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高端小區被「民宿」攻陷!

震驚!高端小區被“民宿”攻陷!

近日,成都頻發業主與民宿老闆們的衝突事件,業主們認為民宿擾民,進而引起了一系列驅逐、堵門事件。業主們言之鑿鑿,聲稱要給民宿斷水斷電。

成都市大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發佈《7月成都市網絡理政平臺運行分析報告》。市民反映小區開辦民宿問題達116件,成訴求熱點,集中在民宿租客擾民、租客同物業發生衝突等方面。

成都市民邱女士住在成都市繁華商業區太古裡附近。他所在的高端小區裡住著300多戶居民,由於地理位置好,高端小區也被“攻陷”,民宿經營者聞風而來。

震驚!高端小區被“民宿”攻陷!

闖入小區的陌生人

旅遊民宿,按照國家旅遊局的定義,必須是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遊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然而,在成都部分小區扎堆興起的民宿卻與這個概念差之甚遠。

家住錦江區擎天半島小區的邱女士,原本安靜的居家生活近來被隔壁“鄰居”完全打亂。形形色色的“鄰居”們進進出出,每天都有新面孔,讓邱女士始終懸著一顆心,自己的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6月開始,邱女士注意到小區裡來來往往拉著行李的人多了起來,深夜經常有人按錯門鈴,早上出門樓道里經常看到隨地亂扔的菸頭和垃圾。最近一次,他曾在凌晨5點被樓下“住戶”看電視、開Party的聲音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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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每天都有人進進出出,差不多三天兩頭就會換一波住客,有些是一家人,有些甚至是十幾個人在一個房間住。”邱女士說,這些陌生人住進隔壁後,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我也上門進行過交涉,甚至還發生過肢體的衝突,無奈之下,我也通過物業聯繫到了房東,房東也只能進行勸說。

不過邱女士也承認,對於租客的行為房東敢怒不敢言,而平臺的對房客的約束也有限。“對於取締民俗的做好,我反而更期待相關政策的出臺”。

居民聯合物業 勸退一批又一批

民宿作為一種新式“酒店”,因其設施齊全、舒適乾淨、離景點近等原因,收穫了無數遊客好評。而將普通住宅改造成民宿,藉此獲得每日千元的收入,也讓不少戶主樂意通過這種方式,將空置的房屋合理利用。

遊客高興了、戶主賺錢了,附近常住的居民卻苦不堪言。一方面是新興事物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是小區裡業主們強烈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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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邱女士的遭遇在該小區並非個例。在樂天聖苑小區,短租的民宿開了幾十家之多。每天推著箱子進進出出的陌生房客,也對周圍鄰居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響。

成都作為最熱門的旅遊城市之一,春熙路、太古裡等市內景點在網站上走紅,從全國各地湧來的遊客帶動了成都旅遊業發展,也推動了民宿的增長。

在太古裡附近的一些高端小區內,出現了多家民宿,每天都會湧入大量的遊客,對居民的生活造成不小的困擾。

“住客基本都是住一兩天就走,我都不知道他們什麼來歷,開鎖用密碼,這樣不管什麼人,都能隨意地住進隔壁房子,這麼多陌生人輕易就能進來,誰來保障我們居民的安全呢?”邱女士說:“早上發現有身著暴露的年輕女子出入小區,嚴重影響到小區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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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情況,該如何監管?邱女士告訴記者,一開始她希望能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她先聯繫物業出面協調,通過物業的清查和溝通,成功勸退了一批民宿。小區物業也坦承,在業主和物業的配合下,的確有一批民宿退了出去。

但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小區裡的民宿只是表面上收斂,“很多民宿開始從地下車庫將客人運送到房間,很多人複製了門禁卡,直接大搖大擺就進門了,讓人防不勝防。”

對於這類短租行為十分棘手。居民向物業和居委會反映情況後,物業也只能以“擾民”的名義上門規勸、調解,讓租客降低聲響,注意衛生情況,但效果甚微,換上一批人又會復發。

在2018年7月31日,成都萬年派出所,對轄區內觀城小區內7家民宿進行了通報,並給予取締處理。這樣“取締”處罰在成都尚屬首次。目前,已經有不少小區明確禁止民宿進入。

而房東對處罰存有“意見”。“我租一兩個月,給他簽訂一個協議就合法,租一天兩天就不合法?總得有個界線,不管時間上還是規模上。”

在小編看來,小區裡開起來的民宿,除了沒有相應政策的限制,更多就是小區物業監管不力造成的,沒有明確的物業制度,加大後期監管難度,陌生人隨意進出小區,對業主和小區的居住安全都造成了嚴重影響。

民宿未來如何發展

雖然民宿問題很多,但它並非一無是處。對於遊客來說,能體驗當地人文生活的民宿依然是他們出行的主要選擇。同時,民宿也推動了不少地方經濟增長,解決就業、盤活閒置房源。

隨著共享經濟的發展,標準化的運營模式正在進一步完善,民宿作為一種共享住宿行業,發展應該堅持安全先行,通過加強線上線下互動,提高業主和房客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平臺數據安全三個方面,進一步完善企業標準化流程,加入人臉識別、實名認證等新技術應用水平,保障房東、房客以及社區的安全訴求。

2017年國家旅遊局發佈 《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行業標準中,只適用於正式營業的小型旅遊住宿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客棧、莊園、宅院、驛站、山莊等,規定了旅遊民宿的定義、評價原則、基本要求、管理規範和等級劃分條件,暫未出臺一個具體的監管措施,同時因其隱蔽性,監管部門也很難做到準確監察,處於運營的灰色地帶。

針對這一難題,律師表示,對於房東而言,凡是房屋出現經營行為,都應該取得相應證照,如果沒有辦理相關證照,私自開設民宿是違法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民宿是旅店業屬於特種行業,需要向公安部門申請取得許可,同時向工商,稅務,消防等部門進行報備,取得相關資質後方可對外營業,否則存在很大的風險。

對旅客而言,沒有證照的民宿,逃脫了公安、工商、稅務等多部門的監管,如果發生偷盜甚至搶劫之類的違法事件,維權難度有所增加。小區住宅要改變用途用於經營,首先必須向規劃部門進行申請,同時還要徵得其他小區業主同意,否則就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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