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讓公正看得見——公開審查一起不批捕案件

為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提高執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日前,由松滋市檢察院偵查監督部檢察官主持,依法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易某某交通肇事案進行了公開審查,公安局法制人員,偵查人員、人民監督員、犯罪嫌疑人家屬及被害人代理人20餘人參加。

偵查監督部檢察官周東平首先對案件的基本情況、相關事實證據進行了介紹。在此基礎上,各方就犯罪嫌疑人行為有無逮捕必要性進行了探討,並分別發表意見。公安局偵查人員闡述了此案提請批准逮捕的事實、理由和依據;被害人親屬表示與對方已達成刑事和解,並出具了書面諒解協議;人民監督員也從化解社會矛盾的角度,陳述了自己的意見,表示他們結合案情和相關法規,同意對易某作出不批捕決定,同時也提出了要進一步對易某某進行法制教育等建議。

承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易某某的行為屬於過失犯罪,系初犯、偶犯,主觀惡性小。歸案後,認罪態度好,並在檢察機關主持下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了刑事和解,積極主動對被害人家屬進行了賠償,取得了被害人家屬書面諒解,社會危險性不大。

最終,該院根據案件事實、證據、法律,綜合考量各方意見後,對易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決定。“這種聽證會的形式非常好,體現了檢察機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的誠意,使司法更為規範,確保了檢察權在陽光下規範運行。我希望能多參加這樣的活動,擔當起人民監督員的職責。”人民監督員熊世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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