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秦雯等九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

日前,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秦雯等九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2014年6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秦雯、潘行仙、秦东升、梅升军、秦伟、张美霞、阮伍八、韩安源、韩杰先后在南京市玄武区南湾营、秦淮区银龙花园等地区,以“连锁经营”、“1040工程”的名义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购买份额,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其内部实行“五级三晋制”,按照累计份额分为见习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该组织将成员分散到团队进行管理,团队由老总领导,团队内设立大总管、申购总管、自律总管、能力窗口、家庭窗口、经晨窗口、自配窗口等职务,负责团队的运转。

截止2017年11月15日,被告人秦雯、潘行仙团队已发展下线达三层以上,所在团队人员超过30人。案发前,被告人秦雯、潘行仙系团队老总,被告人潘行仙此前系该团队大总管,被告人秦东升系该团队大总管,被告人梅升军系该团队自律总管,被告人秦伟系该团队申购窗口,被告人张美霞系该团队家庭窗口,被告人阮伍八系该团队能力窗口,被告人韩安源系该团队经晨窗口,被告人韩杰系该团队自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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