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仔細想清楚再說,這筆錢你認不認可是你賣房子的錢,如果是,你的房子就賣了,如果不是,對你涉嫌轉移財產抗拒執行的行為,我們將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賣房還是進牢房,你自己考慮!”在執行法官嚴厲追問下,面對法律的威嚴,被執行人張國義中服了軟:“房子賣了,這筆錢你們拿去還我欠的錢吧!”5月18日,無為法院執行局裡的一幕,讓在場的很多人都唏噓不已。
“李法官,張國義要賣房子了,買家都談好了,就差付錢了,你們快想想辦法啊!” 兩個星期前,無為法院執行法官突然接到一個急促的電話,打來電話的是申請執行人趙為民。趙為民因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將張國義告上法庭,經調解張國義同意支付拖欠的勞務報酬,但一直沒有履行,趙為民向無為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不對吧,我們查過,張國義名下沒有房產啊。”執行法官覺得十分詫異。“是他的自建房,沒有登記的,買家是他村子上的人。”趙為民說到。
在得到這一執行線索後,執行法官立即前往張國義家進行核實,調查發現趙為民提供的線索屬實,張國義確已聯繫好買家準備出售其自建房。執行法官將張國義和買房人一起叫到執行局,面對買房人拿出的協議,張國義一言不發。
“我們並不干涉你們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只是因為張國義有一件執行案件正處於執行階段,所以宋先生,我們希望你可以將購房款交至法院執行賬戶,我們會出具證明證實你已付了款,不會影響你買房子,謝謝您配合支持執行工作。”執行法官對買房人說到。“那我就放心了,沒問題,錢很快就會到賬的。”買房人痛快地答應了。
在確認購房款到賬後,張國義突然說到:“憑什麼你們說賣就賣,錢我不要,房子我不賣了!”面對張國義的發難,執行法官義正言辭地說到:“張國義,你知道自己行為的性質嗎?案件執行過程中,你沒有如實地申報自己的財產,又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準備出售房屋,這是轉移隱匿財產抗拒執行,已經涉嫌犯罪了,你想坐牢嗎?”
一聽到“坐牢”,張國義慌了神,趕忙問到:“那我現在呢,會坐牢嗎?”“這就要看你怎麼選擇了,你賣房的行為已經坐實了,想賴都賴不掉,關鍵看你賣房的錢怎麼用!好在這筆錢我們控制住了,給了你一個補救的機會。是賣房還款將執行案件瞭解還是繼續抗拒執行最終進牢房,你自己選擇。”執行法官說到。
在強大的執行攻勢下,張國義做出了正確的選擇:“你們拿這筆錢把我的案件了結了吧。”
經核算執行款數額及利息,執行法官將剩餘購房款交給了張國義,案件最終順利執結。
(真實案例,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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