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的錢不要隨便拿,先考慮清楚這4大問題!

投資人的錢不要隨便拿,先考慮清楚這4大問題!

前些天我寫了一篇文章, (☜點擊查看),這篇文章在今日頭條獲得了 20 萬的推薦,在知乎上也獲得了 400 多的贊。

很多朋友留言表示感謝,股權對於企業的發展顯得越來越重要,掌握股權成為企業家的必修課,今天就和大家再分享一個股權合作的案例。

►案例背景:

海波 2 年前創辦一家金融類公司,起了一個很好的名字並註冊了商標叫 “用唄” ,經過兩年的發展,海波有了自己的團隊,業務做的風生水起,一年大概有接近 500 萬的利潤。

今年 5 月份,北京一家公司看上了這家企業,打算入股,佔股 51%,海波覺得自己單幹有點辛苦,想背靠大樹好乘涼。雙方經過多次談判,確定對方投 255 萬,佔股 51%。

海波有些犯愁了。在籤股權合同時,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作為企業家,你認為在籤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接下來我從四個方面進行了梳理:

01

為何要和對方合作

我問海波你為何和對方合作?對方為什麼和你合作?

海波說,我需要錢,但也不是特別需要錢,我更看重的是他的資源,對方有上百萬的會員,可以給我的公司增加流量,提高我的營業額,這才是我和對方合作的原因。另外我也有點累,想讓對方幫我一把。

至於對方和我合作,應該是看中我公司的商標以及未來的前景,想合併財務報表上市。

我問:對方很有名嗎,能給你公司提高知名度嗎?

他說,沒有太大名氣,提升知名度的可能性很小,

我說:如果對方的資源沒有轉化過來,你還願意不願意和對方合作?

他說:我肯定不願意呀,我傻呀,我又不缺錢。

我說:你要和對方在合同中,約定雙方的合作前提條件,因為對方能為你增加流量,你們才合作,但流量不是關鍵,關鍵是流量能增加企業的營業額。

也就是對方的資源和你沒有必然聯繫,而你看中對方的資源帶給你的好處,你詳細計算一下,對方帶給你的資源能達到你的要求,你們合作,如果達不到,你們能否解除合同。這你要好好算一下。

海波說:是,我得好好算一下。

我說:既然彼此不瞭解,不妨先試婚,你們雙方能否簽訂一個嘗試合作的協議,看一下對方的實力。如果在此期間合作滿意,或許雙方做決定時,會更慎重,更科學。

02

該款項歸誰所有

我說:對方投你 255 萬,這個錢歸誰?

海波說:肯定歸我呀,公司是我自己的,這個錢肯定歸我。

我說:你必須要和對方講明白,否則會產生理解的不一致。如果這筆錢是股權轉讓款,這筆錢歸你。如果這筆錢是增資擴股款,這筆錢就歸公司,差別是非常大的。我寫過一遍文章, (☜點擊查看)的文章,你看一下。

另外,即使是股權轉讓款,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會產生稅的問題,稅應當由誰承擔也要提前約定。你的公司註冊資金 10 萬元,現在企業增值了,股權轉讓的稅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你們必須提前約定清楚。

03

企業的經營誰說了算

我問: 在企業的經營過程,由誰負責經營?

海波說:我說了算,這個企業是我的,肯定我說了算。

我說:以前是你的,現在就不全是你的。你們商量過嗎?

海波說:商量過,對方說沒有問題。

我說: 如果對方反悔了,不讓你經營呢?

海波說:不可能,我們都說好了。

我說:萬一呢?因為對方是大股東,佔 51%,你是小股東,你說了不算。

海波半天不說話,過一會問我,你說該怎麼辦?

我說,如果你繼續負責經營,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在 3 年或 5 年之內,經營權你說了算,如果對方不同意你經營時,約定處理的方法,比如可以約定,對方買回你的股份。

海波說,為什麼我不能買他的股份?

我說,你也可以買他的股份,只要你們提前約定好買股份的條件以及價格。

我說:在經營過程中,你要不要工資?要不要獎金?

海波說:沒有說過。

我說,要談一下吧,不然企業做的很大時,你心裡會不會失衡。

海波:是,以前沒有想過。

我說:對方要不要派財務人員,你的簽字權限要不要約定一下?

海波說:對方不管。

我說,什麼都不管嗎?包括財務的審批權?

海波:沒有說,對方只說不管。

我說,你們對於這些問題,還要再談一下,約定清楚比較好。

04

萬一合作不成怎麼辦

我說:任何合作都希望合作的長長久久,萬一合作不成時,如何處理?

海波:沒有想過。

我說:比如發生這些情況,還合作嗎?

1、對方說為你提供資源,結果資源沒有兌現;

2、對方公司如果突然倒閉了,還合作嗎?

3、對方公司如果和你的經營理念不一致如何處理?

4、對方說分期給你打錢,結果款項不到位,如何處理?

5、對方如果提出退股,如何處理?

當然不合作的情形還有很多,你得認真思考,畢竟合作是一件好事,但好事要辦好。

我們溝通的要點不僅限於這些,比如在簽訂合同時,是不是立即在工商局變更?財務如何約定?分紅如何處理?萬一合作不成時,商標歸屬哪一方?對方能否和類似業務的第三方合作?諸如此類,都要考慮。

我們和對方簽訂合同的目的,不是防範對方,而是為了長久的合作需要,不讓我方陷入被動。希望通過以上四個方面的分享,讓各位創業者在未來進行股權轉讓時少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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