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男子在超市門口抱走3歲女童,被衆人圍堵毆打的這一現象?

99隨便


大實話:打人有時候就是對的,像人販子這種披著人皮不幹人事的真的是該打!

事情簡介:

7月25日,在安徽濉溪縣,一個河南籍男子在一家超市門口將一個3歲半的女童抱走,在逃跑的過程中被當地市民圍堵抓獲並遭到了市民的圍毆,之後當地警察趕到現場,將該男子帶走。

事後,7月26號,澎湃新聞方面透露,犯罪嫌疑人趙某因為涉嫌拐騙兒童罪被刑事拘留,看來這這打捱得一點也不冤。

首先從我個人角度來說,對於人販子搶孩子這種事我的態度是零容忍,這種禍害就不應該讓他繼續留在世上,並且我也認可並能夠接受對人販子抓到以後進行適當地身體懲罰。

不能讓好人心寒

可能用佛家的話說叫冤冤相報何時了,得饒人處且饒人。但是,我認為這種話用到人販子身上真的是一點都不合適。

畢竟,從輪迴的角度來說,壞人死後是要打入十八層地獄的,而現在打他們只不過是讓他們提前適應一下死後的生活,這也是為他們好。

並且,我認為只有發自心底的善良人才會對人販子採取暴力,因為從現實角度來說,如果這個人是壞人,或者說是一個冷漠的人,那麼當他看到人販子搶孩子的時候,恐怕都是繞道走的吧,也只有這些真的善良的人才會衝上前去阻止人販子,甚至毆打人販子。

所以,就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是應該對這些勇敢且善良的人報以熱烈的掌聲的。

人販子就應該打

說真的,如果是那種小偷小摸可能我也不會這麼激憤,但是,這種人偷的是孩子,這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

說難聽一點,如果人販子一個孩子賣10萬,那我相信無數父母是願意讓他們偷20萬來換自己的孩子的。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來說,如果說一般的小偷偷的是果實,那麼人販子偷的就是果樹。這對於被偷者來說完全是毀滅性的打擊,一個家庭很可能會因為丟了孩子而面臨滅頂之災。

如果一個人的行為是直接摧毀一個家庭,那麼這種人難道不應該被打麼?恐怕連自己都認為自己該打吧。你要是不打他,弄不好他心裡還難受呢。

當然,最後也是希望大家不要有什麼地域歧視,這是人的問題,不是地域的問題。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事件還原

7月25日中午,濉溪縣閘河路與虎山路交叉口南一超市門口,三歲半女童正在家門口玩耍,孩子母親以為孩子走丟了,找了好久都找不到,於當天中午12點半,打電話給濉河派出所,接警後,工作人員迅速調取了現場視頻,發現孩子在11:35分被一名男子誘騙走。

家人和工作人員立刻開始尋找,下午一點多,孩子家人遇到從濉溪縣開車去淮北市上班的陳先生,上前詢問是否“看到一個穿褲衩的男子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孩子通過。”

陳先生沒當回事,加好油繼續往淮北方向駛去,幾分鐘後,陳先生砍看見穿著大褲頭的男子抱著一個小孩,上前詢問,最後解救了孩子。

孩子被及時解救的原因?

這次人販子沒有得逞,我們為孩子感到慶幸的同時,也應該總結“成功解救的經驗。”
1、家人及時尋找,當發現孩子不見時,孩子的媽媽和家人立刻開始尋找,求助派出所工作人員,求助路人。

2、派出所工作人員接到電話後調取監控錄像,利用科技手段鎖定犯罪嫌疑人。

3、路人陳先生的熱心幫助,陳先生在看到人販子之後可以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而他能“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沒有選擇袖手旁觀,值得稱讚!

題外話


當然這次小姑娘能夠成功逃脫“魔爪”也和人販子的“勢力孤單”有很大關係,想想如果是團伙作案,恐怕早已經不知道被轉移到何處。

人販子是可怕的,然而比人販子更可怕的是“某些家長”,有些家長即使是帶孩子外出也做低頭族,置孩子的安危於不顧,為什麼丟孩子的事情屢屢發生?家長應該再提醒孩子被拐的同時,時刻提醒自己“大意失荊州”!


幸福媽媽的秘密


99隨便語:打得好,為黃衣男子陳先生鼓掌!對於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我們沒必要有任何的同情。

7月25日,安徽淮北濉溪縣街頭,發生驚險一幕。

(1)監控錄像顯示,當天中午11時35分,濉溪縣閘河路與虎山路交叉口南一家超市門口,一名3歲半女童,被一名中年男子,強行抱走。

(2)女孩母親四處尋找無果,於12時30分報警。

(3)當天下午13時許,陳先生(男,濉溪縣人,55歲)駕車上班,途徑加油站加油時,看見兩名神色慌張女子,四處找人打聽:“有沒有看到一個40多歲的男子,他穿個大褲頭,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孩子經過?”

(4)陳先生離開加油站幾分鐘,經過南黎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後,突然注意到,車窗外的路邊,有個穿著大褲頭的男子抱著一個小女孩,正在低著頭往前趕路。

(5)陳先生立刻停車,上前將男子攔下:“剛才有人在找丟失的小孩,你和這孩子什麼關係?

男子支支吾吾,說的話聽不懂。

陳先生果斷問小女孩:“小朋友,你認識他嗎?他是你什麼人?”不料,小女孩一下子哇地一聲大哭了起來。

(6)陳先生趁男子愣神,猛地將小女孩從對方手裡奪下。

男子這時候想溜,陳先生一把抓住對方,吼道:“不要動!事情搞清楚你再走!

(7)在路人幫助下,陳先生將男子抓獲,有人找來繩子,將男子的手腳捆牢。

小女孩的家人和民警,陸續趕到現場。

(8)25日晚,濉溪警方發佈情況通報,犯罪嫌疑人趙某,44 歲,河南夏邑人,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9)據小女孩家屬介紹,事發地點就在女孩家門口,離家僅有10米遠左右,小女孩經常在那裡的超市門口玩耍。

第一,光天化日之下,當街強行抱走女童,賊膽包天。

這個犯罪分子太囂張了!

事發地點就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一個3歲半的女童,居然就這樣被強行抱走,現在的犯罪分子,真的到了猖狂至極的程度。

如果這樣的孩子有危險,社會上存在危險的孩子,有很多很多!

第二,陳先生是見義勇為的英雄。

毫無疑問是英雄。

假如沒有陳先生出手,趙某很可能就得手了,小女孩雖然已有3歲,能行動會說話,但不過是幼兒園小班的年齡,完全無法對抗一個成年人。

當趙某將小女孩帶到更偏僻的地方,這個小女孩還有活路嗎?

等待她的,將是如何黑暗的人生呢?

第三,應當嚴查,趙某是否慣犯,不能輕饒。

以趙某的囂張做法,此人對這一套作案手法熟悉,很可能不是首次作案,因為,以普通人的心理素質,很難在大街上,把一個素不相識的小女孩抱走。

這樣的犯罪分子,通常是累犯,慣犯。

應當嚴厲審查,或許從這個趙某身上,就能查出一系列線索,包括有無同夥,有無其他被拐賣的孩子等等。

第四,為何是涉嫌“拐騙兒童罪”?

有人或許不是很清楚,這一類的案件中,犯罪分子由於犯罪目的的不同,有可能觸犯的是兩種罪名,刑事責任差別很大。

拐騙兒童罪:指以“收養”“奴役”等目的而進行的“拐”,量刑幅度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拐賣兒童罪:指以“出賣”為目的的“拐”,量刑幅度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但在有些案件中,比如濉溪縣這起案件,犯罪分子很快被抓獲,尚未將孩子出賣,這時候,只能依靠犯罪分子的口供,以及其他證據,確定是拐騙還是拐賣。

但我認為,對於趙某這種犯罪分子,應當從嚴掌握!

很顯然,這種犯罪被抓獲後,為了達到給自己減刑的目的,他不會說實話,比如原本想把孩子拿去出賣的,他會撒謊說“準備自己養”。

假如我們相信了趙某的謊話,就會讓犯罪分子,逃脫制裁。

結束語:陳先生好樣的!濉溪縣好樣的!如果全國各地都能像濉溪縣,發現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別怕事,上去狠狠修理他,犯罪分子就不敢猖獗。


99隨便


這種街頭圍毆嫌犯的做法,用世俗的觀點乍一看好過癮,很解氣,被打者也是活該倒黴,無可厚非。可是如果運用法制的思維來觀察,街頭肆意圍毆嫌犯的做法,不僅不值得點贊喝彩,甚至有觸犯法律、受到處罰的潛在風險。

一、眾人為何要圍毆涉嫌拐騙兒童的人販?

這個拐騙兒童的人販子,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當眾搶走女童,實施人口拐騙犯罪,無疑是激起了眾怒,觸碰到了社會道德底線。再聯想到無辜痛失寶貝孩子家長那呼天搶地、痛不欲生的表情,眾人情緒又怎是一個怒火中燒、摩拳擦掌來形容!於是一頓披頭蓋臉的老拳雨點般砸來,呵呵,這個陰謀沒有得逞的人販子,早已是“遍體鱗傷”,倒地不起,哀嚎陣陣,一付被痛打落水狗的慫包樣子。

二、這種做法是否恰當?有無推廣點讚的價值?

根據《刑法》第240條之規定, 該男子做法等於構成了“拐賣婦女兒童罪”,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要知道在一個法制社會里,違法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公正制裁,而非所謂“法不責眾”陳舊思維的“私下擅自處理”。因此,眾人街頭圍毆嫌犯的做法,屬於處置失當的不妥行為,更不值得點贊喝彩。

三、大家為何不首先選擇報警,而是將其先圍毆出氣?

類似的現象做法,在現實生活中並不罕見,如同街頭眾人抓住一小偷竊賊,在報警之前,經常有“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一幕場景發生,這裡面估計多數是為了出口惡氣,教訓一下小偷,讓其長長記性。但也不排除小偷送進去,得不到理想中那樣處罰的一絲擔心。

四、“以暴制暴”的現象屢屢發生,其實恰恰反映出了法治建設的一個亟待加強的環節,即公民要學法懂法,善於運用法治的思維處理生活中遇到的問題現象,善於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利益。

譬如,抓到偷東西的小偷,我們應該第一選擇痛打小偷,還是報警移交法辦?

需要首先明白是,無論竊賊偷了什麼,其觸犯的是法律,應依法給予法律制裁,而不應該對其私自進行人身攻擊、擅自毆打。倘若對小偷(嫌犯)毆打致輕傷或者重傷、死亡的,照樣構成違法犯罪,將會被追究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

一句話,和諧社會需要“街頭圍毆嫌犯”的現象儘量少發生,感情用事無法取代依法處理。





霍小姐的八卦爐


為現在的好心人點贊,正是現在的好人越來越多,我們的孩子才能得到更多的保護。

本月25日,安徽一個超市門口,一男子見四周無人,迅速抱起門口的一個三歲多的女童跑掉了。家人從超市出來之後沒有發現女童,於是報警了,在周圍群眾的大力幫你忙下,通過朋友圈、新聞、廣播等渠道一起發力找人,本地的陳先生得到消息後,路過一個路口,發現一個男子抱著一個女孩,形色慌張,於是上前詢問,沒想到男子更緊張了。陳先生一把搶過了女孩,並和周圍人一起抓住了這個偷走孩子的男子。

據悉該男子是河南人,最後因綁架罪被抓。


這一點給我們很多家長敲響了警鐘,小女孩所在的超市門口是他們家附近,孩子經常玩耍,所以家長就沒有在意了。因此才出現了這樣的情況。這也是大人的疏忽。越是離家近的地方,越是自己感覺安全的地方,越是不安全。對於小孩子,家長一定要注意。你的一個疏忽,可能換回來的就是一輩子的傷心。千萬別因小失大。


對於越小的孩子,一定要越注意,一定要有一個家長的注意力在這個孩子身上,否則很容易出差錯。因為這個年級的孩子根本就沒有任何抵抗力。


各位家長要上心。


老王偵查記


先為見義勇為的陳先生和仗義出手的熱心群眾點贊!正是他們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才及時制止了人販子,救出了被拐女童。

至於人販子,沒被打死算他命大。光天化日之下,膽敢在大庭廣眾搶孩子,這膽子夠肥,心腸夠狠,如果不出意外的話,應該不是第一次。查查看,估計還會有案底,而且應該能查到同夥或著上下線。

我們再簡要回顧一下事件經過:

7 月25 日11 時35 分許,濉溪縣閘河路與虎山路交叉口南一超市門口,一名3歲半女童被一陌生男子抱走。隨後,在公安機關、女童家人及熱心群眾的共同努力下,該男子於14 時20 分許在南黎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南100米處被抓獲,女童被家人接回。據悉,被抓男子趙某,44 歲,河南夏邑人,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現羈押於濉溪縣看守所。


這件事的結果令人欣慰,但其中的一些事情也值得思考。

1,案發時間是將近中午時分,可見趙某是有預謀的,一來孩子家人有可能正在做飯,多少會疏忽大意,二來這個時間段把孩子抱走,會造成家長接孩子回家的假象,也不太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懷疑。僅從這個細節就不難看出,人販子的伎倆和心理素質不一般。

2,從孩子被拐,到人販子被抓,歷時兩個多小時。這一點很關鍵,如果讓人販子走遠,再想找回孩子就太難了。可以說,第一個發現人販子並上前詢問,搶回孩子的陳先生起到了關鍵作用。而隨後圍堵人販子並幫助警方抓獲人販子的熱心群眾也值得稱讚。如果沒有他們,事情的走向可能是另一個結果。

3,孩子的家長太疏忽了,3歲半的孩子還應該有家長的監護,不說寸步不離,也不應該讓孩子獨自玩耍,離開家長的視線。這次是碰到了熱心群眾,可這樣的幸運不會再一次降臨。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必須要盡到自己的監護責任,在這方面來不得半點馬虎。

對待人販子絕不能仁慈,買賣人口的危害罄竹難書,只有嚴懲才能更好地打擊此類犯罪,最後,建議買賣同罪。


夜雨如書


對偷孩子的人不可以有一絲一毫的手軟,因為偷孩子不同於偷別的東西,再貴的金銀也有價,而孩子呢,這是一條生命。是做父母的命根子,如若偷孩子成功了,可以想像孩子就如同到了萬劫不復的地獄。不光是父母的命根子,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一個孩子就是三個家庭的命!

我看到很多家長帶孩子低頭只顧看手機,不太操心孩子,我覺得好像是玩手機比陪孩子跟重要,如果操心一點,那會有那麼多被拐賣的孩子呢?家長們對待自己的孩子用點心吧。

陳先生是英雄,挽救了小女孩的命運,也救了小女孩一家人,打的好,要是碰到這種情況,人人都象陳先生一樣,人犯子就不會這麼猖狂了!那些說閒話的人根本不能理解孩子被拐賣有被抱走的痛!

對一個孩子下手,不知道該怎麼去說你,如果別人把你們的孩子抱走你什麼心情,你是哪裡人嚴查他的親朋好友,肯定有同夥救出孩子們。


笑搞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會對這些人販子咬牙切齒,這些沒有人性的渣子,實在太可恨。如果其拐賣行為成功,對丟孩子的家庭將是一輩子的嚴重傷害。因此,對於被眾人圍堵毆打的人販子,是咎由自取,我看打的還是輕的。

這名三歲半女童是幸運者,有那麼多好心市民出手相助,在第一時間將人販子鎖定,並救下被拐的孩子。最值得稱道的是這些市民,他們個個像救自己孩子一樣,行動迅速果斷,說明在安徽濉溪縣這個地方,民風純樸,大家都有友善之愛心。

對於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每年都有發生,我很奇怪為什麼在立法上不施以重典。恰是因為法律對他們的懲處太過於輕,才導致這些人挺而走險。如果像打擊毒販子那樣,相信法律的震懾力,以及對犯罪份子的懲處必將能起到遏制作用。

最後,我要說的是,對於監護人而言,必須要加強對孩子的看護,絕不能讓孩子離開身邊,哪怕超過十米,稍不留神就會讓孩子有視線內消失。育兒不易,請家長們千萬不可大意。否則,如果因為你的疏忽,後續帶來的後果很嚴重,很嚴重!


韓國成老師


人販子,你活該被打!!

我國對人販子的打擊是越來越嚴厲,可依然會有不法分子以身試法,就在前天,又發生了人販子偷孩子的事,看到新聞標題的我心裡咯噔一下,現在的人販子竟然猖狂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抱起孩子便走的地步,不過好在最後孩子被安全解救,人販子也被移交至公安局,感謝施救者陳先生,您的出手相助,等於救了孩子的命!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剛下班的陳先生看到兩名女子在非常著急的找孩子,


後路過加油站的時候陳先生看到一個約40多歲的男子正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孩低頭行走,那孩子的外貌很像之前兩名女子所描述的丟失的孩子,直覺告訴陳先生這其中定有蹊蹺,他追上男子,並詢問男子一些問題,發現男子回答的支支吾吾,並且不像安徽本地人,於是又指著那名男子問孩子:“你認識這個人嗎?”誰知陳先生話音剛落,孩子“哇”的一聲哭了出來,男子見狀就要逃跑,但卻被陳先生和圍觀路人制服並移交公安機關。
人販子被抓後,當場遭圍觀群眾痛揍並被捆起來,周圍人也都叫好,畢竟人販子擄走孩子會對孩子的身體和心理造成終生的傷害,對一個家庭也是沉重的打擊,所以怎麼處置人販子都不為過!曾親眼目睹人販子被抓現場,丟失孩子的母親抱著找回的孩子痛哭流涕,一旁的警察說打夠了帶走,只是別給打壞了就行,憤怒的群眾早已忍無可忍,對著人販子就是一頓痛打。我心中暗暗唾棄:人販子,你坑害小孩,你破壞家庭,你道德敗壞,你活該被打!


據悉,孩子是由於自己在家門口獨自玩耍才被人販子擄走,等家長出來時,孩子早已不見了蹤影。這也提醒廣大有孩子的朋友們,出門帶著孩子千萬不要掉以輕心,說不定你一回頭的空,就有可能是一輩子的分別。剛剛看到一則新聞,說是一位母親為了防止自己的孩子丟失,特地定製了母子鏈,每次出行都會用母子鏈來綁住她的腕部和孩子的腰部,她這樣做,也是出於對孩子的愛和對猖狂的人販子的恐懼。

人販子所犯下的罪天理難容,他們一次又一次的罪行無不是在傷害祖國未來的花朵,這樣的犯罪性質極其惡劣,就算打他一百次再判無期徒刑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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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rless無畏之旅


《男子超市門口抱走女童,眾人圍堵毆打》

河南夏邑趙某男,出現安徽濉溪縣,

一個女童三歲半,離家只有十米遠,

超市門口經常玩,趙某強行抱不見,

家人及時找發現,報警尋找求支援,

科技鎖定嫌疑犯,陳生髮現在路邊,

抱個女童低頭趕,立即上前去阻攔,

眾人合力制嫌犯,熱心路人值稱讚,

繩子捆綁像狗蜷,交給警察去偵辦,

希望嚴懲刑重判,罪不可赦是人販,

傷天害理家難圓,千刀萬剮送陰間,

家有小孩多看管,陌生之人不接見,

不要輕意離視線,孩子不要單獨玩,

遇到危險保安全,地址電話記心間。

希望人販歸西天,和諧社會和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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