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如山」的由來

“執法如山”的由來

”執法如山“一詞出於《新唐書·李元紘傳》中的一個典故。中唐時期,京城長安所屬的雍州的一個負責地方治安的官名,名叫李元紘。他性格耿直,為政清廉,不畏權勢。當時,武則天的女兒太平公主把持朝政,勢霸天下。對於她的旨意,朝廷百官無不曲意迎合,從不敢有半點異議。有一次,太平公主的家人為了霸佔一副石磨,與磨子的主人發生糾紛,官司打到李元紘那裡、李元紘秉公辦案,毅然把磨子判還原主。他的頂頭上司竇懷貞聽說後,大吃一驚,連忙催促修改原判,以免招惹禍端。李元紘執意不從,並憤然在判文後面寫了”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幾個大字。人們根據他的意思,概括出了“執法如山”的成語,用以比喻執法剛正不阿,堅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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