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給予的信任超過監督本身,真的會迎來發展?

不管是企業管理、做產品、還是做品牌,我們總能聽見“信任第一”的聲音,如出一撤地講氾濫的情懷、空洞的理想,宣揚監督比信任更重要的理論,如充分信任員工、荒廢管理制度、放手放權。

如果企業給予的信任超過監督本身,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事實證明,有的企業產品銷量慘淡,而有的企業管理出現危機,品牌口碑和影響力正在遭受衰弱。

在火鍋市場鼎鼎有名的海底撈,就在管理上犯了信任的錯誤。其董事長曾經很相信情懷與信任的力量,所以當有人提出“開放式廚房”提議時直接被否決掉。直到去年8月,媒體曝光了北京市海底撈勁松店、太陽宮店衛生條件存在違規問題,帶來了嚴重生意損失和品牌口碑受損,使管理層認識到信任和監督失衡的後果。

於是,管理層重新認識並採納了當初“開放式廚房”的提議,同時加強監督,開展陽光餐飲工作,做到明亮廚房、信息化、可視化,對現有的監控設備進行硬件升級,實現網絡化監控。

關於信任和監督,這是企業管理裡宏大的問題,不過這裡要講的觀點非常明確——信任不能超過監督本身。

如果企業給予的信任超過監督本身,真的會迎來發展?

信任無法實現管理目的,只是輔助

有人提出這樣一個觀點:管理的高級境界是信任,而非監督。其實這個觀點缺乏實踐,理論上也無法成立,如同我們提出要建設出共產主義社會一樣,它是一個最終目標,但現實是並不適用現階段。

當下,無論大國企還是互聯網公司,無論初創企業還是成熟企業,無論政府部門還是事業單位,有人的地方就有組織,有組織的地方就需要管理,也就意味必須依靠建立流程和規則實現管理目的。

當然,信任是人與人、人與企業、企業與企業,產生合作關係的基礎。因為有信任,才能上下同心,忠誠團結,為共同的使命、願景、目標而奮鬥。

然而,信任並不能帶來信任只能是輔助。原因很簡單,只講信任的企業,一切規章、制度、流程的建立不合理,就算應用也只能是“表面功夫”,員工會假裝配合執行,實際上行動不配合,一旦犯錯,其利益也不會受到制衡,這樣的話試錯成本由企業承擔,無法根除的“人性惡”就會被釋放,最終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管理。

如果企業給予的信任超過監督本身,真的會迎來發展?

監督促進管理,重建關係

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限制了企業的發展,打擊了員工的積極性,那麼這種制度當然需要改正。追根究底,經營管理出現問題是一段關係被破壞是,而企業在引用任何規章時都要進行重建關係的管理,因為任何環境都是以自我為中心,人非聖賢,易被情緒所左右。

而監督,是促進管理和重建管理關係的本質方式之一。監督之所以不可獲取,是因為人都難以被信任:一是因為人不是非黑即白,都具有兩面性,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惡的一面,二是因為每個人的身上潛在的“人性惡”始終存在,反覆無常且不會消失。

百年前的美國首富洛克菲勒,在商場上身經百戰,閱人無數。他對人性有著深刻的洞察,深知人性是複雜而多變的。他曾對兒子有過一番忠告:與他人做生意,哪怕與同一個人有過多次交易,並且都沒有發生過問題,但你每次與他做生意時還得像第一次那麼謹慎。

因此,一個組織的可靠性不是建立在信任上,而是建立在一套監督、控制與利益制衡機制上。

提出“信任”理念的管理者努力想營造包容、輕鬆、愉悅的氛圍和文化,對員工擁有美好的期待,希望能讓團隊能夠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努力。但事實往往與初衷相悖,因為他們不懂人性,錯誤地將信任與監督混為一談,並且沒有主動將風險防範於未然,以及意識到兩者失衡帶來的後果是慘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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