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華潤」安徽霍邱詐騙疑雲

騙取霍邱縣政府信任拿地,因利益糾紛遭同夥舉報,法院一審判決“冒充華潤集團高管”者15年有期徒刑

山寨“華潤”安徽霍邱詐騙疑雲

2014年底,蘇潤城市廣場豎立在霍邱縣當地的大幅廣告牌明確提及央企字眼。

山寨“華潤”安徽霍邱詐騙疑雲

2014年底,蘇潤城市廣場豎立在霍邱縣當地的大幅廣告牌。

山寨“華潤”安徽霍邱詐騙疑雲

2018年7月8日,霍邱縣蘇潤城市廣場已找不出與“央企華潤”任何相關痕跡。A12-13版圖/受訪者提供

稍顯褪色的廣告牌連成圍牆,售樓處冷清得只有一人值班。2018年7月8日,位於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縣光明大道與南環路交叉口的蘇潤城市廣場,已找不出任何能與“華潤”、“央企”、“500強”字眼產生聯繫的痕跡。該項目在2013年至2016年間,曾打著“央企”、“500強”旗號在霍邱縣大肆宣傳,銷售一度非常火爆。

一年前,項目操盤者南京籍商人胡耀紅捲進一起詐騙案,其被認為謊稱“央企華潤”高管人員騙取霍邱縣政府信任,從而在霍邱縣順利拿地126畝開發蘇潤城市廣場項目。舉報者正是胡耀紅的合作伙伴陳智富。多位知情人表示,陳智富與胡耀紅因在項目利益分配上存在矛盾,從而曝出山寨“華潤”涉嫌詐騙案。

一審判決書稱,2012年,南京商人胡耀紅、張濤謊稱是央企華潤集團下屬公司高管人員,以準備在安徽省霍邱縣投資10億元建設城市綜合體項目為由,取得霍邱縣政府、政府相關部門及江西籍商人陳智富的信任。2018年5月24日,胡耀紅與同案被告張濤被霍邱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詐騙罪成立,分別獲刑15年、13年6個月。他們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

“詐騙案”的背後,是一個國家貧困縣——霍邱縣政府在招商引資的焦慮下對資本的渴望。霍邱縣政府一位現任領導告訴新京報記者,霍邱縣交通區位優勢不突出,招商引資難度較大。如果像華潤這樣的世界500強企業能來霍邱投資,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全縣各級領導、各部門肯定全力以赴。”

廣告上的“央企”

記者獲取的一份宣傳單頁上,蘇潤城市廣場項目已更名為“南環中心”。效果圖中,車水馬龍的現代化街道旁,商場臨街外牆上掛著大潤發超市、肯德基等國際知名品牌,背後則映襯著吉隆坡石油雙塔、上海東方明珠等知名地標,金光之下一派現代氣息。

但現實中,這處號稱“6萬方城市綜合體”的商城卻透著幾分蕭條。四周兩米多高的廣告牌連成圍牆,建好的商場至今仍未投入使用。項目售樓部,只有一位工作人員值班,其介紹,項目已全部建成,目前正在銷售部分商鋪,品牌招商仍在繼續,對“央企”、“500強”絕口不提。

此前,該項目在2013年至2016年間,曾打著上述旗號在霍邱縣大肆宣傳。在“霍邱網”房產交易頻道一則介紹中,“蘇潤城市廣場是央企華潤旗下公司在霍邱開發的首個城市綜合體項目”。

優酷網一則蘇潤城市廣場長7分鐘的宣傳片中,華潤國際被稱為“世界500強旗下華潤企業”。時任蘇潤置業有限公司市場總監的黃傑告訴記者,這則宣傳片是由他經手,找合肥一家廣告公司製作,共花費10萬元,曾用廂式貨車載著擴音喇叭、大屏幕的形式在霍邱縣各鄉鎮宣傳。

黃傑出示的照片顯示,在高速公路的多處大幅廣告牌上,蘇潤城市廣場被描述為“央企所至,中心所在”。黃傑告訴記者,2013年末,項目一期開盤之前,上述高速公路廣告牌達到7塊。這種宣傳方式收到了不錯的效果,項目一期開盤銷售額達1.2億元。二期開盤之前,宣傳力度加大,又陸續製作了帶有上述字眼的宣傳冊、單頁、塑料袋、雨傘等等。

虛假宣傳之下的火爆銷售,未能掩蓋項目後期暴露的問題。黃傑透露,項目後期因延期交付、更改規劃、飄窗未按承諾交付等問題,引起大量業主維權,其本人曾被維權市民在售樓處堵截達兩個月之久,其間還曾被毆打。隨著維權升級,部分維權市民不斷向各級政府上訪控告。

項目操盤者

記者獲取的資料顯示,暴露出虛假宣傳、合同違約等種種問題的蘇潤城市廣場,開發商為霍邱蘇潤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智富,項目主要操盤者則為南京籍商人胡耀紅。

資料顯示,胡耀紅,1959年出生於江蘇省南京市,漢族,大專文化,此前曾為南京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抄收管理所職工。胡耀紅女兒介紹,其父2006年從水務集團買斷工齡下海經商,前期做過魚塘生意,後期涉足房地產開發。

胡耀紅給警方的自述材料透露,早在2008年左右,胡耀紅擬在六安市投資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與六安市政府領導結識。胡耀紅前下屬胡蝶說,當時的胡耀紅對外身份尚為南京蘇果超市公司的拓展專員。

後來,胡耀紅自稱在六安市政府一位時任領導的推薦下至霍邱投資。“霍邱縣領導已調整,招商的積極性很大,政策優惠。”胡耀紅在自述中這樣描述去霍邱投資的原因。

2012年末,胡耀紅身份已變為華潤國際蘇皖地區總經理,其以此身份與霍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就蘇潤城市廣場商業綜合體項目進行了一系列洽談,並促成該項目落地。胡耀紅身份的轉變,源於結識華潤國際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國際)法人代表姜東南。

姜東南迴憶,他在2012年認識胡耀紅,當時胡耀紅提起霍邱商業綜合體項目,稱霍邱政府希望找一家香港背景的公司入駐。姜東南考慮公司要在內地發展業務,答應合作。隨後,胡耀紅出資100萬元幫助華潤國際在南京德基大廈租賃房屋成立辦事處,即上述提及的“華潤國際蘇皖地區”公司,胡耀紅被聘任為總經理。

2012年末,胡耀紅與江西籍商人陳智富結識,經過一系列洽談、考察,雙方同意合作開發霍邱蘇潤項目,後由陳智富籌資成立霍邱蘇潤置業有限公司,負責蘇潤項目開發。

一審判決書中,關於倆人結識和合作過程,雙方的陳述各不相同。陳智富稱,2012年末,他在同案被告張濤介紹下認識胡耀紅,因胡耀紅自稱為央企“華潤”下屬公司高管,他認為與央企合作有保障,才同意合作霍邱蘇潤項目。胡耀紅則稱,他認識陳智富時,陳智富自稱江西某地財政系統前官員,後下海經商。在獲知胡耀紅要開發霍邱蘇潤項目後,由於認為項目能夠盈利,陳智富表現出極大興趣,多次找胡耀紅表示願意合作。

資料顯示,姜東南在香港創立的“華潤國際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央企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名稱相似。公開資料顯示,央企華潤在2017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中名列86位。

一審判決書與姜東南本人均稱,兩個“華潤”沒有任何隸屬關係。姜東南告訴記者,其於2007年在香港註冊成立名人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註冊資金10000元港幣,2008年更名為華潤國際,公司與央企華潤沒有任何從屬關係。判決書亦提及,華潤(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霍邱縣公安局調取證據通知書的回函》表示,“華潤國際”與華潤集團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

5官員作證指稱冒充央企高管

一家跟央企華潤沒有任何關係的企業,輕鬆“騙”過霍邱縣各級政府部門。一審判決書顯示,在與霍邱縣政府洽談蘇潤項目過程中,包括霍邱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等至少9位時任領導與胡耀紅髮生直接或間接接觸,其中5人在證言中指稱胡耀紅在洽談過程中自稱央企華潤下屬公司高管。

時任霍邱縣常務副縣長韓旭在證言中稱,2012年10月至11月間,縣委劉書記(劉勝,2012年7月任霍邱縣委書記至今)、胡縣長(胡恩澤,2012年任霍邱縣委副書記、縣長,2015年去世)和他三人會面,劉書記對他們講:市裡介紹來的央企華潤集團的老總來了,讓他參與接待,胡耀紅當時自稱央企華潤集團下屬一個公司的老總。胡耀紅講在霍邱建設城市綜合體能投資十幾個億,“縣委縣政府非常重視華潤集團到霍邱投資的事情。”

記者就此致電韓旭,韓旭表示相關情況已做過說明,在電話中沒有多談。

與霍邱縣主要領導接觸後,胡耀紅很快找到霍邱縣國土局。時任霍邱縣國土局副局長楊全忠回憶,2012年,胡耀紅帶胡蝶找到國土局,稱是央企華潤集團的,已經與霍邱縣領導講好了,要在霍邱城區投資建設一個城市綜合體,並稱縣領導歡迎其就此事找國土局洽談。

參與此次會見的胡蝶描述,胡耀紅是以“華潤國際”的名義跟國土局談的,並沒有說自己是央企華潤的人,但他也沒有刻意說明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對方的接待很熱情。“給我們的感覺,只要是上面安排下來的,國土局照著做就行了,對方沒有問太多,也沒有核實。”

楊全忠承認,此間並沒有對胡耀紅的央企高管身份產生過質疑。“主要考慮他說跟縣領導已經談好,後續縣裡應該會有指示,國土局只要按照縣領導的安排提供服務即可。”

隨著洽談的推進,胡耀紅所稱的“綜合體”項目,在部分當地官員眼中,將是“央企華潤”在當地投資的“大項目”。時任霍邱縣國土局局長李春證言描述,2012年年底的一天,縣領導通知他過去,講有人來霍邱搞“重大投資項目”,會上,縣領導介紹胡耀紅為央企華潤集團旗下華潤國際的負責人,而胡耀紅則介紹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引進國際品牌快餐連鎖店(麥當勞或肯德基)、五星級酒店、百貨商場、大型超市等,“項目總投資10億元。”

“這麼一個項目來得不容易”

2012年底,為讓“重大投資項目”順利進行,霍邱縣組成一個政府考察團,赴南京考察胡耀紅的公司,考察團成員包括時任霍邱縣政府辦主任王俊、國土局局長李春、規劃局副局長黃成華、工商局企業註冊局局長張濤。

張濤證言稱,到南京後,王俊告訴他們這次的任務是到央企華潤的華潤國際公司看看。他們四人按照胡耀紅名片上的公司地址找到公司。找到後,印象是南京很高檔的大廈,但物業講沒有這家公司。王俊打電話聯繫,胡耀紅講在忙事情,等忙好了再電話聯繫。當天下午,他們到南京政務中心去查,沒有查到名片上的“華潤公司”信息。

這次考察給霍邱縣政府留下了不好印象,但似乎未能引起他們的警覺。據韓旭證言,考察團回來後,王俊就此次考察情況在縣委常委會上作了彙報,彙報的意思是:胡耀紅接待比較差,他們沒有見到胡,而沒見到的原因為“胡耀紅是央企華潤集團的高管,可能有點耍大牌”。

記者致電王俊、黃成華,其在電話中沒有多談此次考察內容。胡蝶透露,胡耀紅並非“耍大牌”,而是不能見。當時,華潤國際雖然已經在德基大廈租房辦公,但尚沒有註冊掛牌,“不便於接待。”

楊全忠回憶,考察團回來後,國土局開過一次局長辦公會,會上討論了考察情況。經過研究,決定根據縣裡的安排,跟華潤國際簽訂一個框架協議。會上也有質疑胡耀紅央企身份的聲音,但也有人認為他是央企華潤某一個分公司:“總體上還是認為他的確是央企華潤,只不過不是總部的。”

霍邱縣政府在招商引資的焦慮下對資本的無限渴望,儘管發現疑點,但項目仍得以快速推進。霍邱縣政府一位現任領導告訴記者,作為國家級貧困縣,霍邱縣交通區位優勢不突出,招商引資難度較大。另一位領導表示,如果像華潤這樣的世界500強企業能來霍邱投資,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全縣各級領導、各部門肯定全力以赴。”

在霍邱縣政府的支持下,蘇潤廣場項目迅速敲定。2013年1月28日,霍邱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霍邱縣國土局於2013年2月4日與胡耀紅代表的華潤國際草簽《商業綜合體項目建設戰略合作協議書》。2013年2月15日,雙方又草簽了《霍邱商業綜合體項目建設補充協議》。楊全忠表示,補充協議也是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是對有關優惠政策的明細。

補充協議規定,項目用地公開出讓成交後,縣政府同意乙方(華潤國際)可按綜合價80萬元每畝與有關部門結算。楊全忠解釋,實際地價為122萬元每畝,按80萬每畝結算,是縣政府決定的對項目建設的一種“獎勵”。這意味著,在項目完成後,霍邱縣政府將返還蘇潤置業公司每畝40多萬元。楊全忠承認,這一政策類似於土地出讓金返還,是國務院明令禁止的,但是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當時這麼一個項目來得不容易,“這個項目來得比較急,馬上就要入駐建設,政府就決定把一些配套設施搞齊了再出讓給他,等於政府掏錢給他搞基礎設施配套。”

2013年初,霍邱蘇潤城市廣場商業綜合體項目進入緊鑼密鼓的實質推進階段。當年3月20日,根據與霍邱縣國土局草簽協議的規定,胡耀紅合作伙伴陳智富籌資成立霍邱蘇潤置業有限公司,註冊資金5000萬元,陳智富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佔股80%,胡耀紅另一合作伙伴張濤任副總經理,佔股20%。

2天后,蘇潤置業有限公司通過公開的招拍掛程序取得霍邱縣光明大道南端南環路地塊,成交單價122萬元每畝,總地價超過1.5億元。楊全忠及霍邱縣國土局一位現任領導均向記者證實,當時蘇潤置業有限公司是通過公開合法的招拍掛程序取得該地塊的。

雖然多位時任官員證言指稱胡耀紅冒充央企下屬公司高管,但霍邱縣政府也有官員認為,胡耀紅並沒有騙政府。“政府要的是項目,項目的確建成了。”楊全忠表示,當初縣政府同意華潤國際來投資,並非看中其所冒充的“央企身份”,“哪怕來投資的是一個自然人,只要他有能力投資,有能力把項目做好,縣政府規定的‘獎勵’政策照樣會給他。”

操盤者之間的利益紛爭

根據陳智富跟胡耀紅簽訂的合作協議,蘇潤城市廣場完成後,霍邱縣政府返還蘇潤置業公司每畝40多萬元的總錢目將直接給胡耀紅作為拿下項目的獎勵。

一審判決書顯示,胡耀紅與霍邱縣國土局草簽了兩份協議之後,於2013年2月27日,由胡耀紅、張濤與陳智富以手寫協議的方式簽訂另一份協議。記者獲取的合作協議顯示,“因甲方(張濤,胡耀紅的合夥人)前期有大量資金投入,所以乙方(陳智富)以每畝40萬元低價補償給甲方人民幣5040萬元,另外再支付管理費300萬元,共計人民幣5340萬元。”

黃傑提供的資料顯示,2013年5月6日,霍邱蘇潤置業有限公司與霍邱縣人民政府正式簽訂了《商業綜合體項目建設戰略合作協議書》和《霍邱商業綜合體項目建設補充協議》,算是對上述與國土局草簽兩份協議的正式落實。

根據正式的戰略合作協議書規定,霍邱蘇潤項目總投資達到10億元,項目基建現金不少於6.7億元。但據胡耀紅自述材料透露,項目實際投資僅為5.6億元。記者獲取的多份資料顯示,霍邱蘇潤項目至2015年底已經出現資金困難。

一審判決書稱,2015年11月10日,霍邱蘇潤置業有限公司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合肥分行申請貸款計劃額度1.2億元,用於二期“商業綜合體”開業運營流動資金。但據陳智富報案材料稱,這筆貸款因農業發展銀行貸款政策變化,幾經波折也沒有實現。至2015年底“公司因缺少原計劃的融資已經基本無法支撐下去”。

胡蝶證實,項目實際投資5.6億元幾乎均由陳智富一方通過貸款、民間借貸多方籌措獲得,胡耀紅、張濤和霍邱縣政府沒有資金投入。在項目後期,陳智富曾提出讓胡耀紅代表的華潤國際出資入股,但被胡耀紅拒絕。

土地返還金的兌現遭遇了突發情況。時任霍邱縣國土局紀委書記範毅證言稱,2014年巡視組至霍邱巡視,土地出讓金返還被叫停,上述協議中的5040萬元“獎勵”政府並沒有兌現。

多位知情人表示,這一突發情況,為陳智富與胡耀紅的矛盾埋下伏筆。

詐騙疑雲

記者獲取的資料顯示,陳智富於2017年年初向六安市公安局遞交報案材料,指稱胡耀紅夥同張濤冒充央企華潤高管身份對其進行詐騙。

一審判決書中檢方指控,除以央企高管身份欺騙霍邱縣政府之外,2013年至2016年,胡耀紅、張濤以協調關係、支付管理費等理由向陳智富索取現金2400萬人民幣、奧迪越野車一輛。

胡耀紅對上述指控均予以否認。他認為,上述指控中的金額,是他與陳智富協議約定好的資金回報中的一部分。在陳智富的陳述中,也提及了這一協議。

胡耀紅在自辯材料裡認為,霍邱商業綜合體項目是霍邱縣政府招商引資的項目,所有的洽談過程都是根據縣政府所規定的程序來進行的,這一點韓旭和楊全忠的筆錄中說得很清楚,與華潤國際是不是央企根本就沒有關係。胡耀紅辯護律師姜建高認為,胡耀紅從來沒有冒充過自己為央企華潤集團高管,其身份一直是“華潤國際”高管。如果因為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員誤將上訴人、張濤當作央企華潤集團工作人員,從而給項目提供優惠條件,最大受益人也是陳智富,無論如何也推導不出,胡耀紅、張濤通過欺騙政府獲取項目開發的優惠條件,從而達到詐騙陳智富的目的,損害陳智富的利益。

另據黃傑透露,胡耀紅、陳智富對項目的虛假宣傳均是知情的,雙方還曾為此爆發過激烈矛盾。黃傑稱,胡耀紅在項目落成後很少來,在得知虛假宣傳情況後,曾多次向陳智富提出反對,“他說兩個華潤名稱很像,這樣宣傳遲早會出事。”因意見不合,陳智富還為此事與胡耀紅拍桌子。

記者通過致電、短信、添加微信好友方式聯繫陳智富3個手機號碼,均未獲回應。

一審判決書顯示,同案被告張濤在判決書中對檢方指控的行為均予以承認,但多位參加當時庭審的知情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張濤當庭翻供,指稱訊問筆錄所述情況與他實際表達不符。

這份訊問筆錄的影印件顯示,訊問筆錄時間為2017年5月23日,地點為霍邱縣刑偵大隊辦案中心訊問室。張濤在筆錄中承認,胡耀紅來霍邱談城市綜合體項目,是以華潤集團下屬華潤國際高管身份,“我同胡耀紅是在騙陳智富,每次我都發自內心想勸胡耀紅,讓他不要再騙陳智富錢了,但是胡耀紅聽不進去。”

張濤當庭稱,這份筆錄與他的實際表達不符。胡耀紅辯護律師姜建高告訴記者,他曾向霍邱縣人民法院提出調看這份筆錄的同步錄像,但在實際查看中卻被告知,該份錄像因設備損壞無法提供。記者就此事撥通了霍邱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王旭東的電話,在記者表明採訪意圖後,對方掛斷了電話。

2018年5月24日,胡耀紅與同案被告張濤被霍邱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詐騙罪成立,分別獲刑15年、13年6個月。他們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律師姜建高告訴記者,他在二審中將為胡耀紅做無罪辯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