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司機朋友們
來了解一下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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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
肇慶發生一起車禍
摩托車駕駛人受傷倒地
小車駕駛人逃離現場
辦案民警經過信息分析,確定涉事小車為號牌粵H**188的黑色奧迪小轎車,鐵證面前,鄧某對此供認不諱;其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罰。
擅自逃離事故現場
而引起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的
可認定為逃逸
主觀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也可認定為逃逸
逃逸罪的判罰主要視事故後果的輕重
民事賠償方面
一般均不能將逃逸者列入保險
由逃逸者自己承擔
肇事逃逸後果很嚴重
第一,交通肇事逃逸後將承擔責任認定上的不利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只承擔次要責任甚至是無責任,但如果因為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肇事司機就要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第二,自己承擔賠償費用。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如肇事車輛投保了車輛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
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只在交強險的承保範圍內對被害人進行賠償,不足部分只能是車主自行掏腰包。
第三,行政及刑事處罰嚴厲。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之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四,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逃逸後罪責加重。
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逃逸緻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
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肇事逃逸
讓小事變大,讓情況更糟
所以“一走了之”的念頭
想都不能想!
來源 | 廣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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