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樹葉125
根據《收養法》第六條、第八條的規定,收養人慾收養孩子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收養人無子女是指收養人因各種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夠生育而不願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但是,如果收養人自願收養查找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棄童的,不受“無子女才能收養子女”的條件限制。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收養人具備撫養、被收養人的經濟條件、身體能力條件、教育能力條件,也就是說收養人有實際履行作為被收養人父母的義務與責任的能力,能滿足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實際需要。
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收養人本身患有能危害兒童身心健康或影響兒童健康成長的精神病或者傳染病,如果這種病傳染到兒童,被收養人的健康肯定會受到影響,不利於被收養人的成長,因此,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疾病的人,是不准許收養子女的。
四、年滿三十歲,這是一種年齡上的限制,這種限制使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的年齡差距接近於被收養人的親生父母的年齡差距,有利於培養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感情,穩定家庭關係。
《收養法》第九條還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做試管嬰兒要什麼條件?試管嬰兒是助孕技術,是幫助不孕症家庭的醫療手段。既然作為一種醫療手段,在採用時需要有條件,首先要有醫學指徵,其次要無禁忌症。
什麼是醫學指徵?就是在做任何醫學治療時,都要有必要的醫學原因,不能無原因的採用醫學手段。因為任何醫學手段都是有創傷的,不能濫用。
試管嬰兒的醫學指徵,是不孕症,而且是經過其它治療依然不能懷孕的不孕症。更具體的指徵包括:
1. 輸卵管堵塞造成的不孕。尤其是經過腹腔鏡治療或者介入治療後依然輸卵管不通暢、依然不能自然懷孕。
2. 經過誘導排卵後依然不能懷孕的排卵障礙,比如多囊卵巢綜合徵。
3. 嚴重的子宮內膜異位症和子宮腺肌症,尤其是伴有不孕的子宮內膜異位症、子宮腺肌症是試管嬰兒的指徵。
4. 不明原因的不孕、免疫性不孕。排除了排卵、精液異常和輸卵管問題後的不明原因不孕,採用試管嬰兒技術可以增加懷孕的成功率。
5. 男性少弱無精症也是試管嬰兒的指徵。經過處理的精液增加了受精的能力,嚴重的少精症,可以通過單精子注射技術提供受精能力,而無精症可以通過供精完成受精,實現生育。
6. 男女雙方或者家系內有遺傳性疾病,可以通過第三代試管嬰兒進行篩查,確保出生的孩子健康。
有指徵就有禁忌症,作為一種醫療技術,試管嬰兒也不是想做就做的。
1. 未婚。在我國,想做試管嬰兒需要有結婚證。在國外,未婚可以通過試管嬰兒技術成為單親媽媽。同性伴侶也可以通過供精試管嬰兒或者代孕試管嬰兒方法生育後代,但這些在中國都是不合法的。
2. 女方有重大疾病,不適合懷孕,比如嚴重的心臟病、肝腎功能異常,懷孕有風險,當然也就不能做試管嬰兒。
3. 有嚴重的傳染性疾病,比如男女雙方 的HIV感染。當然這是中國的政策,在國外只要在穩定期內,可以考慮做試管嬰兒,甚至是試管嬰兒是為了避免男方身體的病毒通過正常性行為受孕而傳染給女方。
總之,想要做試管嬰兒的夫妻應該是已婚的不孕的健康的夫妻。
總結:1.自身的生育力評估,做試管成功的概率有多大,低於10%就慎重了,要結合下面其它因素;2.自身的經濟狀況及生育意願;3.若生育意願強烈,考慮贈卵,目前合法等待卵源最少一年,費用2萬左右,地下違規的6萬左右;如果是子宮的問題費用更高!
所以如果身體,經濟條件允許,試管可以考慮,雖然成功率很高,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一次成功,只是針對像類似輸卵管無正常輸送受精卵的情況,其他方面包括子宮懷境,各像激素都正常。如果領養一個也是可以,為社會減輕負擔,給孩子一個溫暖的依靠,也圓自己一個夢,根據自身情況吧!
陳20180307
無法生育的原因是什麼,正規醫院檢查好,有病治病,現在試管嬰兒技術也很成熟了,是不是都嘗試了,如果都沒法生育無子女是可以領養孩子的,領養孩子首先夫妻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年滿35週歲,沒有不能養育孩子的疾病。抱養和福利院手續證明手續齊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