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死亡」再現:勒死自己後將領口扣好?警方:鑑定爲自殺

撰文/王梅梅 統籌/陳威】2004年7月2日10 時許,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土沃鄉土沃村村民張國慶被鄰居發現死在家裡床底下。公安機關進行現場勘查及屍檢程序後認定張國慶為自勒窒息死亡,但死者表兄席洪秀至今認為該案疑點重重。

席洪秀提出,當時多位在場村民看到,死者衣領是緊扣著的,法醫解開釦子後才看到脖子上打了死結的紅褲帶。“難道張國慶把自己勒死後,又繫好領口嗎?”席洪秀還表示,床的高度不足0.4米,死者不可能在如此小的空間內作出自殺動作。在敘述中,其多次提到頻繁毆打張國慶,且長期與張國慶之妻王鎖琴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的李某某。對此,大白新聞(微信ID:dabaixinwen)聯繫到晉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志強,其回應稱,該案已有結論,屬自殺。當時是由省廳法醫出的鑑定結論。

村民被警方認定在床下自殺

“神死亡”再現:勒死自己後將領口扣好?警方:鑑定為自殺

圖為席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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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山西省沁水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鑑定書沁公刑技屍檢(2004)第011號稱,2004年7月2日10時許,公安局接到村長報案稱,沁水縣土沃鄉土沃村村民張國慶死亡在其家中。席洪秀說,自己的表弟是被鄰居在床底下發現的。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張國慶雙袖口扣著,衣著整齊,頸部系一紅布褲腰帶,一系緊的半結和一半松結。大白新聞從沁水縣公安局向晉城市委信訪局並陳局長的調查報告中瞭解到張國慶死亡一事的調查程序。據悉,沁水縣公安局結合現場勘查及調查取證分析,進一步得出結論:死者是生前進入床下的,不是受外力作用推或拖到床下的死者系自勒致窒息死亡;屍體所在的現場為第一現場;屍體符合自勒窒息死亡的基本特徵;除有被紅布褲腰帶勒死的痕跡外,未見其他致命傷痕。調查報告還提到,7月2日早上張國慶未曾出過家門,除兩位村民叫其幹活外再沒有其他人到過其住處。

故公安機關認定,張國慶為自勒致窒息死亡。

生前多次遭妻子“相好”毆打

張國慶為何自殺?與同村村民李某某有著直接關係。據山西省沁水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5)沁刑初字第18號顯示,經法庭舉證質證,張國慶妻子王鎖琴與李某某關係曖昧,張國慶生前多次遭到李某某毆打。

公安局調查報告稱,自2002年以來,李某某威脅張國慶夫妻不準同房,對張國慶進行精神控制。近年來,張國慶與妻子過著名義是夫妻,實質上分居的生活。妻子只讓他幹活,卻不給他錢花,如果張國慶與妻子吵嘴生氣,李某某就出面威脅,或者藉故毆打。

法院判決,李某某施暴行為給張國慶造成巨大精神壓力,成為張自殺的重要原因,判定其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沁水縣公安局不予立案

2004年7月5日,沁水縣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並提出依據及理由:

從現場勘查情況看:大門無破損痕跡,周圍無攀登痕跡;現場沒有異味,物品擺放有序;屍體所在的一支長200cm、寬120cm、高50cm的床下,周圍無拖拉痕跡。從屍體檢驗情況看: 死者全身衣著整齊,頸部喉結上系一紅色布褲腰帶,喉結上有一系緊的半結和一半松結;剪斷紅布褲腰帶後,頸部喉結上有一水平索溝,勒索長30cm三股。從調查訪問情況看:7月2日早上6時許,土沃村村民和土沃鄉許昌村村民先後到張國慶家,叫張國慶去幹活,見張國慶一人坐在西北角二間房內的床上,衣著整齊,唉聲嘆氣,無精打采,不去幹活,並說今天要吃“家勢”,催促他們趕快離開;7月2日早上7時30分左右,張國慶兒子放學回家後,發現西北角二間房內的床下有動靜,並告訴了死者的妻子,但其妻子沒有在意,以為是張國慶在嚇唬自己;死者鄰居證明,7月2日早上,除上述兩位村民外再未見有人到過張國慶家,也沒有聽到死者所在的西北角二間房內有爭吵和打鬥之類的聲音;死者妻子叫醫生時順便叫來兩位村民,二人用一木棒撥拉死者靠床邊的一隻手(左手)時(當時左半臂豎著),結果按不到地上。

死者親屬提出該案出現多處疑點

對於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張國慶家屬並不認同。14年來,席死者表兄席洪秀關於此案持續申訴。

據張國慶提供的一份文字顯示,多位村民實名簽字證實,死者張國慶屍檢時,兩袖口上挽,但沁水縣公安局作出的屍體檢驗報告卻認為是雙袖口釦子扣著;圍觀村民多人證實,死者嘴角有血跡,全身多處黑青,屍檢報告對此未予表述。村裡一教師證實,死者多日未進食,在37CM高的床下,不具備自勒死亡的可能;死者妻子證實,致死的紅褲帶並非死者家中之物,從何而來,公安機關並未審查;死者妻子後來多次向人講過,死者是被李某某害死的,死亡時間並不是2004年7月2日,而是前一天晚上;死亡地點也不是床下,而是窗臺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材料中,在場村民們稱,當時死者的衣領是緊扣著的,法醫解開釦子後,才看到死者脖子上纏著紅褲帶,共纏三圈,並打了兩個死結。沁水縣公安局作出的屍體檢驗報告僅表明喉結上有一系緊的半結和一半松結,並未提及緊扣的衣領。席洪秀質疑道:“為什麼人死了衣領還是繫著的,解開衣領才看到自殺工具,他都死了怎麼整理衣領?完全不符合自殺邏輯。”另外,席洪秀還提到,公安局現場勘查報告稱死者所在床高為50CM,而實際床高為37CM,一個成人是不可能在如此狹小的空間內做出自勒動作的。

晉城市公安局副局長:系自殺,已結案

據席洪秀表示,事發地所在的房子是李某某為王鎖琴買的,李某某服刑後,2005年冬,其弟李小五將王鎖琴趕出家門。同年,張國慶父親收到公安局自殺認定書後,因長期憤懣,不進食,不久便辭世。如今王鎖琴已遠嫁鄰縣,與張國慶家再無聯繫。

7月24日,大白新聞聯繫了案發時時任沁水縣公安局局長、現任晉城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杜志強,對方回應稱,該案已有結論,屬自殺。當時是由省廳法醫出的鑑定結論。最後公安部還派專家來開棺驗屍,也認同了自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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