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纪委关于对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典型问题的通报

赤峰市纪委关于对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典型问题的通报

一、赤峰市敖汉旗牛古吐镇民政办原主任王志栋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6年4月,牛古吐镇大杖子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吕海君违规为自己申请了低保待遇,并从敖汉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其女儿申请了低保家庭子女入学资助金共3万元。2016年,牛古吐镇民政办原主任王志栋负责低保申报审核工作期间,未发现吕海君违规申报低保待遇的情况,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2018年6月,赤峰市敖汉旗纪委给予王志栋党内警告处分。

二、赤峰市巴林左旗隆昌镇进步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彬不认真履职造成集体上访问题

2017年9月,李彬在组织实施该村扶贫项目工作时,没有严格依照《财政扶贫资金集中采购牲畜工作流程》进行落实,在未召开贫困户大会的情况下,采取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的方式擅自提高采购价格,增加了贫困户负担;同时未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质量检验,使部分贫困户分到的驴未达到规定的标准,造成群众集体上访。2018年6月,赤峰市巴林左旗纪委给予李彬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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