真·共享 到 真·租賃

共享經濟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物,這一領域最具代表性的兩家公司Airbnb和Uber問世已有9年時光,房東和車主們利用閒置的房間、車輛共享出去獲得收益,使用者可以用較為低廉的價格享受到服務,大家各取所需;當時的共享經濟還是相對純粹的。

然而自從Uber和滴滴等平臺的補貼大戰開始,共享出行的本質就悄悄的發生了改變。大量的專職司機入駐平臺,這時候車主利用車輛閒置的時間兼職賺錢的說法便被拋諸腦後。

也有不少觀點認為共享經濟的方向跑偏的鍋要扣在摩拜。Ofo這些共享單車頭上,他們拿共享經濟為自己披上了一層華麗的新衣。實質提供的卻是老套路租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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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做法與“共享”初衷相距甚遠,但這卻為後者指了一條明路。似乎只要跟“共享經濟”掛鉤就能博得關注,贏得資本青睞。將商品放到線上,開發一個App就可以搖身一變成為共享經濟大軍的一員,好比如所謂的共享雨傘、共享床鋪、共享汽車等等都掛羊頭賣狗肉。

總體來說,商戶和客戶的關係大致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買賣,第二種是免費試用,第三種是租賃關係。隨著消費升級,各種商品種類和替代品增多,客戶對一些價格較高、使用頻率較低的商品決定週期會增長,在買賣關係中會直接導致買方的成本加高。而如果採取租賃的方式則大大降低了成本。

創立於深圳的互聯網租賃平臺“微易租”認為如傢俱類的,直接購買一批需要花費昂貴的資金。在往大方面的看,除了家用傢俱以外的辦公傢俱若以買賣的方式則需要話費的資金成本更高,特別是高端的辦公傢俱。租賃可以使消費者用較少的資金來獲得近似於購買的產品服務,使商家獲得租賃收益、降低客戶硬資產成本的同時,進一步增大商品的成交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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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綜合對比下來,只有Airbnb、Uber這類才算是真正的共享經濟。現在還有很多人說不要拘泥於概念,把共享單車、充電寶美其名曰為共享經濟的2.0版。那反問一句,希爾頓酒店向外出租房間算不算共享經濟呢?他們跟單車和充電寶一樣,可也都是通過B2C短時出租使用權,收取租金。所以我們成年人就不要玩兒這種偷換概念的把戲了。

湯姆·斯利在《共享經濟沒有告訴你的事》中對於共享經濟的發展過程有這麼一段總結:

起初共享經濟互換的是社區、人與人的交往、可持續性和共享,現在它卻成為億萬富翁、華爾街大鱷和風險投資家的遊戲場。

現在,連最符合共享經濟的Airbnb都在要求房東們按照酒店標準來改造他們的房子了,Uber的司機都被法院判定為全職員工了,現如今恐怕沒有什麼是真正的經濟共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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