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5借了22年現在該還多少錢?

都說人與人之間不能談錢,談錢傷感情。3月12日,一則關於“4萬5借了22年”新聞上了熱搜。

4萬5借了22年現在該還多少錢?

生活中經常會遇到身邊的人向你借錢這種事情,關係特要好的還好說,有了就給了,可是總會遇到幾個人品不好借錢不還的朋友,當初開口借錢可憐兮兮的模樣讓人動了惻隱之心,錢借出去就像潑出去的水。當自己生活急著用錢,追債像跨越珠穆朗瑪峰一樣困難。

4萬5借了22年現在該還多少錢?

假如遇到這種不誠信的朋友怎麼辦,除了報警起訴法院外,還真是拿這種厚臉皮的朋友沒辦法。發生在20年前,向朋友出借4萬5,22年不歸還的帳,法院怎麼判決呢?

事件起因:1995年9月,朱某向邊某借款6萬元,約定在同年10月30日前償還,利息為1萬元。借款到期後,朱某未能還款。

2004年11月,朱某出具還款協議一份,約定該筆借款於房屋拆遷時一同付清,如果中途自己經濟好轉,此款提前還清。但直至2017年,該筆借款仍未歸還。邊某隻好訴至法院,要求朱某立即償還借款6萬元,並從1995年11月起按年利率24%承擔逾期利息。

4萬5借了22年現在該還多少錢?

在法庭上,朱某陳述說,自己已經在1996年分兩次給了邊某2萬元,實際只欠款4萬元。同時他認為,雙方約定的借款利息過高,“根據我們的約定,還款時間是房屋拆遷時,但直到現在房屋也沒拆遷,所以還沒有到還款時間。”

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庭審中,朱某出具了證據證明,邊某妻子收到了已償還借款1.5萬元,所以朱某尚欠邊某借款本金為4.5萬元。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原告履行了出借款項義務後,被告應及時償還借款。在1995年借條中,原被告雙方對借款期限進行了約定,但被告未按期履行。後被告雖在重新出具的“借條”中對還款期限做出了“承諾”,但承諾的還款期限並不明確,存在不確定性,事後原被告雙方也未就債務履行期限達成一致,應視為沒有約定履行期限,原告可以隨時要求被告償還借款。原告要求按年利率24%計算逾期利息,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4萬5借了22年現在該還多少錢?

據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朱某償還邊某借款本金4.5萬元及利息23萬餘元。

面對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法院的判決,網友們一致贊同。這賠償23萬元利息沒毛病,這22年前的4.5萬元完全能在省城買下一套房子,現如今4.5萬元也就只能買幾個平方。如果將人民幣轉換一下到22年前的物價和房價,這賠償23萬元利息,無可厚非。

一審判決後,朱某不服提出上訴。日前,二審法院經審理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法官釋法:按年利率24%計算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規定。

大部分民間借貸是短期週轉,通常約定一至二年內償還,但普遍存在借貸手續不規範,出借人風險意識不足,法律意識不強的現象。在借條對利息約定、還款期限不明確的情形下,借款人藉機拖延還款,民間借貸還款率低,導致此類借貸糾紛案高發。

4萬5借了22年現在該還多少錢?

根據最高院出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利息保護標準與範圍起了變化。以往,法院以“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作為保護範圍,而對於已經償還的高額利息,借款人主張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新《規定》將保護標準設定為固定利率,明確了未超過年利率24%的範圍,作為司法保護區,超過年利率36%以上為無效區,24%至36%之間系自然債務區。

民間借貸要以誠實信用為原則,市民要切實增強自身投資風險意識,防範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切莫貪圖一時之利,造成財產損失。

雖然法院給出了這樣的判決結果,但是我們不知朱某何時才能把這筆錢還清。畢竟,僅僅這4萬5他就能夠拖了22年不還,這恐怕也算的上是史詩級別的老賴了吧!曾經的朋友,因為欠債不還鬧上法庭撕破臉面,真是讓人唏噓。

4萬5借了22年現在該還多少錢?

最後提醒大家,借錢給別人一定要慎重,在對方向你借款時一定要有風險意識。關於借款數額、還款期限、還款利息怎麼算一定要清晰明瞭。很多人正是因為風險意識法律意識不足最終使自己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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