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巳占 卷第一 日占第四

日佔第四

乙巳佔 卷第一 日佔第四

夫日者,天之所布,以照察於下而垂示法則也。日為太陽之精,積而成象人君。仰為光明外發,魄體內全,匿精揚輝,圓而常滿,此人君之體也。晝夜有節,循度有常,春生夏養,秋收冬藏,人君之政也。星月稟其光,辰宿宣其氣,生靈仰其照,葵藿慕其思,此人君之德也。是以日生道德,養生福佑仁恩。若人君有瑕,必露其匿,以告示焉。夫日之體象周徑之數,餘別驗之,著於《曆象志》,此非所須,故不錄之也。

日行於天,一晝一夜行一度。日出地上謂之晝,日沒地下謂之夜。一晝一夜謂之一日。日者實也,言光明盛實也。日之光後,不可名狀,假甲子乙丑以異之焉。其行於天,去極近,日長而暑;去極遠,日短而寒;去二極中,暄涼等,晝夜停。故聖人作歷,以推步焉,序之以四時,分之以八卦,正之以中氣,變之以節候,為二十四氣焉。

上元乙巳之歲,十一月朔,甲子冬至夜半,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俱起北方虛宿之中,合朔冬至已來,至今大唐正觀三年己丑之歲,積七萬九千二百四十五年算上矣。日行一度,即是日法一千三百四十分,一年行三百六十五度、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三百二十八,每歲不周天十三分矣。欲求當時冬至日所在度者,置上元乙巳以來積算,盡所求年減一,以歲分四十八萬九幹四百二十八乘之,為歲別日行積分,以周天分四千八萬九千四百四十一去之,餘不滿法者,以度法除之,為度餘。命起虛四度,宿次除之,經虛,去度分三百四十一。不滿宿算外,即冬至加時日所在宿度及分,求次氣日所在度及分者,加冬至日度十五,小余二百九十二,小分五。小分滿六,去之後,從小余一。小余滿日度法,去之,從度數。一度滿宿,依次命之,即次氣日所在度及分,求次日者加一度,去命如前。若求冬至日甲乙名者,置所求年歲別日行積分,以日法除之,為積日,不盡為冬至小余。以六十去積日,不盡為冬至大餘。命以甲子起算外,即所求年冬至日。及小余求次氣日名者,依求次日度法加之,滿法從日滿六十去之,命如前,即次氣日名也。俱日行之所在,目視不可見宿度,故須算知。推其分野,以辨災祥。

又,二十四氣日影律候至與不至,皆有應驗。今故列之如左,並二十四氣影如後。及律氣應不應法,用此,虛是佔日之大綱矣。

二十四氣影長短,《易緯》佔律名。

祖沖之歷日中影長短。

冬至中影長一丈三尺。

律鍾中黃,律長九寸。(徑三分)

小寒中影長一丈二尺四寸三分。

大寒中影長一丈一尺二寸。

律中大呂,律長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三。

立春中影長九尺八寸。

雨水中影長八尺一寸七分。

律中太簇,律長八寸。

驚蟄中影長六尺六寸七分。

春分中影長五尺三寸七分。

律中夾鍾,律長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七百五。

清明中影長四尺二寸五分。

穀雨中影長三尺二寸六分。

律中姑洗,,律長七寸九分寸之一。

立夏中影長二尺五寸三分。

小滿中影長一尺九寸九分。

律中仲呂,律長六寸二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一萬二千九百四。

芒種中影長一尺六寸九分。

夏至中影長一尺五寸。

律中蕤賓,律長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

小暑中影長一尺六寸九分。

大暑中影長一尺九寸九分。

律中林鐘,律長六寸。

立秋中影長三尺五寸三分。

處暑中影長三尺二寸六分。

律中夷則,律長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

白露中影長四尺二寸五分。

秋分中影長五尺三寸七分。

律中南呂,律長五寸三分寸之一。

寒露中影長六尺六寸七分。

霜降中影長八尺一寸七分。

律中無射,律長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三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

立冬中影長九尺八寸。

小雪中影長一丈一尺二寸。

律中應鐘,律長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大雪中影長一丈二尺四寸三分。

候影法:先定南北,使正樹八尺表為勾,臥股一丈四尺。按其歷氣,日中視影與歷合則吉,不合則兇。日影中,年短於氣歷舊影,則為日行上道;與歷同,為行中道;長於舊影為行下道。行上道太平,行中道昇平,行下道為霸世也。

候氣法:截十二竹及銅為律管,口徑三分,各如其長短。埋於室中,實地依十二辰次之,上與地平,以葭莩灰實律中,以羅觳覆上。律氣至,吹灰動觳,小動為和,大動為君弱臣強,不動為君嚴暴之應也。

其律聲有清濁,吹之以聽其音,以知世之和與不和。是故西戎猶解聽律,以辨國中。國有聖人,有聖人則東風應乎律矣。

又,詩序稱:聲成文謂之音。世有治亂,音有哀樂,人君宰相須深察之。律應早晚,和與不和,乃史官之要事也,皆系之於日行,故錄附於此,以示一隅。今史官傅仁均、薛頤等,並不考用影律,屍素之流也。

京房曰,日月行房乘三道,太平行上道,昇平行中道,霸世行下道。日不可視,以宿度影晷推之可知,影短則行上道矣。列宿當有道之國,日月過則光明,人君吉昌,民人安寧。日或黑或赤或黃,有軍軍破,無軍喪侯王。若人君不聞道德,其臣亂國背上,則日赤。

劉向《洪範五行傳》曰:漢成帝河平九年正月二日朝,日出如血無光,漏上四刻五刻,乃頻有光,照地赤黃,食後乃復。是時成帝無道德,後宮趙氏亂於內,外家王氏擅權,遂至國亡也。

若臣逆君法,日赤如火,其國遂矣,國亡也。若臣逆君法,日赤如火者,其國內亂。

若陰沉日月無光,晝不見日,夜不見星,皆有云障之而不雨,此為君臣俱有陰謀,兩敵相當,陰相圖議。

若晝陰,夜月出,君謀臣。

若夜陰,晝日出,臣謀君。

若日濛濛,並無光,士卒內亂。

日出一竿無光曜者,其月有三死,若有憂。若人君宰相不從四時行令,刑罰不時,大臣奸謀,離賢蔽能,則日月無光並見瑕謫,不改其行,其國五穀不成,六畜不生,人民上下縱橫,盜賊並起。

日出無光曜者,主病,一曰:主有負於臣,百姓有怨心。

日失色,所臨之國不昌。

日晝昏,行人無影,至暮不止者,上刑下急,民不聊生。不出一年,必有大水,下田不收。

日晝昏,烏鳥群嗚,國失政,臣持政。

日無雲不見光,比三日,為大喪,必有滅國。

日中烏見,主不明,為政亂,其分國有白衣會,大旱。

三足烏出在日外,天下大國受殃,戴麻森森,哭聲吟吟。

日光明盛,萬物不得視其體,猶人君之尊,權勢不可窺逾。今日無光,人皆見其體貌,將有伺察神物者焉,人君失其威柄之象,特宜修德政以禳之。

日中有火光氣現者,其國君左右大臣欲反。夫祭天不順,茲謂逆祀。

日中有黑子、黑雲,若青若黃赤,乍二乍三,天子崩。按《晉中興書》雲:昇平三年十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大如雞子,俄而孝宗崩。晉太和四年十月乙未,日中有黑子如李。至八年十一月己酉,天子廢為海西公。

若日足白者,有破軍敗將,諸侯王敗退。日足白者,日影屬地而純白也。日上有黃芒,天下攻戰。

日消小,所當國君死。

日中分,其國亡。

日夜半見,天下不安,是謂陰明,天下大兵,洪水流行。

日再出再沒,國亡君死,有兵,主降於臣,天下亡。

日出非其所,天子失國,政令不行。

兩日並出,諸侯有謀,是謂滅亡。天下用兵,無道者亡。

兩日並照,是謂陽明。假主抗衡,天下有兩王並爭。

眾日並見,天下裂分,百官各設,法令不一。王者並出,言天子多也。汲冢書曰:甲居於河曲,天有祅孽。

十日並出,日象似日形耳,非正如日也。

兩軍相當,數日並出,當分營以應之。

日鬥者,日中三足烏見,常在日出至食時候之。或離而複合,白日與黑日鬥,其國相攻,天下有兵,不出三年,天下大飢。日鬥之時,或有五色仰珥之狀,為行隊而相追凌突,皆為天子失國,為軍兵滿野。

日病主病,日赤黃是也。

月死主死,日赤紫色是也。

月並出,中國有兩主立。日月並見,是謂滅亡。天下兵起,國將亡。

日月並見,相去數寸,臣下作亂,滅其國主也。

日月大星,並出晝見,是謂爭明,大國弱,小國強,有立侯王。

日月星俱見有者,天子不能禁制臣下,政令不行,大國亡。

日入月中,不出九十日,兵大起,易法令,金鐵貴三倍。二旬而正,主病,不則將軍去,後死。

日見月中,人主死。朔日日赤是也。

月與日並照,日中光不盛,后妃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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