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實施改革給科研人員「鬆綁+激勵」

“這次科研項目資金改革後,我們研究所出臺了執行細則,將除去成本後的科研經費按照5∶3∶2的比例分配,50%用於課題組績效獎勵、30%用於科研條件建設、20%用於輔助人員統籌,這不僅增加了科研人員收入,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也有利於科研條件改善升級,更好地服務地方發展。”天津市科學學研究院副所長馬虎兆告訴記者。

近年來,天津市不斷完善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方式,在科研經費領域開展“放管服”服務,提出了一系列給科研人員“鬆綁+激勵”的措施和做法,進一步擴大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項目經費管理及自主權。根據此前出臺的《天津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本市簡化預算編制,下放調劑權限;提高間接費用,加大績效激勵;放寬勞務費開支,不設比例限制;加強資金統籌,放寬結餘使用;規範橫向經費,實行專賬管理。

“根據該通知,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在科研項目資金中開支勞務費;引進人才以及臨時聘用人員的支出標準,在不突破該項目勞務費支出總額的前提下,由項目承擔單位自行確定;科研項目中國際合作交流費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範圍……一系列新政策將有利於解開科研人員的各種束縛,使他們全身心地投入到業務領域。”中國科學院天津工業生物技術研究所副所長王欽宏告訴記者。

為擴大政策的知曉程度,市科委開展了大範圍的政策宣講與培訓。“去年舉行了10場次培訓會,今年上半年舉行了4場培訓會,共培訓約1000人次。”市科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南開大學、天津大學以及絕大多數市屬高校、市科研院所,均已按照要求制定了內部制度。下一步,我們還要進一步完善財務助理制度,真正把科研人員從預算編制、項目支出、預算調劑、財務報銷等工作中解放出來。”(記者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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