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发声:公摊面积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现在不仅是房价让人关注,前几日一波关于公摊面积的刷屏,热度至今未断,先是新华社快讯发表文章对“公摊面积”这种严重不合理的现象提出斥责,道出了公摊面积的各种猫腻和问题,总结为“公摊面积是对业主利益的不合理侵占。”3天后,人民日报也发表类似文章,对“公摊面积”的种种问题提出批评,详细分析公摊面积的种种负面影响和潜在问题,在末尾引用业内专家的一些建议并发问:是否可以取消公摊面积呢?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批评”公摊面积之后,走向何方?

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发声:公摊面积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一、人民日报、新华网批评公摊哪些方面?

随着房价的一路高歌,与楼市和房价相关的问题更加让人关注起来,从楼市动态、房价涨跌现在终于到了住房问题,公摊面积并不是我国创造的,有消息称是英国商人嘉城·李首创(小编不知此人是谁),然后带到了香港,再传播进入内地的,随着我国房地产事业的迅猛发展,房价高涨的同时,公摊面积也被发挥到了极致,问题越来越凸显:

1、公摊面积只是约定俗成,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房地产发展的太快、房价也涨得太快,以至于大家都忘记了对房地产市场规则加以约束,可以说很多房地产规定都是打补丁式的,并且主要集中于对房价的调节方面,而对于住房体验则基本属于开发商说了算,相关规则都是开发商之间的约定俗成,并无明文规定。从这个角度来说,连房产证都是站在开发商的立场设置的,公摊面积、物业配置等也是如此。

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发声:公摊面积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2、开发商利用公摊凭空收钱。由于公摊面积只有开发商与专业的测量公司可以测量出来(也就是说实际的公摊面积业主是无法知道的、个人也无法测量),并且公摊面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以公摊总数出现,没有任何明细,这就有了公摊的灰色空间,业内人士都知道,如果把小区内每一户公摊面积加起来,绝对超过小区实际公摊面积。随着房价的上涨,开发商会做出更多的公摊面积来“卖钱”,多写出来的公摊面积按照房价出售,利用公摊面积凭空收钱。我们见到的房子公摊面积越来越高,超过30%已经是常见的事情,前些年再创新高竟然有的达到了45%,甚至是55%都可能。

3、业主已经为公摊买单,却还要二次买单。业主们常见到的电梯井、门卫室、公共走廊灯都在公摊范围之内。但很奇怪的是,既然业主已经为这些地方买单,就意味着这些地方属于业主所有,那么电梯里的广告收入、门口的广告收入怎么不给业主,却被开发商(物业)收走了呢?更有甚者,很多小区应急消防区域属于公摊面积,业主已经公摊掉了,开发商(物业)却把这些区域划上车位,再次租给业主使用,也就是“业主已经买单,却要二次买单”的现象,如果一个车位20万元,小区有100个这样的车位,就意味着开发商再次向业主收走了2000万元。

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发声:公摊面积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4、业主哑巴吃黄连,其他人乐开了花。公摊面积只有业主痛苦不堪,买了100平米的房子实际只得到了70平米。除了业主之外,开发商、物业、税收单位都是很高兴的,开发商按照总面积(实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房价来计算总房价,面积越多钱越多;物业按照总面积收取物业费;税收单位按照总面积收取契税等,他们都是希望面积越多越好。更不合理的是“公摊区域取暖了吗”为什么公摊面积还要收取暖费?

二、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发声:公摊面积不合理,应该怎么办?

公摊面积能取消吗?楼市指闻认为短期内不大可能,如果业主不再承担公摊面积的费用,而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还会建造公摊吗?走廊本来2个人走的宽度,现在变成了1个人;电梯本来可以容纳10个人的,现在只能装5个人;公摊区域的质量肯定会大幅缩水,小区环境和生活质量会大幅下降,这是必然的。

其实,如果公摊面积取消了,很可能会造成房价的上涨,这样也不利于楼市稳定发展,公摊面积由来已久并且已经大面积铺开,在合理的情况下,作为业主并不奢望公摊面积取消,更多地期房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关心:例如公摊面积取消物业费收取、公摊面积收入归业主所有、公摊面积透明化、公摊面积不收取税费、公摊面积不收取暖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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