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疾控中心:我市未使用问题狂犬病疫苗和百白破疫苗

一、我市疫苗采购供应情况

我市所使用的疫苗均由江苏省疾控中心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集中采购,然后逐级配送。疫苗流通新条例实施后,我市百白破疫苗等一类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逐级供应;狂犬病疫苗等二类疫苗经省疾控中心统一招标,由我市疾控中心向省招标平台采购后配送至接种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此次检查所有涉事批次狂犬疫苗,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已上市销售使用疫苗均未发现质量问题。我市供应使用的疫苗均为国家批签检验合格的上市产品

二、我市已采取的措施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通报发布后,市疾控中心于7月15日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我市10家预防接种单位对国家批签检验合格、非涉事批号的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立即停止使用,就地清点封存,并立即向省疾控中心申请启动了应急采购程序,快速采购供应相关疫苗的替代产品。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和国家药监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置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相关问题

1.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接种者,按照《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以及《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2017年版)》要求,可以到本地接种点选用其他厂家疫苗进行后续针次的续种。

2.“百白破疫苗事件”是2017年底发生的,我市当时就进行了排查,没有涉事批号的百白破疫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