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滁州开发区撤销6个,更名2个!

省政府批复:滁州开发区撤销6个,更名2个!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

滁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级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请示》(滁政〔2018〕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将其整体并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挂“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牌子;撤销安徽天长秦栏经济开发区(筹),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撤销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筹),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筹),使用“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名称;撤销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将其整体并入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筹),使用“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名称,加挂“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牌子;撤销安徽凤阳硅工业园(筹)、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将其整体并入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加挂“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牌子,保留“小岗产业园”牌子。将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筹)

更名为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徽滁州南谯工业园区(筹)更名为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优化整合后,保留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安徽全椒经济开发区、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小岗产业园、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安徽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

三、滁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的领导,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规划修编、产业定位、体制调整、人员安置等工作。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提质提效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开发区优化整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滁州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来源美好滁州

主办|滁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运维|滁州学院蔚然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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