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個不情願不如1個「我同意」

100個不情願不如1個“我同意”

如果按每人每分鐘閱讀200字的速度計算,社交軟件instargm的客戶服務條款讀完要86分鐘,醫院的住院手續讀完不下30分鐘,五星級酒店的wifi使用條款讀完需要10分鐘,一家企業的入職手續讀完需要50分鐘。我們理應讀完再簽字,但相信大部分人不會完整閱讀這又長又晦澀的服務條款,無奈的明智之選就是勾選“同意”的選項,或是直接簽上自己的大名。

不光是那些服務條款,在人生的某些場景中,直接選擇“同意”往往是最明智的解決辦法,那些“同意”即便透露著無奈之味,不然付出的成本實在不值得。

100個不情願不如1個“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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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個不情願不如1個“我同意”

100個不情願不如1個“我同意”

面對某些生活中的無奈場景,選擇“同意”並不代表對生活的妥協與容忍,而是看透了事情的來龍去脈,還依然接納生活、擁抱生活、享受生活、熱愛生活。就像羅曼·羅蘭所說:“真正的英雄是那些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卻依然熱愛生活的人。”

100個不情願不如1個“我同意”

策劃/前後男女 撰文/JUN 設計/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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