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你車借我用一下」 你借還是不借!

今天要說的事兒,與各位車主密切相關,人在江湖混,哪能沒幾個朋友,朋友之間互幫互助借點東西很正常,可是又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車與老婆恕不外借。朋友開口向你借車,到底借不借?

“兄弟你車借我用一下” 你借還是不借!

設想一下,朋友開口向你借車,你借出去吧,萬一出啥事故拎不清楚;不借吧,朋友之間又說不過去。筆者也聽過不少因為把車借出去,別人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愛車,或者出了事故,車主倒黴賠錢的案例,來看一下最近發生的兩起事故:

事故一:紅色法拉利撞向道路中間的防護欄,並與正在對向車道行駛的白色寶馬相撞。在慣性的作用下,白色寶馬車又與另一側的黑色轎車撞上,黑色轎車失控,最後兩輛車都撞上防護欄。法拉利司機交代,這輛法拉利是她當天剛借來的,由於對車況不熟悉,加上雨天路滑,只點了下油門,車子就飛了起來。她被法拉利的提速嚇了一跳,一時慌了神就釀成悲劇。

“兄弟你車借我用一下” 你借還是不借!

事故二:借哥哥的轎車與妻子一起參加朋友的婚宴,臨近婚宴酒店時,車子卻迅速自燃。夫婦倆報警求助,消防趕到才將火情控制,消防滅火時,丈夫竟提出先去參加朋友的婚宴,不是自己的車,出了這樣的事故,責任如何判定,又如何向車主交代?

“兄弟你車借我用一下” 你借還是不借!

上面兩起事故,還沒有涉及到人員的傷亡,可想而知,如果借車出去撞到了人,那豈不更是損失慘重?正因如此,好多車主談“借車”色變,到底借車出了事故,哪些情況需要車主承擔責任呢?今天,EV知道就來告訴您,借車的正確“姿勢”。

《侵權責任法》第4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劃重點,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並根據過錯的大小承擔相應比例的責任,那什麼才叫車主有過錯呢?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並適用侵權責任法第49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換個角度說,事故中車主無需承擔責任的條件是:

1、車子正常。檢查自己的車子剎車、輪胎、燈光等是否正常,保證車子能夠安全行駛。

2、借車人駕照合法。檢查朋友的駕照是否合法,準駕車型是否相符。

3、借車人可以駕車。詢問朋友借車用途,是否會喝酒等。

另外,朋友在一起聚會時不要把車鑰匙隨意丟在桌子上,防止在你不注意時被喝醉酒的朋友拿走,要知道,因車主保管不當而出事故,車主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兄弟你車借我用一下” 你借還是不借!

以上是作為車主該注意的,那麼作為借車人又該如何?

1、使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秩序,不把車子外借給第三個人,不酒駕;

2、車內衛生。在使用過程中儘量保持車內的乾淨衛生,避免吃東西食物碎屑掉入車內,不在車內吸菸;

3、檢查清洗。使用完之後,要仔細檢查車身是否有刮痕,如果車身太髒,最好清洗一下再歸還;

4、加油。使用前要注意油表還剩多少油,使用完之後,根據自己的使用情況給車子加油。

曾經看過一條新聞,一位車主為了防止朋友來借車,把剛買的新車貼上顯得車子很破舊的貼膜。確實是,車在行駛過程中,很多的突發情況都是我們所無法預料的,雖說車子購買了保險,車主無過錯也不需要承擔責任,可是一旦發生事故,不僅對車子的使用有一定影響,還會增加來年的車險費用。

“兄弟你車借我用一下” 你借還是不借!

(你相信這是一輛新車嗎?)

社會在進步,出行方式也變得多樣化,共享汽車正發展得如火如荼,短途出行可以選擇打車,長途出行可以選擇租車,如果不是急需用車,還是儘量避免向他人借車。作為車主,也一定要把車借給靠譜的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