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去銀行辦理定期存款,單子打出來竟是保險單,你怎麼看?

用戶72861918314


我怎麼看?我覺得掌握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識很有必要啊。

這個事件中有很多不符合常規的地方,如果掌握了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識根本不會發生。

1.先不說這是不是明令禁止的誤導銷售,也不說銷售人員到底說沒說明這是保險,就是看這張單子打出來白紙黑字寫的保險,還有保險公司的名字,它就不可能是存款啊,你都發現了不是存款還讓工作人員寫了存幾年利息多少?

2.從2017年11月1日起,銷售保險必須進行錄音錄像“雙錄”,在雙錄的過程中工作人員一定會說明這是保險產品,介紹相關信息,就算工作人員違規操作未進行雙錄,你常看新聞掌握這個知識也可以據理力爭。

3.費了好大勁才退保?那你一定不知道保險都有10天或者15天的猶豫期,也稱反悔期,在這期間退保的,扣除最多10元錢保險合同成本費,可以全額退款,即便你沒當場提出退保,在保險公司電話核保的時候後悔,保險也是不會成立,會退錢給你的。

所以啊,我覺得沒事多上今日頭條刷刷新聞,多關注像我一樣經常普及金融知識的答主,就不會這麼折騰了,您說是嗎?


昇財經


這件事發生地點是山東惠民縣的農業銀行大廳,3月10日市民去辦理定期存款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說定期存款有高利息的,也沒說是保險,當事人對這些並不是很懂,在辦理完之後打出的單子上卻發現是一款理財險,這讓市民一臉懵懂,然後市民在自助終端機進行查詢發現,自己存上了58900,但是餘額顯示是28900,詢問得知該工作人員把三萬辦理成了一款理財險,這讓市民很惱火。

像這種情況,在全國各地都有類似的情況發生,銀行推銷保險產品,但是不能用這種手段吧?最後市民一家人都來到銀行,費了很大的周折才推掉這款產品。
銀行工作人員推銷保險產品或許是銀行內部安排,也可能是個別工作人員的行為,但是市民來到銀行存款,是為了把錢存到銀行而不是把錢存到保險公司,把錢存在保險的話,如果應急用錢是很難提出來的。這件事的全過程,每一個細節去分析,這裡面存在著明顯的誤導行為,尤其是市民是來辦理銀行的定期存款,卻給辦理成了理財險,而且這款產品還有一定的風險。這種行為必須要進行深層次的分析,保險和銀行之間可以進行合作,但是前提是要保證用戶同不同意,對這款產品理不理解的前提下。


濱州情報局長


這個絕對應該去公安局報案,以詐騙罪論處。現在的保險公司無孔不入,斂財已到極其瘋狂的地步,造成多少人家庭失睦,夫妻反目,血汗錢無歸。國家應儘快就此立法,規範保險金融市場。


徐德文


近日,事情發生在山東省濱州市,某市民去惠民縣農業銀行辦理存款業務,辦理完後存單竟然是一款理財保險,之前業務人員也沒有說是辦理這個業務,只說有很高的利息,使市民很不解。最後費了很大的周折才將這款理財產品退了,發微博告訴大家警惕這事。


確實,現在去銀行辦理業務,大家一定要自己注意,很多業務員不顧職業操守,給大家只是講了很多聽不懂的業務術語,尤其是老年人,一定要聽明白業務的內容,要與家人溝通,把所有事情所有疑問都弄明白了以後,再決定是否購買,要不就會給後面的生活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呼籲相關監管部門,能夠對這些不良道德的業務員進行合理有效的監督管理,避免只為了掙錢,不顧後面事情處理的案例再次發生。

純手工碼字,圖來自網絡,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喜歡請關注,歡迎指正!有空來撩~


我愛青島


這個又是一起銀行員工誤導銷售的案例,將保險宣傳成存款,只提收益,利用老百姓對銀行這個大平臺的信任,違規操作,誤導銷售.2018年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中,將虛假宣傳這一項列為不當銷售行為,發現銀行存在此類現象可以直接向監管部門投訴,會得到妥善處理.

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是重頭戲,捆綁銷售、承諾回報和虛假宣傳,這一類生活中經常遇見的現象,已經觸犯了監管的紅線,這種行為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發現一例就可以舉報一例。

題目中所說的事情,是發生在今年3月份,從網上曝光的資料看,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未對客戶做出明確解釋,將保險作為存款產品進行講解,只闡述了到期收益,未對期限和能夠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是否會損失本金做出明確解釋,屬於虛假宣傳,不當銷售。

大家需要了解一點,保險雖然能夠提供一定的保障和收益,但是保險的期限非常長,未到期是不能支取的,中途即便成功退保是會損失本金的,更不要談收益。保險購買以後有10天的猶豫期,客服會打電話回訪確認,如果有被誤導宣傳的,儘量在猶豫期內儘快退保,避免經濟損失。

此外,還是老生長談的一點,在銀行辦理業務,一定看清購買產品的產品說明,存款和理財、存款和保險簽署的文件是完全不同的,一定要眼見為實,不要一味的聽取工作人員的介紹,並不是每個職工都盡職盡責,而且這裡面銀行很多大堂還屬於外包人員,對企業並沒有很強的責任心,大家還是自己多留意為好。


不立而立


銀行銷售保險產品,已經為儲戶所詬病,假借存款名義來忽悠儲戶,更加惡劣。為了杜絕商業銀行欺騙客戶,監管部門制訂了很多相關規定。

1、《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規定第三十四條:“銷售人員負責在銷售過程中全面客觀介紹保險產品,應當按保險條款將保險責任、責任免除、退保費用、保單現金價值、繳費期限、猶豫期等重要事項明確告知客戶。”

——很顯然,銀行並未將有關保險信息告知客戶,否則客戶不會莫名其妙存款變保險。

2、《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規定第三十五條:“銷售人員不得進行誤導銷售或錯誤銷售。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推出”、“銀行推出”、“銀行理財新業務”等不當用語,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將保險產品的利益與銀行存款收益、國債收益等進行片面類比,不得誇大或變相誇大保險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諾固定分紅收益。”

——在這個事件中,銀行違反了(1)將保險產品與儲蓄混淆;(2)紙面上寫明到期領取金額,屬於“承諾固定分紅”。

3、《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第四條:“商業銀行應當充分了解客戶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對購買投資連結保險等複雜保險產品的客戶,應當建立客戶風險測評和適合度評估制度,防止錯誤銷售。”

——銀行沒有按照規定對客戶進行風險評測,並讓客戶抄錄“本人已閱讀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和投保提示書,瞭解本產品的特點和保險利益的不確定性”。

從上述條款來看,銀行無疑都是違反了有關規定。銀行目前代理保險問題迭出,群眾反映十分激烈,雖然監管部門出臺了規定,但仍然屢禁不止。我認為最大的原因,是違規成本太低,銀行高級管理人員對下屬違規銷售故意縱容,反正出了事只處罰基層人員,這才是屢禁不止額度根本原因。建議監管當局應當加大處罰力度,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增加銀行違規銷售的賠償條款,才能使銀行真正有所收斂!

我是空谷寒潭,致力於輸出有價值的金融知識和理財觀念,感謝閱讀!


空谷寒潭


  所以,單憑一面之詞,或者人們過激言辭的反映,並不敢妄下指責那一方。如真如該市民所述,媳婦是懵懂之下被誤導購買成保險理財,那麼可以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比如銀監會、保監會等。

  如不會舉報,那麼看到保險兩字退了就行了,保險存在收到保險合同後10天(銀行保險渠道為15天)的“猶豫期”,在這猶豫期內都可以全額退回資金。

  遇到該事件,並不能一味的怪銀行或保險業務員,或許保險業務員願意跟你講產品的詳細情況,但是用戶不願意聽,或者感覺不好意思,經常會說知道知道明白明白瞭解瞭解,可真的知道明白瞭解了嗎?

  如果想買理財,獲得較高的收益,我們就要細心的聽講理財的相關風險和投資組合,不懂就要問,而不是一味的知道明白瞭解,或者過分的相信業務人員,不去甄別相關言辭。

  而如果是去存款,那麼就不要搭理那些業務人員了,鐵打心腸的去存款就可以了,存幾年填個單子交給櫃檯的工作人員。如果自己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那麼再厲害的推廣員也不可能打動你,你能被打動說明一個字——貪。

  銀行營業廳出現證券和保險業務員再正常不過,因為這也是銀行營業廳盈利方式之一,就像阿里的辦公大樓也有其他企業入駐,而非所有人都是啊裡員工。

  所以,在銀行營業廳裡跟你打招呼的不一定是銀行工作人員,也有可能是證券,或者保險業務員。如果有人向你推薦理財產品,那麼當事人應當問清楚是銀行工作人員還是保險或證券業務員。其次便是要認真的去聽講,且不懂就要問,不要過分的信任銀行營業廳裡的工作人員。


三人聚眾


去銀行存款,結果變成了保險。這事擱誰身上都會不理解。如果這件事是真的,我是這樣想的:銀行賣保險產品行,但前提是在儲戶自願的情況下賣,得人家儲戶心甘情願買才行啊。

一、對於銀行的宣傳介紹不要急於下結論。有些人在客戶辦業務時,本來是要存款,銀行的大堂經理或者經辦櫃員會不失時機地向客戶介紹一些新的產品,這個時候,一定要認真地聽,有疑問的地方仔細地問,不要在沒有弄明白的情況下,急急忙忙同意辦理新業務。

二、當有意外的好事降臨時,不要急於接受。如果銀行的人說,有一款產品利息可高了,那你要打聽明白,要多想一下,為什麼這一款產品利息這麼高,高在哪裡?要是利率遠遠高於銀行掛牌的利率,那就更得整明白了。也許這是一款銀行自己的理財產品,也許這就是本文中所說的保險公司的保單。

三、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重點在於監管。

銀行代理保險,保險公司又賣儲蓄性質的產品,大家都想做點別人的買賣,如果在這中間有了什麼不妥,受連累的就是客戶了。

我們不能要求每一個客戶都火眼金睛,時刻提高警惕,所以要想杜絕類似問題不再發生,國家就得加大監管力度。這回銀監會和保監會也要和在一起了,估計以後監管更方便、更全方位了。但願類似的煩惱以後不再有。


博文微金融


保險本來是一件有利於大家增加保障的事情,但是誘騙老百姓買保險就是罪大惡極。

自從銀保合作被當成一個創新業務以來,十多年了,有無數去銀行辦存款、取款的老百姓,尤其是老人被騙買了保險。

原本保險藉助銀行的門店、渠道宣傳、銷售,這也不是什麼壞事,但是保險利用了老百姓對銀行的信任,用銀行背書,將很多根本不適合一般人購買的保險(投連險等)冒充銀行存款的名義,欺騙老百姓,賣給了老百姓,等到老百姓用錢的時候,根本取不出來。這不是害人麼。

就說這個問題提到的情況,明顯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和保險營銷員勾結在一起,誘騙存款人買保險。銀行要負責任,屬於欺騙,甚至詐騙。同時,揪出背後在這家銀行營銷的保險機構和保險員,一起法辦了。

銀保合作,就是給保險和一些銀行的工作人員提供了掙外快的灰色地帶。
銀保監會必須割斷這種欺詐模式。

更有豐厚獎品不定期回饋,謝謝!


家族財富密碼


去銀行存錢,單子打出來是保險單,我認為這種做法不妥。

銀行,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是存錢最安全的地方,雖然這些年利息低,可是一些老人,一些非生意人還是喜歡把最近不用的“閒錢”放進銀行存起來。因為對銀行那可是無比的信任。

在前幾年(約五年前),我們洛陽的銀行也有一些營業部的大廳站有一名穿著很職業裝的保險業務員,一般人根本就分不清她是不是銀行的人。有人進銀行辦業務就推銷他的存款保險。還有的銀行窗口得知顧客辦理定期存款,銀行櫃員還會直接喊“保險業務員”過來介紹,買成保險存款,以誘導存款人。明智的顧客會說,我只要存銀行,銀行給我存單,我隨時用錢隨時取。一時腦子沒有轉過來的存款人,糊里糊塗就把錢存成保險存款了。也就是存進保險公司了。

以上現象在洛陽出現了差不多二年,隨著顧客投訴的增多,被銀行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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