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博士创业疑遭“无间道”

海归博士创业疑遭“无间道”

一个“科技报国”的海归博士团队,携带技术、资金回乡创业10年,打造了领先全球的碲化镉发电玻璃项目基地,却在全资收购一家公司后,疑似遭遇合作伙伴挪用巨额资金。近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海归博士创业疑遭“无间道”

海外收购合作纠葛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西航港开发区阿波罗太阳能工业园内,一片数十亩的标准厂房大门紧锁,厂房内拥有国际先进技术的稀散金属高纯功能材料设备已数年未运转。园区一角的专家公寓楼,亦是多年未有人入住。这些资产属于四川阿波罗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外资阿波罗公司)。

事实上,整个园区内,除个别公司还在运转外,这个占地220余亩、曾经的“独角兽”科技园,显得冷冷清清。

“外资阿波罗公司的一大半资产都被法院查封了。”回乡投资、科技报国的博士周某某无奈地说。

相关资料显示,2017年9月,世界上首条大规模碲化镉发电玻璃生产线在成都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下线。该公司的研发团队由四川“千人计划”、四川省顶尖创新团队带头人海归博士潘某领衔,其研发生产的“碲化镉发电玻璃”,是当前太阳能新能源主攻方向之一。

2006年,四川商人侯某创办的四川鑫炬矿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炬公司),引进所谓“美国北方太阳能科技公司”的碲化镉太阳能技术和设备,宣称“该项目经省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并推荐”。同年6月,侯某注册成立四川阿波罗太阳能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内资阿波罗公司)。

同年8月,该公司落户双流,并拟借巨款作为启动资金。2007年6月,双流县政府所属西航港建设投资公司与该公司签订3000万元借款协议,借期两年。2009年1月,该公司再次向西航港建设投资公司借款1130万元。

2007年6月,侯某等人来到纽约找到周某某、潘某等博士寻求合作。出于对中国研发、建造碲化镉太阳能产业的热情,周某某和潘某等11位博士及华人华侨创办的美国ASE公司,投资1亿元人民币等值美元,全资100%收购了侯某个人控股的内资阿波罗公司,新成立外资阿波罗公司。

周某某称,当年决定投资收购内资阿波罗公司主要是看中雅安石棉县境内大水沟碲矿权,后来,鑫炬公司与外资阿波罗公司签订多个矿权转让补充协议,但至今转让手续未办完。

2007年11月之前,侯某是四家公司(四川鑫炬、内资阿波罗、鑫龙碲业和石棉大渡河)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完成收购后,侯某仍为外资阿波罗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直至2010年8月。

被挪走的“往来款”

发现问题后,周某某等人在与侯某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6月向成都市公安局实名举报。11月19日,该局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侯某等人涉嫌职务犯罪”为由,未予立案。

2016年6月,侯某先后发起一系列民事诉讼。其中,以“354.816万的诉讼标的虚构‘委托合同’,以外资阿波罗公司欠鑫炬公司354.816万元”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外资。

2017年8月17日,成都市中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内资阿波罗公司(侯某)在签订、履行(向双流县政府)借款(4130万元)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涉嫌经济犯罪。

对于资金被挪走一事,周某某等人向双流县公安局举报。2015年12月,双流县公安局对侯某等涉嫌挪用资金立案侦查。经查,侯某在担任外资阿波罗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长期间以“往来款”名义阿波罗公司1.27亿元转入鑫炬公司,至今尚有6557万元未归还。

但2017年4月12日,双流公安分局(2016年3月1日起双流撤县设区)又以“证据不足”为由撤案。外资阿波罗公司依法向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要求双流公安分局书面回复撤案理由和依据,至今无果。

巨额股票行贿往事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2017年9月下达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四川省发改委高新技术处原副调研员周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受贿事实:2003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周某先后收受鑫炬公司的“感谢费”1132962元、价值144000元的长城牌汽车一辆以及美国ASE公司114万股股票(2008年时价值人民币5440余万元)。

但时至今日,行贿的鑫炬公司却未承担责任。

就本案的合作纠葛,记者试图约见侯某了解情况。但侯回复称:“这几天市人大视察东进战略实施,不能请假;我安排法律顾问与你对接……”。

随后记者向侯某发去几个问题进行求证,侯回复称记者所提问题,已有省纪委,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生效决定确认的相关事实,并表示自己与法律顾问不便与记者见面。

同时,上述案件中涉及双流公安分局、双流区政府以及成都市中院的问题,记者曾向相关部门及双流区委宣传部求证,但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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