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第三輪全國性調控已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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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第三轮全国性调控已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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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625新政已經公佈幾天了,對於這個“熱點”,我沒有第一時間跟進。

因為,這幾個問題需要仔細思考?

1、 “搶人落戶,但落戶不能買房”意味著什麼?

對於城市意味著什麼?

對於“人才”意味著什麼?

2、 其調控內容是長沙一個孤例,還是具有示範意義,將會普遍實行到一二線城市?

3、 如果以2016年10月為本週期全國性調控的第一輪,以2017年3月為本週期全國性調控第二輪,那麼本週期會不會有第三輪?2018年的6月是否將是第三輪的開始?將是一個新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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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一下長沙新政內容:

2018年6月25日,長沙市樓市調控升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注意!第三轮全国性调控已在路上!

看一下,這個升級版調控的內容,原文太長,我就不再引用,只撈乾的。

一、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購買商品住房;

二、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購買商品住房。

三、市外遷入新戶籍家庭(已落戶滿兩年,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穩定就業(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四、(非本市戶籍)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購買商品住房。

五、(非本市戶籍)在本市穩定就業且無住房的,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六、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

七、在本市限購區域內個人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八、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已購買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後方可轉讓。

九、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不滿2年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十、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購買商品住房。

十一、落戶學校集體戶口的在校(含軍隊院校)大學生(包括本科、碩士、博士),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十二、夫妻離異後未再婚的,任何一方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十三、對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其購房資格、住房公積金使用不受上述限制,但須獲得市組織人事部門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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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十三條新政,一句話形容,“刀刀見血”。

尤其,分析完八條創新性新政(加粗字體),一句話形容,“字字誅心”

因為,這份文件不僅又一次開創了中國房地產“史上最嚴新政”。

更重要的是,將眾多一二線城市從2017年開始的“搶人賣房”之路從政策層面堵死。

讓我們仔細仔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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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控第三條:

“市外遷入新戶籍家庭(已落戶滿兩年,退伍轉業、家屬隨軍落戶的除外),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穩定就業(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在限購區域內限購1套商品住房。”

這也就意味著長沙新增人口特別是搶人所得人口,必須等到一年之後才能買房,而且增加了二個強制性條件,第一必須有工作(需要有工作證明),第二有連續12個月社保或保險才能買房。

實際上,對於以購房為目的,來到長沙落戶的人群來說,無論你是從湖南各個地市來的,還是從全國別的城市來的。你購買長沙房產的資格已經沒收,留給你的路只有兩條。

要麼,老老實實的找工作,交社保攢資格。

要麼,再去別的搶人城市碰碰運氣。

對於長沙市政府來說,來我這個城市,第一目的一定是就業或發展,絕對不能買了一套或者搖到一套房子,馬上就走。

因為那種 “偽入戶,真買房”,對於這些搶人城市來說,除了抬高房價,抬高真正想留居城市門檻之外,對於經濟發展,吸引人才毫無意義。

從這個角度看,長沙帶了一個好頭,新政杜絕了外地人利用人才引進機會買房的政策漏洞。

當然,入戶買房這條路沒有被完全封死,第十三條規定“對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其購房資格、住房公積金使用不受上述限制,但須獲得市組織人事部門的認定。”,使得這個政策更具有彈性,如果你真的是一個高級的人才,還是有網開一面,迅速買房的的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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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


第七條、在本市限購區域內個人購買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這是全國其他城市少見過的限購+限售的組合拳。

第七條是限售,在全國並不稀奇,比這條限售年限長的多的城市有的是,但是第六條卻不多見,“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

基本上打死了一大批本輪房地產週期獲得升值權益(已經購買一套新房),還想趁著搖號機會,再來一套的本地市民的投機之心。

以四年為限,買完不能賣,賣完才能買,再加上“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再購買商品住房”,實際上本地人利用第二套名額和搖號機會再炒房的已經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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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算完,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條——把現在市場上常見的繞過限購的道路,基本堵死。

包括:

1、註冊公司買房法。

2、未成年子女買房法;

3、直系親屬買房法

4、大學生買房法

5、自然包括中國最悠久、最常用、最屢試不爽的離婚買房法;

以至於在某長沙地方群裡,馬上出現這樣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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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限離婚在5月成都和原來北京新政中有所體現。限公司購房,在近日西安和杭州的新政中也體現過。然而一次性在老四限基礎上(限購、限售、限價、限貸)的基礎上,提出新四限(限離婚、限新落戶、限公司、限親屬),足可以看出長沙市政府對本次調控下手之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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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版的625長沙調控實施後,市場會成什麼樣子。

很可能,大概率,是要涼了。

當然對於本地無房剛需絕對是個好事。

外地人一年之後才能買,本地人買二套限制也很大。

然而,問題來了。

長沙政府為什麼對自己這麼狠?

要知道,第一,這半年長沙的漲幅並不突出,甚至可以用相對平穩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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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長沙並沒有爆出類似於西安的搖號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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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必須跳出長沙,從全國範圍來看待長沙的625新政問題。

這個解釋,很大可能就是“以長沙作為實驗田,重新制定全國性搖號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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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全國現在搖號買房的城市有七個。南京、上海、長沙、成都、武漢、杭州、西安。

然而,效果怎樣?

令人尷尬的是,效果不佳(除了上海),甚至可以說,市場越搖越好,越搖越火。甚至時不時出現,90老太離婚搖號買房,幾萬人搶幾百套房子的新聞。

原因何在?

無疑,其中的漏洞太多,太多。

造成能夠去搖號的人太多,太多。

離婚之後可以搖號,引進的“人才”可以搖號,本地的二套購房資格可以搖號,註冊公司可以搖號~~~~~,甚至近來爆出西安管理人員內外勾結假搖號,杭州註冊數個公司專為搖號。

所以,必須改。

怎麼改,堵住漏洞。(個人認為搖號買房另一大的問題是一二手倒掛,這是另外的問題,不展開說了)。

所以,你會發現長沙的新政就是針對的這六個城市爆出來一系列搖號漏洞制定的,所以長沙本次新政更可以看成是一次“針對於搖號買房城市”實驗性創新打補丁。

如果通過本次新政,搖號市場真的能冷下去。

如果通過本次新政,搖號城市客戶能夠冷靜下來。

大概率,這些措施是要推廣到這六個搖號城市(上海可能性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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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六月底,似乎又有開始新的一輪全國性調控。

6月24日,西安調控升級。

6月25日,長沙集大成版調控升級。

6月26日,杭州調控升級。

6月27日,長沙明顯傾向於老居民調控再次升級——參加樓盤搖號的人數不超過可售房源的1.5倍。購房集中登記結束後,申購人數超過1.5倍的,優先滿足戶籍或工作單位地點在限購區域內的剛需群體,其他購房申請人不納入此次剛需搖號範圍。申請人按在限購區域內戶籍年限或工作年限排序,工作時間以限購區域內最早繳納社保或個稅時間作為起算點。

6月28日,重慶調控升級,對“三無”人員不再貸款。

以後,會不會又更多的城市開始升級更多的調控措施呢?

大概率是會的。

因為,畢竟房住不炒是主旋律,是不能動搖的政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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