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什麼?難道農村的未來靠這個?

最近,偶然看到網上有人詢問筆者這樣一個問題——農村土地流轉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什麼?難道農村的未來靠這個?

首先給觀點,農村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為了整合多數人的力量,更好的發展農業產業。

當然,這個觀點本身並無太大的亮點所在,也不足以解釋題主的疑惑。

其實,農村在土地流轉之前,就一直有合作社的形式存在,

最早起的時候,因為生產工具的缺乏,機器耕地還不普及的時候,大型牲口,比如耕牛的數量稀少,就有很多以耕牛為基本的合作社形式,大家共用一兩頭牛,在輪班放牛,在農忙時節,大家也互相幫忙。這其實也是合作社的一種早起形態。

農村土地流轉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什麼?難道農村的未來靠這個?

以筆者家鄉為例,地形崎嶇,山高林密,並不能進行大型機械化操作,隨著村裡的青年勞動力逐漸去到南方打工,村裡的老人及婦女,就開始組織起來,共同幫忙進行勞動生產,這種合作社其實是義務形式的。

但是,到了後來,市場經濟的衝擊,合作社更多的開始進行資金交易,或者是以股份制,的形式存在。

其實,早在初中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學習過這個基本的社會關係邏輯。

生產關係改變,促進生產力發展,生產力的發展反作用於生產關係。

農村土地流轉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什麼?難道農村的未來靠這個?

農村土地流轉背後,其實更多的是關於土地整合整治,以及農業產業發展的一種深層次的關係發展。

而農業產業發展,大家都清楚的幾個點,就是需要高投入、同時高風險、在者高技術含量。

對應這樣的特性,個人是比較難單獨來操作,所以合作社的形式,更多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農業產業。

同樣的,合作社建立之後,發展到一定程度,會以農業公司的形式出現,成為真正農業進軍市場的中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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