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参与交通,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龙泉市文明办和交警大队在“掌上龙泉”平台现有“曝光台”专栏,及市公安局官微“龙泉警声”,选取发生在市道路的各类典型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不定期形式进行实名曝光,同时对涉及单位部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送抄告所属部门单位,教育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障龙泉市道路交通的安全顺畅。
现在
新的一期不礼让斑马线名单出炉
一起看看都有哪些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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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礼让斑马线
车号:浙KP0845
车主:彭*鸾
地点:贤良路市政府门口路段
车号:浙K7916L
车主: 黎*霞
地点:中山东路国税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75E51
车主:季*宝
地点:中山东路国税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EG263
车主: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
地点:中山东路国税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E8500
车主:胡*标
地点:中山东路国税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25P90
车主:龙泉市**包装有限公司
地点:中山东路审计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882F5
车主:叶*荣
地点:中山东路审计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5086E
车主:龚*发
地点:中山东路审计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09214
车主:浙江丽水**护卫有限公司
地点:中山东路审计局门口路段
车号:浙K386E6
车主:龚*强
地点:中山东路审计局门口路段
再来看下都有哪些
交通违法行为“任性”上榜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小编在此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共同为我市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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