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无故辞退,能要求哪些经济赔偿?

生来自由1988


分以下情况,结果有明显差别:

第一,看工种。

1如果是大厨,整天全天上班那种,基本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妨碍劳动关系的建立。

2如果勤杂业务,比如扫地、刷盘子等所有杂活都干(一个人顶几个人的活,来开到三千也是可能的),就可能只是劳务关系,解除不会有赔偿的问题。

第二,看工作性质。

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务的不赔偿。

第三,看是否试用期内。

试用期内解除不赔偿,转正赔偿。

A试用期解除关系“无故解除”的费用不用赔偿,B如果超过试用期或没有试用期,则应当按无故解除工作年限的补偿金的双倍赔偿,具体标准一年赔两个月,不足半年赔一个月。

第四,未签劳动合同,但实际是劳动关系,单位承担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应发双倍工资,如果正常发工资的话,有权可以要求补发一倍的差额,但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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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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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除已经支付给你的正常工资以外,还应当向你支付11月的双倍工资中赔偿性质的那一部分工资。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视为你和公司之间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你,你可以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也可以单独或一并要求公司按照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你已工作一年半,所以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而赔偿金就相当于四个月的工资数额。至此,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合计15个月的工资数额。最后,你可以和公司就赔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公司不愿意协商,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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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差额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0.5个月。


HR老油条


当然可以要求赔,一个月双倍工资(2-1),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还有半个月赔偿金。我是郭子福律师


理科思维郭子福


1、确定劳动关系 同事的书面证明 打卡记录 工资单 工作中的照片 领导给你发的任务安排 等方式

2、劳动合同不签订的一律按照2倍工资支付,同时还可以要求给你缴纳社保

3、有营业执照的都可以确定是劳动关系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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