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加強基礎教育內涵建設 有望重塑「教育新生態」

東南網寧德1月12日訊(本網記者 陳翊群)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為進一步推動寧德市基礎教育健康快速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近日,寧德市政府就加強全市基礎教育內涵建設提升質量,“開出”七張“教育保單”意見(下文統稱“意見”)。業內人士分析,此舉逐一落實,有望重塑“寧德教育新生態”,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

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支持學校聯盟“抱團取暖”

意見指出,要積極推動義務教育由基本均衡向優質均衡發展,深化義務教育組團發展,促進城區學校“小片區管理”,擴大農村薄弱學校“委託管理”,加快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發展。鼓勵實施“集團化辦學”“品牌跨區嫁接”“一校兩區”“山海協作幫扶”等辦學模式,支持學校聯盟建立發展共同體。推廣緊密型組團管理模式,對組團牽頭學校領導班子職數、教師編制,根據工作業績和實際需要給予統籌安排;允許緊密型組團內各校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統籌使用,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下派任教的“已評未聘”骨幹教師。各級財政安排資金用於保障實施義務教育組團發展。

完善義務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和評價體系,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每年對小學開展學生能力發展抽測,重點突出小學四年級及以上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檢測,每年對初中各學段的中考科目進行統測統改。支持有條件的小學穩妥開展校內學生午託服務,核定管理教師勞務費,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按照學生自願參加原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在普通高中開展晚自修、週末輔導等學生課後服務及假期學習輔導,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列入預算。大力推進“智慧校園”建設,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加快推進學校評價改革,各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維護並完善“市縣校三級網絡互動平臺”建設。

全面實行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目標管理,制定下達全市普通高中各學段教育教學質量目標。建立全市高中教育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強化對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的精準分析與評價。對全市高中實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評價;適應高考改革需要,建立全市學科基地校,聘請高端教育機構及專家加強對市屬高中高三教學工作及校本課程、校本作業研發的指導;建立教學研究指導機制,整合全市高中教研力量,在市教師進修學院建立高中教學研究指導組和高考研究室;以上三項工作經費每年由市財政列入預算予以安排,各縣(市、區)結合當地財力,參照市級做法給予安排專項經費。由市教師進修學院聘請專家編寫適合市情、學情、教情的市本練習供全市高中學校使用,所需經費由市縣兩級共同承擔。

市教師進修學院牽頭組織精準高考研究,培養一批能指導學科競賽的教師,建立一套系統完整的對接高校自主招生的競賽課程體系及運作模式,開展試題評選活動,逐步建成試題庫和專家隊伍。實施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初中與普通高中基礎教育質量鏈延伸途徑。對接高考綜合改革,統籌普通高中教職工編制,實行城鄉統一、協調使用,確保資源配置滿足高考綜合改革新要求。強化教育教學監控管理,加強教育教學專項視導,建立獎懲考評激勵機制。

堅持德育為先,加強德育和學生校內外實踐基地建設,全面提升德育工作的整體水平。培養學生科學文化素養,注重通過學科和各類競賽培養優秀拔尖人才,市、縣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於競賽組織、教練員培訓。堅持文化立校,豐富拓展學校文化,推進書法、高雅藝術、民族文化等進校園,實施中華經典誦讀工程,把書香校園創建列入計劃分年度推進。

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推進校園足球工作,市縣兩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推動校園足球活動,共同創建全市120所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校。提升學生美育素養,對創建省級美育環境示範校、中華優秀文化藝術傳承校、學生樂團、校外美育實踐基地等通過省級驗收的,每個項目給予10萬元經費補助,由同級財政承擔。鼓勵學校多元特色辦學,對特色項目建設成效顯著的學校給予10萬元經費補助,由同級財政承擔。

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 力爭3年內全覆蓋

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大力推進福鼎市教師“縣管校聘”省級試點工作,以點帶面促進全面實施,力爭用2-3年時間在全市中小學校全面建立“縣管校聘”管理制度。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管理同級教師人事關係和聘任交流,實行縣域內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增強教師調配靈活度,盤活編制和職數存量。

市屬學校作為一個管理單元,參照“縣管校聘”政策由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制定。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將師德師風表現作為教師業績考核、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的首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整治教師有償補課、“慵教、懶教、怠教”、在編不在崗和“吃空餉”等違規行為,嚴格依法從教,廉潔從教,提振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精氣神。

完善師資補充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編制和崗位設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學校佈局結構、班額、生源等情況變化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指導計劃數及教育教學需要,按師生比和班生比結合,每1-2年在秋季開學後重新核定教職工編制總量,做到有編即補,及時根據編制和人員變動情況,調整崗位數量。

探索建立跨層次、跨行業、跨部門的編制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市縣兩級在確保事業編制總量嚴格控制在2012年底總量內且不發生結構性超編的前提下,每年劃出一定數量事業編制,建立中小學臨時週轉編制專戶(時間3年),專戶編制不計入中小學校編制總額,由機構編制部門單列管理,專項用於解決超編或空編少且存在老齡化和結構性缺員問題的中小學校師資補充。

今後中小學教師出現自然減員時,使用專戶編制補充的專任教師自動調整為使用中小學校編制,專戶編制相應核減。落實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於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閩教師〔2017〕85號),建立學校編內和編外人員結合、固定和流動人員互補的制度,允許學校根據辦學需要,在核實未來3年內即將退休教師人數的基礎上,提前分批招聘相關學科教師,並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行編外臨時聘用;依規聘用的編外聘用教師實行人員總額管理,工資總額核定視同在編教師,實行合同管理,以“給錢、加人、不增編、同工同酬”的辦法,保障中小學校配足配齊師資,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對中小學校在實行“生育二孩”政策後師資不足等問題,允許學校採取返聘退休教師、鼓勵教師在完成規定課時量前提下頂崗代課、臨時聘用等辦法解決,每人年平均工資按3萬元執行,所需經費從2018年起分年度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強寧德市民族中學師資隊伍建設,出臺寧德市民族中學新教師遴選和引進的優惠政策。

建立職稱激勵機制 注重教師綜合素質考核

意見指出,將健全以師德表現、教育實踐能力和教學業績為導向的職稱評審機制,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對鄉村教師評聘高級職稱不作課題研究、論文發表的剛性要求,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和教學業績的考核。

完善教師職稱聘後管理,加強對教師的崗位管理和聘期考核。對教齡滿25年、已取得中、高級教師任職資格且未聘任,師德表現優秀、教學業績突出者,可給予優先聘任。對農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及以上且仍在農村任教的教師,已取得任職資格的,可不佔核准崗位數直接聘任相應起始等級。55週歲以上女教師聘任原有等級的可不佔核准崗位數。

對特級教師、省傑出人民教師、省名師名校長、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專任教師),聘後不佔崗位職數。對省學科帶頭人、市名師名校長、市級優秀教師(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專任教師),已取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聘任相應等級的最低一級崗位。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對“已評未聘”和符合晉升條件未晉升的教師,師德表現優秀、教育教學業績突出的給予獎勵,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

從2018年開始,普通高中學生高考考取北大、清華以及高考總分理科全省前100名(含)、文科全省前50名(含)的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當年符合職稱評審申報條件的可不受所在單位崗位數限制給予優先推薦,已評未聘的可不受所在單位崗位數限制給予聘任,當年符合晉級條件的可不受所在單位崗位數限制給予晉升崗位等級;鼓勵支持市、縣兩級根據實際,對普通高中學生考取北大、清華及高考總分理科全省前100名(含)、文科全省前50名(含)的所屬學校給予職稱正向激勵政策。

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和聘後管理制度,建立教師職務“能上能下”聘用機制、懲處機制和退出機制。對聘期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的,當年暫緩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不得評先評優,並予以低聘或轉崗到其他崗位。教師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教師無正當理由不同意學校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崗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或待崗期超過12個月仍不服從統籌安排的,學校可按規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探索建立“慵懶散”教師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機制。各地教育部門應督促所屬中小學校制定競聘上崗和聘後管理的具體措施,並報當地教育局、人社局備案。對未落實競聘上崗和聘後管理制度的中小學校,不得享受本意見中的職稱激勵政策。

確保教師平均工資 不低於本地公務員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明確指出,依法保障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在保持教師原有獎勵性績效工資政策不變的基礎上,參照當地行政機關單位績效管理獎考評辦法和標準核定績效管理獎,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

從2018年起,全市中小學教師綜治平安獎、文明學校獎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承擔。建立健全市縣兩級獎教助學基金,鼓勵支持各學校設立獎教助學基金,專項用於開展獎教助學活動。市縣兩級要制定所屬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項競賽獲獎的補助辦法,補助金單列財政預算,不佔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額度。

意見明確和規範中小學教師勞務費發放標準、辦法,切實按照閩人發〔2009〕69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執行,勞務費由同級財政承擔,發放標準、辦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社、財政部門確定。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發放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推進教師週轉房建設,著力改善農村教師住宿條件。實行教師園丁關愛工程,按公務員體檢標準和辦法,由同級財政安排教師每年體檢專項資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每三年組織一次全市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評選活動,各縣(市、區)政府也應定期開展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評選工作。

建立中小學校長考評、激勵、約束機制,設立校長管理績效獎,所需經費單列,由同級財政承擔。建立以“注重實績、勞酬匹配”為原則的班主任(可含相當於班主任崗位)考評獎勵金制度,由學校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實行差別化發放,所需經費市屬學校在市級財政追加的2個月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分配的基礎上,按學校班級數每班每年4000元標準核算增加績效工資總量,用於班主任(可含相當於班主任崗位)考評獎勵金。各縣(市、區)參照市級做法執行,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安排。

加快教研項目工作 構建全市一體化教研體系

強化教研基地建設。加快推進市教師進修學院研訓大樓建設,2019年福安、福鼎、蕉城、霞浦教師進修學校實現標準化,其餘縣要持續推進教師進修學校標準化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市教師進修學院、市小學教研室、市小學培訓部資源整合工作,建設集培訓、教研、科研於一體的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完善教研培訓體系,強化市、縣、校三級教研網絡建設和制度建設,加大區域、校際間教研交流力度,構建全市一體化的教研體系。支持各地各校向有學科研究、指導實力的高端教育機構購買服務,有效提升課程改革和中高考改革的研究、指導能力。

加強教研機構隊伍建設,完善教研人員選拔錄用制度,嚴把教師進修院校專任教師入職門檻,配齊配強教研、培訓人員,優化教研培訓教師結構,在人員編制等方面予以保障。鼓勵市縣兩級從基層學校名師、學科帶頭人中選聘兼職教研員,市級及以上學科專家團隊成員可享受兼職教研員待遇。支持教師進修院校從市外引進優秀教育人才,對特級教師、市級(含)以上名師和學科帶頭人到教師進修院校工作的,在編制滿額的情況下,可在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餘缺,滿足教師進修院校引進優秀教育人才的需要。注重解決教研機構人員職稱崗位設置不足問題,適當提高教師進修院校高級崗位結構比例。

實行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與教師進修院校簽訂教研培訓目標責任制,建立教研員激勵機制,將專兼職教研員納入中高考質量考評掛勾獎勵範疇。加大教研經費投入,市縣兩級財政每年安排教研經費用於教研教改提升需求。縣級教師進修學校專職教師管理納入“縣管校聘”管理體系,實行教師“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動”的動態管理。探索分期分批選派優秀中青年(50週歲以下)教研員,定期到基層學校任教掛職機制。

提高教師專業素養 發揮好名師名校長引領作用

全面落實5年一週期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全面提升師資隊伍專業水平,促進教師自身發展。市屬中小學校教職工繼續教育培訓費按上一年度核定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5%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當地教職工核定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2.5%比例落實,並納入財政預算,其中教育強縣要達到2.5%以上,並確保撥付到本級教師進修學校的培訓專項經費比例不少於60%。各中小學校要按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經費,專項用於教師培訓工作。

積極實施省、市、縣三級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發揮好名師名校長的示範、輻射和引領作用。市財政每年撥補專項經費,用於市級名師名校長工作室建設,同時建立省、市、縣名師名校長工作室聯動機制,縣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於縣級名師名校長工作室建設,著力培養一大批基礎教育領軍人才。統籌規劃教師培訓的方式、項目和經費,按需施訓,重點突出一線學科教師、新教師、高中教師、青年骨幹教師、鄉村教師、薄弱學科教師及教研員的培訓。規範教師培訓管理,探索建立新型教師培訓模式,加強對各縣(市、區)教師培訓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與部、省屬師範類高校合作,建立校長、教師培訓基地。強化校長、教師及教研員高端研修,選派優秀教師到省內發達地區跟班學習,特別優秀的中青年教師可選送到國內高水平師範類大學研修。

加強領導組織保障 確保校方工作主抓教育教學

意見指出,各級政府要優化教育發展要素保障,著力解決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履行好業務管理的主體責任,進一步轉變作風,改進教育管理方式,為學校建設和師生髮展提供更加優質服務。各級機構編制、人社、教育等部門要科學合理配置機構編制資源,建立以教績為導向的職稱評聘管機制。

各級財政部門要為基礎教育建設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資金保障。支持學校後勤管理社會化,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減輕學校後勤管理負擔,確保學校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教育教學上。嚴格控制涉及學校的檢查評估項目,除法律法規規定和涉及安全穩定等辦學管理“底線”的重大事項外,原則上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進入學校開展檢查評估。支持學校、教師在堅持教育規律的前提下,嚴格教育管理學生。支持校長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學校領導人員在改革創新工作中的失誤,為敢於擔當者擔當,為敢於負責者負責。積極營造有利於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濃厚氛圍,形成層層推進、校校發力、教師發展、學生獲益的基礎教育內涵發展新局面,實現優質均衡發展。

寧德市人民政府將本意見的落實情況納入市對縣(市、區)政府績效考評體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對本意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估、督查指導,適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寧德市教育局將組織實施年度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評,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有力推進。市政府督查室對關鍵環節、重點工作、突出問題實行專項督查並進行通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履行抓手保障職能,結合“對縣督導”和爭創“教育強縣”,抓好重點工作的專項督導,為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提供保障。

對於以上涉及寧德市基礎教育內涵建設的7項保障意見,業內人士分析,此舉逐一落實,有望重塑“寧德教育新生態”,進一步切實提升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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