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長生生物相關股東所持股份實施限售處理,你怎麼看?

財經小車


在長生生物第一時間出現問題時就應該對相關股東所持股份實施限售處理,這才是正確的做法,為這樣的深交所深深點上一讚。以後凡是遇到這種情況我認為:

第一步就應該是限售大股東股份,並且大股東在近一年期間內所有的套現資金進行凍結,所有的質押股份進行凍結,特別是像長生生物這般造假疫苗的企業,甚至連相關高管的資金進行凍結。

第二步就是“掩護”普通投資賣出股份,拿誰的資金來接盤?就拿這些大股東的套現資金、質押資金、高管資金進行接盤。在這其中,普通中小投資者股東是無辜的,根本就不知情,甚至都搞不清楚企業的具體座標在哪裡,根本就沒有去調研、考察過。所以,這些投資者最應該保護,拿他們的資金去接盤。

最後,普通投資者依舊是呈現虧損、受害,可是資金不夠怎麼辦?企業直接進行清算償還無辜股東的權益。

為什麼這麼做?長生生物二十餘萬支劣質疫苗接種,並且無形中傷害了更多的無知股民,而罰沒資金只有300餘萬。我認為這樣的處罰對於一家未曝光之前擁有200多億市值的上市公司來講太輕了,不痛不癢。只有將其罰到疼、痛,才能夠有更多的企業真真實實的不忽悠人,辦好事。而投資其的中小股民呢?真實無辜,誰都不知道一家200多億市值的企業卻能夠幹出劣質疫苗的事情,所以最應該保證的是受害者,最應該減損的是無辜的股民。


炒股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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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出現重大的違法事件,深交所有權根據相關流程對公司實施股票限售處理。據此,深交所對長生生物大股東和董監高所持有的股份被實施了限售處理。


深交所的行為不僅有規可循,有法可依,還如此迅速的制定出應對措施,避免不法分子轉移資產,這是最難能可貴。

長生生物這次犯下的錯誤是不可饒恕的,不僅僅是簡單經濟問題了。大家都知道,狂犬病疫苗與百白破疫苗都涉及相關人員生死攸關的大事,關係到幾十萬人的生命安全。長生生物在疫苗方面造假,這簡直等同於謀財害命。真不明白,世界上怎麼會存在這樣道德淪喪、厚顏無恥的黑心商家。

對於這次疫苗造假,全國人民義憤填膺,群起而討伐,相關部門包括食品藥品監督局、證監會、公安局等機構第一時間介入,瞭解具體情況,致力於將危險降至最低。


從降低危害,揚善懲惡的角度出發,本人認為合理的處理流程應該這樣展開:

首先,摸查造假疫苗的流向,對之前接種假疫苗的進行免費補種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二,在排查的同時,對造假企業股東及高管進行控制,對其個人財產進行凍結,以防非法轉移;

第三,對全國疫苗企業進行大規模抽查,發現問題即時處理,徹底淨化疫苗市場,恢復人們對國產疫苗的信心。對中間存在瀆職、不作為及違法犯罪行為徹查到底,堅持問責,絕不姑息;


第四,對於長生生物問題進行定性,適合整改堅決整改,適合退市儘快退市。對持股的普通股民啟動快速賠償流程,用大股東財產對普通股民進行補償;

第五,對疫苗行業,建立檢查檢驗的合理機制,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玩轉交易


按照上市公司在出現重大的違法事件後深交所會根據流程對公司實施股票限售處理,此次長生生物大股東和董監高所持有的股份被實施了限售處理。


而長生生物已經停止生產,並且董事長高俊芳已經被帶走調查,接下去事實認定後將根據深交所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就可能被實施退市了,不過按照目前的發展態勢,退市是肯定的,這樣的公司留在A股市場就導致今天的醫藥股集體跌停,醫藥板塊一天就縮水了1600億,買入醫藥股的股民是損失慘重。


比較戲劇性的一幕是今天長生生物為了躲過暴跌行情,股東再次股權質押後臨時停牌,理由是擬披露重大事項,還能有什麼事項,全國人都知道了。這一停讓很多買入醫藥股的股民非常不滿並且抱怨,憑什麼你長生生物闖的禍,你來停牌,別的醫藥股大跌,股民跟著一起虧損。

不過停牌時間不到幾個小時,ZJH就開始立案調查並且強制復牌,結果在今天下午復牌後又再次遭遇跌停,至收盤後跌停封單還有60多萬手,預計起碼還有5個以上跌停板是最少的,或許還更多。


對於這家公司而言,目前已經6個跌停板了,市值蒸發了112億元,各醫藥股今天在收盤後紛紛開始澄清,沒有生產疫苗業務或者沒有與長生生物有業務聯繫,此次搞的醫藥股大地震,不僅是股民怕了,百姓對醫藥行業信任度也大打折扣,而隨著進一步的調查取證後,相信會有嚴肅的問責,給大家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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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挺有意思的一個流程~腰斬之後,長生生物在上週五補充股權質押後,週一早上以發公告形式打算長期停牌,目的是躲過實際控資人爆倉風險,然後下午就被深交所強制復牌了




然後晚上沒有進行股權質押的實際控資人被帶走,被宣佈限售。

這事情特別惡劣,因為是注射到兒童體內了已經,和當年重慶啤酒的安慰劑還不一樣,不會有那個機構會傻到冒著天下共指的風險入場進行博傻操作的。所以,既沒有控制人能夠繼續質押,也沒有機構入場博傻,已經質押股權爆倉後被退市,母子二人身無分文是最後的結局了。


伊春老股民


生生物7月23日午間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蘇證調查通字2018074號):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樓主提供的材料顯示 長生生物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深交所已對長生生物大股東、董監高所持有的股份進行限售處理。這是有據可循的。

17年5月27日 中國證監會修訂發佈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具體調查細節沒有公佈,深交所未雨綢繆的禁止有關股東減持股份是一個較好的策略,可以防止某些人員減持股票,把風險留給二級市場,等於保護了投資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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