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警·第十期: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

每日一警·第十期: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身未動 心已遠 廉相伴 警先行

##每日一警·第十期##

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

案例

錫林郭勒盟正藍旗蒙醫醫院院長達布希拉圖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達布希拉圖將行政辦公用房與傳承老懞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示診室、示教室合併使用,用房總面積為40.31平方米,超出行政辦公用房標準22.31平方米。2017年7月,正藍旗紀委給予達布希拉圖黨內警告處分。

簡釋

所謂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指的是違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和相關具體規定,配備使用辦公用房。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實質上是辦公用房使用中的鋪張浪費,是領導幹部貪圖享樂和形式主義的表現,應當予以糾正,騰退超標準的辦公用房。情節嚴重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提醒

正所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領導幹部辦公用房是有嚴格使用標準的,這些標準既是從領導幹部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也是黨和政府帶頭弘揚勤儉節約反對浪費的體現。按照規定,從中央機關到縣市機關,不同級別的黨員幹部使用辦公用房都有不同的標準,這些標準,是各級建設和配備辦公用房的重要依據,應當說是能夠満足正常辦公需要的。但是,一些黨員領導幹部,享樂主義思想嚴重,貪圖享受,追求奢靡,使用辦公用房講氣派,比豪華,想方設法把辦公室弄成一個安樂窩,在辦公室想的不再是辦公,不再是如何開展工作,而是如何享受生活,甚至是如何違法亂紀。這樣的豪華辦公室是坐不得的。領導幹部在辦公用房和辦公用具配備方面一定不要攀比、不要擺闊,要甘於儉樸,及時清理騰退超標辦公用房。否則,豪華辦公室不再是一個安樂窩,而有可能就是一座活火山。

鏈接

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零二條違反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一)決定或者批准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佔用客房或者其他場所供個人使用的。

②《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第三十五條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應當嚴格管理,推進辦公用房資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約使用。凡是超過規定面積標準佔有、使用辦公用房以及未經批准租用辦公用房的,必須騰退;凡是未經批准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則上應當恢復原使用功能。嚴禁出租出借辦公用房,已經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須收回;租貨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應當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

③《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

三、全面清理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辦公用房

各級黨政機關要對佔有、使用的辦公用房進行全面清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超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的面積標準佔有、使用辦公用房的,應子以騰退。

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

第十一條 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應超過表3的規定

表3 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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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副省級城市、副部級單位副職辦公室面積指標按不超過省(部)級副職標準執行,其組成部門的正、副局(司)級人員辦公室面積指標按不超過省級機關或中央機關相應的正、副廳(局、司)級標準執行。副市(廳)、副縣(處)級單位以此類推。

2.中央機關司(局)級派出機構、事業單位按省級機關廳(局)級單位標準執行,處段派出機構、事業單位按市級機關局(處)級單位標準執行;省級機關處級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按市級機關局(處)級單位標準執行,科級派出機構、事業單位按縣級機關科級單位標準執行。其他以此類推。

3.各級黨政機關領導人員辦公室可在上列規定的辦公室使用面積範圍內配備休息室。

4.省部級領導人員、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政正職辦公室可在上列規定的辦公室使用面積範圍內配備不超過6平方米的衛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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