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檢大講堂」第三講開講!

“浙检大讲堂”第三讲开讲!

“浙检大讲堂”第三讲开讲!
“浙检大讲堂”第三讲开讲!

徐顯明結合自身工作經歷和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體會,總結提煉出了黨的十九大的四大成果。一是思想理論成果:產生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個成果是十九大精神的靈魂,並通過修憲,把這一思想理論成果從黨的指導思想上升為國家的指導思想;二是政治成果:通過黨的代表大會和黨中央全會的方式再次確認了習近平同志在全黨和黨中央的核心地位;三是實踐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強國的新徵程;四是制度成果:完善、發展、創新了黨的總章程,即通過了修改後的新黨章。

徐顯明全面梳理了2012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全面依法治國的15次重要講話的豐富內涵,詳細解讀了習近平總書記的法治思想。

賈宇表示,講座立意高遠、內容豐富、視野開闊、分析透徹。聽了以後深受啟發、受益匪淺,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思想、進一步推進檢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賈宇強調,當前,全省檢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活動”,要切實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法治思想,不斷推進新時代浙江檢察工作創新發展。一要倍加珍惜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時留給我們的法治思想財富;二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思想的重要內涵;三要切實擔負起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推進新時代法治浙江建設的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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