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集团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投资集团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加快人才强企战略,在完善行政管理职务晋升发展通道体系的同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技能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体系,实现员工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双赢,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二条 本实施方案中所指专业技术人员是指运用相关知识和技术,负责企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业务技术管理岗位的员工;操作技能人员是指运用相关操作技能,直接从事具体生产活动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实绩;

(二)业内知名,同行认可;

(三)双重通道,纵横贯通;

(四)专业定位,互不兼职;

(五)强化激励,动态管理;

(六)重点带动,全面提升。

第二章 通道设置

第四条 专业技术与操作技能职务阶梯晋升发展通道设同向的两个通道:一是专业技术通道,二是操作技能通道。其中专业技术通道设1个基本阶梯:技术带头人;操作技能通道设2个基本阶梯:技能带头人、技能师。

第五条 双通道互相贯通。每条通道分为“纵”与 “横”两个方向,“纵”方向指在同一个发展通道按梯级晋升发展,“横”方向指跨发展通道晋升发展。

第六条 各通道不交叉任职。行政管理人员聘任技术技能职位后,原有行政管理职务不再兼任;技术技能人员聘任行政管理职务后,原有的技术技能职位不再兼任。

第七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通道专业及核心专业设置见附件1。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八条 成立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评聘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聘与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评聘与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成员:其他公司领导、副总工程师

第九条 成立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评聘与考核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评聘与考核监督小组”),负责评聘与考核工作的监督。

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监察部、工会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成立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评聘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申报人员的评聘、报批、考核、管理工作以及向河南公司推荐河南公司级人选。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运行部、设备维护部、热力事业部、燃料部、燃料质检中心等部门主任及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是 “双通道”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集团公司“双通道”实施细则,制定并实施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工作方案;负责公司技术带头人、技能带头人、技能师的评聘、报批、考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公司级技术技能职位人选。

第四章 评 聘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根据本人工作业绩、专业能力、技能能力、论文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评聘。评聘条件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公司对所聘技术带头人只在核心专业设定,每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人;对所聘技能带头人、技能师在每个专业设定,每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人。

第十四条 评聘程序:

(一)申报。申报公司技术带头人、技能带头人、技能师人员根据评聘条件自愿报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有关业绩及学历、职称、获奖情况等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各部门依照评聘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材料及推荐人选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二)审查。人力资源部对申报人员、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在公司公示三天后,报评聘与考核委员会。

(三)评审。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业绩评价和面试答辩两项,见附件4。

业绩评价。评聘与考核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专业能力、技能能力、论文成果等提出评议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打分投票,打分结果实行百分制。

面试答辩。结合人选的科技成果、学术成果、技术报告、专业范围等设题进行,面试答辩结果实行百分制。

综合评价的结果中,业绩评价占70%权重,面试答辩占30%权重。

按照综合评价得分对人选排序,并出具人选评审情况报告。报评聘与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四)审批。对审核通过的人选,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定后,报上河南公司审批。

(五)公示。对批复同意的人选,在公司公示七天。

(六)聘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公司行文聘任,聘期为三年。

第五章 待 遇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待遇标准对应如下:

投资集团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待遇实行就高原则,同时拥有多个层级职位的按照最高级别待遇标准执行,聘任后待遇提高部分实行考核发放。其中40%按月发放,4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20%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发放。

第六章 考 核

第十七条 对所聘专业技术、操作技能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动态跟踪管理。所聘技术带头人、技能带头人、技能师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岗位贡献、技术(技能)成果、学术研究论文、目标完成情况等,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标准见附件5和附件6。

第十八条 所聘任人员在聘任后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见附件7。作为聘期考核的依据。所聘任人员在公司公示3天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 考核程序:

(一)述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进行年度述职或聘期述职。

(二)评价。由公司评聘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对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进行年度评价或聘期评价。

评价结果按评价成绩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年度评价结果:90 分及以上为“优秀”, 70 分及以上为“称职”, 60 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 60 分以下为“不称职”。

(三)备案。年度考核完成后将报至集团公司进行备案。

(四)汇总。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年度评价成绩和聘期评价成绩,得出聘期总体评价结果。

聘期的总体评价结果中,年度评价成绩占60%权重(各年度分别占20%) ,聘期评价成绩占40%权重。

聘期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一般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一般不低于被考核人员总数的5%。

第二十条 聘期的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可以续聘; “称职”的,不再续聘,可以在次年度再次申报,参加评聘;“基本称职”的,不再续聘,且在次年度不得再次申报;“不称职”的不再续聘,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二十一条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经聘任单位核实确认,在次年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 聘期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聘任时间全额发放考核待遇;“称职”的,发放80%;“基本称职”的,发放40%;“不称职”的,全额扣除。

第二十三条 年度考核期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聘期考核的期限从聘期起始年的1月1日起至聘期结束年的12月31日止,考核、评聘工作按照河南公司的统一时间安排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解除聘任并于次月停发津贴待遇。

(一)离岗退养、退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聘期内调离评审范围或所从事专业,技能类人员调离生产一线或所从事工种。

(三)聘期内提任行政职务。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称号并于次月取消津贴待遇。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三)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

(四)因工作失误、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五)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六)其他规定或原因应该取消资格。

第七章 晋 升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通道阶梯职位的晋升,原则上按阶梯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首轮评聘后,晋升某一阶梯职位的申报人员除具备该职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还须具备下一层级职位的任职经历。

第二十七条 为国家、行业或企业作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可以突破年限或技术、职业资格限制中的任一项,破格参加评聘与晋升,破格条件见附件8。

第八章 管 理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除外)聘任后仍从事原岗位工作,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之外,还应履行相应的责任、担负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公司负责,加强培养和使用,创造必备的条件,提供应有的便利,充分发挥其在基建、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开展理论研究、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培养核心骨干人才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企业专业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应履行以下责任:

(一)主持或参与公司及以上重大科研科技项目、合理化建议方案研究;

(二)主持或参与公司及以上规程制度、技术改造、设计方案、工作方案,得到实施,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参与研发公司及以上重大技术或管理课题,并进行推广应用,取得实际效果;

(四)主持或参与解决公司及以上重大技术或管理问题,使生产过程安全性、经济性、设备可靠性指标显著改善提升;

(五)结合公司本专业实际,对存在问题以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

(六)主持或参与公司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应担负以下工作任务:

(一)主持或参与完成公司及以上技术成果项目或管理课题;

(二)在系统内部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三)完成专业技术分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可行性方案;

(四)每年组织单位内部学术讲座;

(五)参加本专业培训大纲、规范、标准、教材、题库、课件的编写和审定工作;

(六)参与各级竞赛的队员、教练、裁判以及评委工作;

(七)出席高层次的专业会议及学术交流会议。

第三十二条 公司从以下方面为各级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人员发挥作用积极创造条件:

(一)安排好各级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人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其有充足的时间履行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任务;

(二)提供与本单位相关的专项科研经费;

(三)提供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办公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四)提供教材编写、师傅带徒、技术推广、成果应用、授课等方面的机会和条件;

(五)积极与著名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合作,提供项目合作、考察交流、培训进修的机会和条件;

(六)提供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机会和条件;

(七)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评审时,给予上级政策范围内的辅助、指导。

第三十三条 凡涉及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的奖惩,调动、辞职等重大事项,报河南公司审批。

第三十四条 各级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纳入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库统一管理。

第九章 工作安排

第三十五条 首次评聘工作安排

2013年6月底前,组织干部员工,深入学习集团公司、公司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双通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公司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3年6月底前,按照公司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企业特点,认真组织研究,完成本单位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2013年7月底前,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完成公司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人选职位的评选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公司第一批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人选的聘任工作。

第三十六条 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评聘工作。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实施。

附件1:专业技术、操作技能通道核心专业及专业设置

1.专业技术通道核心专业设置

火电核心专业:

运行、锅炉、汽机、电气、热工自动化、燃料管理。

2.操作技能通道专业设置

火电专业:集控运行、燃料集控运行、热力网运行、锅炉本体检修、汽轮机本体检修、全厂转动机械检修、脱硫脱销设备检修、电气一次设备检修、电气二次设备检修、通信设备及调度自动化检修、热工自动保护装置及仪表检修、卸煤输煤设备检修、燃料采制化。

通用技能专业:起重工、电工、焊工、质量分析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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