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建設的「甘肅樣本」引人注目

工作標準化 管理規範化 信息數字化 流程網絡化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甘肅省司法廳始終將司法所建設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以發揮基層司法行政職能為目標,以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為關鍵,以加強基礎建設為重點,以推動業務規範化為抓手,做到建設、管理、工作、服務並重,在推進司法所工作標準化、管理規範化、信息數字化、流程網絡化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打造出特色鮮明的基層司法所建設“甘肅樣本”。

近年來,省司法廳始終把司法所規範化建設,作為服務和諧社會和建設“法治甘肅、平安甘肅”的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程來抓。2015年積極向省委省政府領導彙報我省司法所建設工作,爭取支持。並由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廳聯合組成工作組,在全省14個市州開展了對加強全省司法所建設的調研和督查。針對工作力量不足、機構編制、經費保障等問題,在廣泛徵求基層單位和相關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積極協調爭取,於2016年8月聯合省委政法委、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發改委、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司法所建設的意見》。

各地司法局此項文件精神,在全面落實司法所副科級建制的基礎上,積極與黨、政府及機構編制委員會溝通、協調,不斷爭取將司法所升格為正科級建制。

目前,除臨夏州和嘉峪關市已全部落實司法所正科級建制外,隴南康縣、張掖的肅南縣,定西的安定區、隴西縣和漳縣,慶陽的西峰區、慶城縣、合水縣和寧縣等地通過協調編制部門,下發文件明確將司法所升格為正科級司法所。目前,全省有554個司法所已為正科級建制,佔司法所總數的22%。

2008年以來,省司法廳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明確了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目標任務,建立完善規範化建設考核機制。同時,制定下發了《關於規範司法所外觀標識及內部設置的通知》和《關於規範全省司法所工作制度的通知》,指導規範化建設。並製作司法所外觀標識及內部設置的效果圖冊,對全省司法所各業務用房功能定位設置、外觀標識及內部制度進行統一規範。

制定印發了《甘肅省規範化司法所考評辦法(試行)》,按照《甘肅省規範化司法所考評標準》每年對全省司法所進行考核,推動全省司法所建設工作規範化,提升基層司法行政的影響力和公信力。在省司法廳的督促和指導下,各市、州司法局紛紛集中開展規範化司法所教育整頓活動,大力加強司法所組織機構、幹部隊伍、業務能力、所務管理、基礎設施建設,鞏固司法所建設成果,全面提升基層工作水平。截至目前,甘肅省達到規範化考核標準的司法所1206個,其中“省級規範化司法所”83個,“優秀司法所”80個,“標兵司法所25個,有65個司法所獲司法部級表彰獎勵。

將司法所工作人員招錄納入省級公務員招錄“四級聯考”和基層政法機關招錄培養改革試點中,真正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會做群眾工作、懂法律、懂政策、熱愛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選拔到司法所。以“不求我有但求我用”的思路,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整合“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計劃”人員、“三支一扶”、“政府購買社會公益服務”等項目人員,充實司法所工作力量。2014年,張掖市司法局聯合組織部、政法委、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公安局下發《關於選派鄉鎮、街道人員到基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的意見》,統一從鄉鎮、街道工作人員中選派人員到司法所工作,切實解決了基層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的問題。

同時,始終把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建設作為永恆的主題常抓不懈。從2009年開始,省廳每年舉辦三期司法所長培訓班,六年來累計培訓司法所長2300餘人。特別是近兩年,注重對藏區少數民族的幹部培訓,有計劃的開展“雙語”培訓。通過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的共同努力,各基層司法所牢牢把握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政治方向,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堅持發展“楓橋經驗”,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司法所隊伍素質不斷加強,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明顯提高,僅2016年在縣鄉換屆期間,全省司法所長中,有581名得到晉升和交流重用。

2017年司法部下發《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以來,省司法廳研究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工作。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的目的、發揮的作用及建設的要求和工作目標,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為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作出相關批示,協調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所需場地,調劑補充工作站工作人員。

省司法廳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加強與當地政府及各部門的溝通對接,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變被動調解為主動調解、變事後調處為事先預防,及時、依法、就地化解信訪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當地、實現矛盾不上交的目標。注重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初信初訪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主動與信訪部門對接,將更多適宜調解的初信初訪案件通過人民調解方式及時有效化解。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經費保障,由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免費為群眾提供矛盾糾紛調解的法律服務,切實提升人民調解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截至目前,甘肅省建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806個(其中依託司法所建立678個,在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大廳建設128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3940個。2018年上半年,全省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累計辦理人民調解案件19686件,接受法律諮詢29046件,接待法律援助3267件;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諮詢法律問題33709次,辦理人民調解案件23124件,諮詢法律援助5744次。

為提高司法行政系統各項工作信息化水平,2014年,我省創新思維,採取“以資源換投資”的思路和辦法,克服財政困難的實際,在財政不出一分錢的情況下,由省移動公司投入8500萬元經費,建設以信息共享及移動辦公為核心的司法行政一體化智能平臺。實現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信息化系統逐步運行,全面推進“智慧司法”建設,推動“智慧司法”各類業務系統全面上線應用,提高基層執行、服務的快速反應能力;加強系統內部之間的縱向與橫向聯繫,逐步推進基層司法所的“工作標準化、管理規範化、信息數字化、流程網絡化”,保證基層司法行政各項工作高效運轉。截至目前,全省14個市(州)、86個縣(市、區)司法局、1383個司法所“智慧司法”互聯網專線節點全面連通,基本建成內網到縣、外網到鄉的司法行政系統職能整合信息化平臺。(記者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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