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這個問題蜀黍一直在強調
並且一直在查處的路上
但是總有老師er拿著不當回事!
這不
3月14日晚上
歷城的蜀黍在桑園路進行例行檢查時
查獲了一名酒司機
關鍵還是一輛出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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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啥也別說了,先下來吹個氣吧!最終結果為45mg/100ml,已經屬於酒後駕駛的範圍!/
這位老師er一直稱自己忘記帶
駕駛證、身份證
蜀黍利用人臉識別進行信息比對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這位的駕駛證因記滿12分
已經被扣留了
面對鐵證
這位老師兒後悔不已
自己因為交通違法記滿了12分
但當時腰上有傷
沒有及時去處理學習
最終強某
因酒後駕駛營運車輛
駕駛證暫扣期間繼續駕車
兩項違法行為
被處以罰款5200元,拘留15日
吊銷其駕駛證且
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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