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税率调整,作为一名合格的财会人,要牢记的事!

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下调,还有不到一个月,这段时间会计该干啥?本来以为不需要提醒,但是确实有不少会计缺乏最基本的增值税思维,还是不得不提醒这部分会计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哪些事情无需操心

1、怎么开票,无需操心,开票系统自然会升级的,升级以后肯定就会能开出税率16%、10%的发票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自然也要更新,是单纯简单的把税率改为16%、10%,还是有比较大的改动,到时自然就知道了,只要懂政策,填表从来就不是问题。

2、17%、11%的税率短时间之内估计还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因为还有销售退回、销售折让这些业务,这些业务在4月30日前发生时是按照17%、11%的税率开过发票的,5月1日后冲回的时候自然应该按照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才是合理的。这部分业务怎样进行税务处理,肯定会出文件的,文件一出自然揭晓。

当然4月份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等开具红字发票行为,建议在4月份处理完毕最好。

3、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提前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的业务,适用17%或11%的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业务,适用16%或10%的税率。作为购买方自然尽量选择4月30日前取得发票,多抵扣,若你比较强势,可以要求对方提前开票。作为销售方自然希望5月1日之后开具发票,但是你要知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份的,必须4月份开具发票,延期开具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到时被查处会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一系列处罚的。当然你可以做合同条款的变更,但是一定要守法,还要购买方的支持。4月份签订新合同,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决定了开票时间,双方要友好协商。

提醒一句,不要光考虑自己的税负,要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自己少缴税不要建立在别人多缴税的基础上的,这不道德,要合作共赢!

4、老税率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无需操心,在360天的认证期内认证抵扣即可。不动产的分期抵扣,第一次抵扣按11%的,第13个月按11%还是10%,应该按11%更合理。按老税率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改变资产用途计算抵扣按老税率比较合理,这些一定会有配套政策的,政策一出自然明晰。无需过早操心的。

5、跨期合同可以进行价款条款变更,签补充合同,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合理降价。含税合同价款可以重新谈判,可以约定为:含税现价=含税原价÷(1+17%或11%)×(1+16%或10%),即: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变化。不含税合同价款,只需要变更下税率、税额即可。当然你不在乎也可以不管。

6、一些商户喜欢999、888之类的定价,可以不重新定价(图个吉利,比老税率时代你的利润更大了),也可以重新定价(可在利润不变的前提下,让利给客户,提升自己的形象)。

7、考虑到税率简并的大趋势,考虑到未来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建议在跨期合同补充合同和新签合同时均增加共享税收红利的合同条款:遇到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另行协商。

8、参加考试的会计,自然无需担心,以教材为本,另外估计考试题目中会告诉你计算所适用税率的,否则不就乱了套。退一万万万万万万步说,就算不告诉你试题所用税率,你也可以从选择题中猜出来呀,操哪门子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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