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關於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的通知於2018年7月25日以傳真及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於2018年7月26日在廣州圓大廈32樓會議室召開。應親自出席董事9名,實親自出席董事8名,董事長周奕豐先生因公出差,委託董事林少韓先生出席;公司3名監事會成員、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董事蔡紅兵先生主持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經充分的討論和審議,會議形成如下決議:

會議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議案》。

鑑於前期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涉及關聯交易事項,關聯董事周奕豐先生、王羽躍先生、蔡紅兵先生對本議案迴避表決,6名非關聯董事參與表決。

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收購事項,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7日開市起停牌至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復牌,並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間及復牌後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期間,公司及交易對方積極全力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工作,公司選聘獨立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及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對標的公司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公司與交易對方及有關各方積極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進行了多輪磋商及論證。鑑於標的資產涉及規模較大的礦產資源,部分礦區正在申辦採礦許可證和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由於所涉及的審批程序較複雜以及報告評審溝通週期較預期長,礦產許可證等相關證書辦理未能如預期完成,此影響交易估值等關鍵交易條件的談判協商,與交易對手尚未能達成一致共識。

基於上述礦產許可證的取得尚需一定時間且存在不確定性,該等許可證對標的公司的估值具有重大影響,從維護全體股東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經與交易對方友好協商,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詳細內容見公司於本公告日刊登的《關於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公告》(臨2018-102)。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號: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事項》、《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的有關規定,公司承諾自本次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特此公告。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證券代碼:002002 證券簡稱:鴻達興業 公告編號:臨2018-102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公告

特別提示:

公司承諾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7月26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議案》,同意終止籌劃關於擬收購蒙古鹽湖鎂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鹽湖鎂鉀公司”)100%股權的重大資產重組(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相關事項,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獨立財務顧問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表了專項核查意見。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況

公司擬向鴻達興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達興業集團”)、鄭楚英女士發行股份購買其合計持有的鹽湖鎂鉀公司100%股權。鹽湖鎂鉀公司主要從事鹽湖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業務,目前主要生產銷售工業鹽、芒硝、硫化鹼、硫酸鎂、氫氧化鎂等產品,並致力於持續開發鹽湖資源在環保、生物科技等方面的應用。

公司控股股東鴻達興業集團持有標的公司99.10%股權,公司實際控制人周奕豐先生的配偶鄭楚英女士持有標的公司0.90%股權,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本次交易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

二、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所做的工作

(一)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和程序

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收購事項,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7日開市起停牌至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公司股票復牌,並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有關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此期間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臨2018-021)、《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臨2018-034、臨2018-035、臨2018-038)、《重大資產重組延期復牌暨進展公告》(臨2018-041)、《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臨2018-047、臨2018-048、臨2018-055)、《重大資產重組延期復牌暨進展公告》 (臨2018-057)、《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臨2018-059、臨2018-060、臨2018-068、臨2018-076)、《關於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暨股票復牌的公告》(臨2018-077)、《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臨2018-088、臨2018-098)。

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議案》,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意終止本次交易。

(二)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期間的相關工作

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間及復牌後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期間,公司及有關各方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積極推進重大資產重組各項工作,及時履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需的內外部決策程序。公司成立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工作組,選聘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獨立財務顧問、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及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組織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公司與交易對方及有關各方就本次重組方案、標的資產有關具體問題進行了多次磋商和論證。公司與交易對方、標的公司先後簽訂了《合作意向書》、《合作意向書之補充協議》。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對交易涉及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登記和申報。停牌期間,公司根據相關規定每5個交易日發佈一次進展公告;復牌後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期間,公司每10個交易日發佈一次進展公告,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終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本次重組標的內蒙古鹽湖鎂鉀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涉及規模較大的礦產資源,目前其擁有8.0731平方公里芒硝(含鈣芒硝)、硫酸鎂的採礦權,以及28.56平方公里芒硝礦的探礦權,現開發的鹽湖礦產涉及鹽、鎂、鉀、鋰、硼等重要資源。同時,標的公司正在申請部分礦區的權屬證書,包括28.56平方公里礦區的採礦許可證和392.09平方公里礦區的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由於所涉及的審批程序較複雜以及報告評審溝通週期較預期長,礦產許可證等相關證書辦理未能如預期完成,此影響交易估值等關鍵交易條件的談判協商,與交易對手尚未能達成一致共識。

基於上述採礦許可證和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的取得尚需一定時間且存在不確定性,上述許可證對標的公司的估值具有重大影響,從維護全體股東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經與交易對方友好協商,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日前公司與交易對方、標的公司簽署《合作意向書之終止協議》,各方同意解除前述《合作意向書》、《合作意向書之補充協議》,終止其約定的各方相關權利與義務。

四、終止本次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截至本次交易終止之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處於籌劃階段,公司僅與交易對方簽署了意向協議及補充協議,交易各方均未就具體方案最終達成實質性協議,經交易各方友好協商後決定終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均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良好,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終止,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造成不利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發展戰略和正常生產經營。公司仍將繼續圍繞既定發展戰略,在堅持做好現有主業的同時,繼續完善產業鏈,加快產業優化和資源整合,打造更為持續穩定的核心競爭力,為公司和股東創造更大價值。

五、終止本次交易的審議情況

公司於2018年7月26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獨立財務顧問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發表了專項核查意見。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終止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六、承諾事項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號: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事項》、《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的有關規定,公司承諾自發布本次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起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七、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

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期間,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組織相關各方積極有序地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同時按照有關要求,在籌劃期間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進展公告,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在相關公告中對相關風險進行了充分提示。

由於標的資產涉及規模較大的礦產資源,正在申辦的部分礦區採礦許可證和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所涉及的審批程序較複雜以及報告評審溝通週期較預期長,礦產許可證等相關證書辦理未能如預期完成,此影響交易估值等關鍵交易條件的談判協商,與交易對手尚未能達成一致共識。基於上述採礦許可證和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的取得尚需一定時間且存在不確定性,該等許可證對標的公司的估值具有重大影響,從維護全體股東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經與交易對方友好協商,決定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公司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是基於審慎判斷並與交易各方充分溝通協商之後做出的決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會議審議本事項相關議案的表決程序合法合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未來的發展戰略。因此,我們同意公司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八、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出具了專項核查意見,結論如下:

公司於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間和股票復牌後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期間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號: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事項》、《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披露的重組進展信息真實;上市公司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經過了充分的溝通和審慎的考慮,是基於維護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做出的決定,終止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程序及相關承諾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九、其他事項

公司對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給各位投資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時對長期以來關心和支持公司發展的各位投資者表示衷心感謝。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登載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十、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證券代碼:002002 證券簡稱:鴻達興業 公告編號:臨2018-103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投資者說明會的公告

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了加強與投資者溝通和交流,決定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就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等近期投資者關注的事項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說明會類型

本次說明會將採用網絡遠程方式舉行,就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及員工持股計劃等事項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投資者可登陸“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參與本次說明會。

二、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

2、召開地點:深圳市全景網絡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3、召開方式:網絡遠程方式

三、參加人員

公司董事兼常務副總經理王羽躍先生、董事兼董事會秘書林少韓先生、獨立董事廖銳浩先生、副總經理林俊潔女士、財務總監劉光輝先生。

四、投資者參加方式

投資者可在上述會議召開時間段內登錄“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參與本次說明會,與公司進行互動交流。公司及相關人員將及時回答投資者提問。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林少韓、於靜

聯繫電話:020-81802222、0514-87270833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六、其他事項

公司將在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後,通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衷心感謝廣大投資者對公司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廣大投資者積極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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