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我院驻县环保局工作联络室
正式挂牌成立
2015.4.17
2015年4月,我院与县环境保护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海盐县环保检察联络工作的意见》,并在全省率先成立检察院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
今天
2018.6.1
我院驻县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
正式挂牌成立
我院在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启动仪式上,正式挂牌成立全市首家驻县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
升级后职能
一、依法监督环保部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
二、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环保执法专项检查以及环保公益诉讼工作;
三、负责惩治环境犯罪和环保执法的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会商协调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调查取证;
四、及时总结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点,向环保部门提出防范和整改建议;
五、开展环保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环保执法水平。
过去里
“
过去三年里,依托驻县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我院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7件23人,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线索1件1人,提起公诉8件47人,参与环保执法督查、案件讨论等10余次,发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9件,为全面推进“环保检察”,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
未来里
“
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环保部门、公安、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努力形成打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以统一的行动,共同的担当,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助力“三优”海盐建设发挥检察机关应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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