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什么?

赵清鹏13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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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什么?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土地流转的鼓励、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合作社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增加,笔者所在乡镇的合作社短短几年间,已有将近20家。在笔者看来,土地流转城里合作社,主要目的有三个:

解决土地耕种的问题

现在的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守在农村的只剩下老人、妇女、儿童,再加上农作物投入产出比不高,就会造成大量土地无人耕种、甚至撂荒的现象。而合作社的成立,就是为了让那些有志于在农村干一番事业的人采取土地流转的形式将这些土地流转下来,或种植农作物、或种植蔬菜,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解决土地无人耕种的问题。

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

土地流转之后,对农民来说,一是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土地流转资金,增加一部分的土地收入。二是可以到合作社打工获得工资,农村留守的老人、妇女,大都具有农作物种植经验,在农业种植上是一把能手,可以到合作社打工,继续种植农作物,获得一部分的工资性收入。三是可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不再分心于农村土地的耕种、农作物的收获,一心一意在城市务工。

促进农业的壮大发展

其实,城里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破传统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单打独斗式的农作物种植、土地经营模式,实现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和抱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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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给观点,农村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整合多数人的力量,更好的发展农业产业。

当然,这个观点本身并无太大的亮点所在,也不足以解释题主的疑惑。


其实,农村在土地流转之前,就一直有合作社的形式存在,

最早起的时候,因为生产工具的缺乏,机器耕地还不普及的时候,大型牲口,比如耕牛的数量稀少,就有很多以耕牛为基本的合作社形式,大家共用一两头牛,在轮班放牛,在农忙时节,大家也互相帮忙。这其实也是合作社的一种早起形态。

以笔者家乡为例,地形崎岖,山高林密,并不能进行大型机械化操作,随着村里的青年劳动力逐渐去到南方打工,村里的老人及妇女,就开始组织起来,共同帮忙进行劳动生产,这种合作社其实是义务形式的。


但是,到了后来,市场经济的冲击,合作社更多的开始进行资金交易,或者是以股份制,的形式存在。

其实,早在初中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学习过这个基本的社会关系逻辑。

生产关系改变,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反作用于生产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背后,其实更多的是关于土地整合整治,以及农业产业发展的一种深层次的关系发展。

而农业产业发展,大家都清楚的几个点,就是需要高投入、同时高风险、在者高技术含量。

对应这样的特性,个人是比较难单独来操作,所以合作社的形式,更多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农业产业。

同样的,合作社建立之后,发展到一定程度,会以农业公司的形式出现,成为真正农业进军市场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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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已离土,留在土地耕种的农民,四十年了,都老了。土地是因人不再种了,才让集体收回,对外招商引资。但考虑在城里打工的人没有劳保,没有住房,就先确权发证,给农民留条退路。至于合作社,那也是土地流转以后,为了抗农业生产的风险,让愿意继续种田的人在土地上通过合作组织的分工而专业起来,拿工资就业。本人估计不会太顺利,这里有一个带头人问题,只有种田大户有点经验,但也不愿意背个黑锅。关键还得靠年青人,农村已属于年青人了。他们也必须从头开始,积累经验。但从时代和发展看,合作是一个大方向,大趋势。这是时代的要求,更是现代农业的要求。


李198588733


感谢邀请,农村土地流转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什么?农村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农村,农业。突破目前农业发展的瓶颈,解决农业发展的矛盾。那么,目前农村农业发展的矛盾与瓶颈又是什么呢?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文明古国。5000多年的农业文明史,见证了华夏农业的繁荣与昌盛。但自改革开放以后,土地实行包产到户以后。农业生产的根本基础发生了变化。也就是土地分割到户,到人。这样的转变发展到目前。也就形成了。土地零星散乱,根本不可能实现规模化与机械化种植和发展。农民的三五亩土地。被分割在五六处地方。种植成本和劳动强度很高。很不容易管理。这也就导致了现在的农村农业基本种植都是处于亏损状态,从而大多土地被荒置,无人耕种。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之后。一定程度上就能帮助有农业创业想法的企业或个人流转到具备一定规模的土地。另外,也能够帮助不想耕种的农民有效的把土地租赁出去收取一定的租赁费用。这样,让想发展农业的人有地种。让拥有土地产权的农民有收入。而且在土地,成功的流转之后。有效的把零星散落的土地转变成为集中连片规模化的农业种植区域,这样也就大大的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投入成本。我想,这应该是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目的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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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作社是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体组织,以土地的经营权入股、代耕、转让等流转方式统一经营规划的合作经济组织。土地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模式,农民入股后可以确定土地流转费用和红利分红同时流转农民还可以实现再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土地合作社解决了家庭种植规模小、产量低、抗风险能力弱等一系列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民可以依法按照自愿的原则对土地进行出租、转让、股份合作进行土地经营,土地合作社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

土地流转后农民可以从农业种植中解脱出来,不仅可以增加收入还能加快城市化进程。土地流转的农民可以合作社得到流转费和股权分红,保证了农民收入的稳定性。


土地流转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土地合作社可以优化配置市场经济 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升级实现农业规模经营。

土地合作社拥有对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改变农村家庭种植的品种单一、种植规模小、收益低等问题,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必须要实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是实现规模经营的必经之路。

目前我国农业种植利润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不少农民出现弃田、荒田的现象。成立合作社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少量土地对农民束缚的问题,农民在土地流转的前提下可以实现再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合作社可以实现对土地的利用最大化,提高农业种植的抗风险能力。实现农业集约化产业化升级,提高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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