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寫了個小紙條就把岳飛弄死了,他寫之前向宋高宗請示了嗎?

一德格天1


能提出這個的問題的,表明提問的人對岳飛的事情瞭解得很深入,讀了不少書,但對“歷史”的讀法,卻不夠了解。

所謂“秦檜寫了個小紙條就把岳飛弄死了”,這個事情本身就是“胡說八道”的。秦檜寫了個小紙條就把岳飛弄死的事,記載在岳珂編的《鄂國金佗稡編》中,原文是這麼寫的:

會歲暮,竟不成,檜一日自都堂出,徑入小閣,危坐終日。已而食柑,以爪畫其皮幾盡。良久,手書小紙,令老吏付獄中,遂報先臣死矣。

這段記述在暗示岳飛是被秦檜私下害死的,既不是“明正典刑”,也沒有得到宋高宗的同意。這符不符合“史實”呢?從“歷史學”的角度來說,這個故事基本不靠譜,首先是這個情節像“小說”而不是像“歷史”,純屬民間流傳的小道消息式的故事。要知道宋朝殺人是要有嚴格的程序的,特別是像岳飛這樣的重量級人物,怎麼可能處理得如此兒戲!

岳珂在寫張憲的時候,也講過個故事,並且明說是來自於《野史》,這就很清楚了,岳珂這麼寫,就是抄的《野史》,也就是民間編的一些故事,反映的是輿論討厭秦檜的歷史,而不是岳飛之死的“歷史”。

更重要的是,岳飛是怎麼死的,是有第一手的檔案記錄的,《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記載了岳飛一案的刑部和大理寺的獄狀,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刑部、大理寺聯合上呈的獄狀說:“看詳岳飛等所犯,內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並系情理深重。王處仁私罪流,岳雲私罪徒,並系情理重。無一般例,今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

然後是宋高宗的批覆是:“有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 刑部、大理寺聯合上呈的判決意見(當然,這個意見應該是秦檜授意的),是岳飛處斬,但卻留岳雲一條命,宋高宗的聖旨是什麼意思呢?“岳飛特賜死”這是表明皇帝的恩德,不用“斬刑”解決岳飛,賜死就是讓他死得有體面,但卻把岳雲的判決加重,按軍法處置,也就是要了岳雲的命。

所以,岳飛之死,倒底是秦檜要殺岳飛還是宋高宗要殺岳飛?已經很明顯了。在殺岳飛的事情上,秦檜是幫兇,宋高宗才是主謀,但岳珂是不敢這樣寫的,他的《鄂國金佗稡編》全篇都是講秦檜如何壞,如何忌害忠良,製造秦檜和岳飛的對立,把宋高宗置身事外,從而引導大家認定,

岳飛之死是奸臣謀害忠良,而不是無道昏君自毀長城。

岳珂的處理,在感情上是很好理解的,就跟老公出軌,老婆大多忌恨小三,而輕易原諒老公一樣,岳珂的時代,你讓他去揭露宋高宗的罪惡,他是既不敢,也是不肯的,他無法面對這個殘酷的真相!承認是宋高宗要殺岳飛,那岳飛這一生就是個笑話了,試想一下我一生征戰,就是為了忠君報國,就是為了效忠皇上,保衛皇上的江山,結果皇上卻討厭我,要殺我,你讓我情何以堪!


只愛潘多拉






在以前的答案中已經列舉了無數或直接或間接的相關史料,證明秦檜有能力、有動機致岳飛於死;而對於正熱切地盼著和議達成,幻想著自己完全掌控軍隊便能如臂使指的趙構來說,岳飛死不死並不十分重要

當然,專家教授會說,《宋史.岳飛傳》不可靠,那麼,《會編》和《要錄》可靠嗎?《宋史.何鑄傳》、《張憲傳》、《高宗本紀》……呢?

如果都不可靠,你看史書幹嘛,找堵?



借這篇答案再列舉幾條秦檜矯詔殺害岳飛的旁證



~《宋史.卷三十二.高宗.九》



紹興三十一年二月,秦熺死後仍享受了宋朝贈官追諡的待遇,三月,就被越想越憋屈的趙構就下令全擼了

當年秦檜剛死,趙構一邊給秦檜高規格待遇,一邊毫不留情地清洗秦黨;現在秦熺剛死不久,完顏亮即將南下之際,趙構又全面否定秦熺。可想,趙構內心對秦家父子的真實看法

(至於趙構為什麼不針對秦檜本人,這個問題以前已經寫過答案,不贅述)



紹興三十一年九月宋金撕破臉開片,十月底,太學程宏圖上疏

~《三朝北盟會編.卷二百三十七》

明確提到“岳飛決意用兵,而誣陷大逆”,致使南宋不復忠憤之氣。文中還提到被秦檜陷害的趙鼎和宇文虛中

宇文虛中這段讀來很有意思,幾乎就是明著在說秦檜是裡通金國的奸細

紹興十一年金國在第二道國書裡明確要求南宋對戰爭認罪悔過,“如能知前日之非而自訟

”,才能派人前來議和,“檜以書付卨,卒致飛於死”~《會編.卷二百七》



~《會編.卷二百六》

掌管南宋宗室事務的齊安郡王欲以家人百口作保,替岳飛求情,不料被人告密於秦檜,齊安郡王就被以“宗室結交外臣”的罪名貶黜到建州

與另一條相關記載比對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四



十二》

秦檜成功地阻止了齊安郡王上書保岳飛,趙構很清楚齊安郡王遭貶黜的罪名,兩書都沒有趙構審問齊安郡王的記載。有意思的是趙構明知齊安郡王與岳飛結交卻仍然賜手札贈千金

如果秦檜無意殺岳飛,根本沒必要冒著得罪南宋宗室的風險去阻止他上疏



~《宋史.卷三百八十.何鑄》

何鑄是南宋老牌議和專家,平時沒少黑岳飛,時任御使中丞,被秦檜任命為岳飛案主審。讓秦檜萬萬沒想到的是,與岳飛打過一次交道後,何鑄就置仕途和與秦相公的多年友情於不顧,唱著征服跑來替岳飛求情

面對這個尷尬的局面,秦檜只好以“此上意也”來搪塞

如果真是趙構授意,作為主審官的人精何鑄會一點都不知道案件內幕?那麼作為主管臺諫的他應該去對趙構說這番“不可無故戮一大將”的言論。何鑄的言行反過來可以說明,他很清楚倒底是誰想殺岳飛





齊安郡王與何鑄都是可以面聖的人,都想替岳飛說說公道話

一個想向趙構求情,卻被秦檜阻止在事情根本還沒來得及辦時,遭貶黜

一個直接向秦檜求情,卻被秦檜踢了皮球,遭貶黜

倒底是誰想把岳飛“不置死地不止”,其實是一目瞭然的事





補充

《三朝北盟會編》成書於光宗紹熙五年(公元1194年)

岳飛的孫子岳珂出生於孝宗淳熙十年(公元1183年)

估計教授們又會說,不滿10歲的岳珂極大地影響到了徐夢莘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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