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价值理论

版权价值理论

价值理论的溯源,主要是指包括劳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均衡价值论、效用价值论等价值学说和流派。基于不同的研究起点,对不同的理论学说和流派的认可和归属感也是大不相同的。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理论学说,都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机械的、一成不变的、教条式重复的理论,并且,理论总是跟随时间的需要而不断获得充实和发展的,价值理论也同样处于这样的境地。就对上述价值理论的基本态度而言,笔者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认可这和追随者。但是,现实中所存在的、亟待解释的价值问题,促使笔者对价值理论的研究必须探索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心的理解思路和研究范式,尤其是在只是经济条件下,迫切需要新的价值理论解释这种经济形态下的价值创造和计量方式。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创作价值的劳动从以标准化、模式化和同质化为特征的传统形式向以独特话、个性化、差异化为特征的新形势转变。在新的价值创造中寻找马克思足以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形态,需要重点阐述一种新的劳动形态——创作性劳动。以创新为特征的创造性劳动,而且表现为社会化大生产主导下的物质资料生产体系提供创意设计服务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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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来,创造性劳动是以只是劳动、智力劳动、创意劳动为主的,且需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复合型劳动。狭义的创造性劳动,区别于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形式,是纯粹以满足精神文化需要为核心的文化、艺术、科技产品的生产劳动,如文学作品的创作、艺术品的创造等。这种类型的创造性劳动,需要经历一个从创意、构思到创作,再到完成,直至修改晚上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依靠纯粹的智力劳动是无法完成作品创作的,而是完成创作作品的第一个步骤,因为一部作品要面对广大文化产品的消费者,还需要经过复制、出版、发行的过程,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推广、宣传、销售活动才能被消费者所认知、了解和接受。因此,只要作品的创作者是为了将作品推向市场,而不是为了创作而创作的话,就需要借助其他类型的劳动才能最终完成产品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广义的创造性劳动,存在于完整的文化创意产品乃至其他产品的生产链之中,这种新形势的劳动贯穿文化创意产品的创作、设计、研发,再到产品成形,最后推向市场的一系列过程,且可以为非文化创意产品充实新的文化内涵和提高其文化品位,增强产品的竞争性和差异性,是传统的产品成为思想、构思和创意的载体。无论是文化创意产品,还是非文化创意产品,从个性化、差异化的思想、构思和创意转化为有形的作品,再以标准化、模式化、统一化的生产活动被推向市场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创造性劳动及与其他类型的劳动相协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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