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国的死刑是这样变革的啊!涨知识!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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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最早可追溯到五帝时代,即是在邦人私有制出现后,就开始有了死刑。一直延续至今。

其中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死刑制服也并非一成不变,它也会随着历史的脚步而不断变化着。奴隶制社会的商朝在总结了前朝的杀人经验上又发明了多种骇人听闻的杀人方法,周朝是奴隶制社会的成熟时期,故而对于死刑的使用还是比较慎重的。到了秦朝,由于重刑主义的兴起,死刑曾一度收到推崇且执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汉朝,对于刑罚做出了重大改革,奠定了封建制五刑的基础,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在民族大融合大分裂的背景之下各个国家的死刑制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融合,于是也就现了新的执行方式,比如说枭首,腰斩,弃市等等。原来我国的死刑是这样变革的啊!涨知识!

到了隋唐时代呢,经济文化发展鼎盛,其刑罚对于后世影响深远,宋朝呢,深的前朝真传,对于死刑上无所不用其极,断食饿毙,水淹溺死,凌迟处死等酷刑,都被广泛使用。这也可以看出君主迫切加强其权力的愿望,元朝、明朝的法定死刑有两种,前者是“斩”和“凌迟”,后者是“绞”和“斩”,到了清朝,死刑只有“绞”和“斩”了。到了近代,南京国民政府,1928 年国民党政府在《暂行新刑律》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中华民国刑法”,法典第 53 条规定:“死刑用绞于狱内执行之,死刑非经司法部履准不得执行。”国民党现行“刑法”即1935年刑法第33条将死刑规定为五种主刑之一,取消了等级之别,并在第64条规定:“死刑不得加重”。然而,到了新中国时期,确切的应该是从1979年至今的死刑变革来看,呈现出一种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2011年《刑法》修正,使死刑的削减步伐大大加快,可以看出我国现在对于死刑制度的态度了,即限制使用,也就是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使用。这对于我国这个有着浓厚的死刑文化传统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变革了。原来我国的死刑是这样变革的啊!涨知识!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制度了,只有中国等几个少数国家依旧保留着死刑制度,可能这是与当前的国情密切相关吧。

然而,从未来死刑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废除死刑也并非不是不可能的但是还是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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