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政科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2018年8月6日,湖南省紀委原正廳級幹部李政科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政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李政科,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郴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政科利用擔任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湖南省紀委常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或單位在工程承攬、項目中標、案件處理、職務晉升及人事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差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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