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範本 協議書 小時工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

小時工合同

甲方(派遣單位):

法人代表: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戶籍類型:□城鎮 (□農轉非) □農村

身份證號:

身份證記載的家庭住址:

實際居住: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於,經甲方告知和乙方詢問,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瞭解有關本合同的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同意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協議。

第二條 用工單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將乙方派往 (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從事用工單位安排的 崗位的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或用工單位生產、經營及辦公場地。乙方同意,甲方整體或部分搬遷的,乙方工作地點根據工作需要隨之變動。

乙方應按照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生產)需要及乙方身體狀況、工作能力調整乙方被派遣工作地點、派遣期限、工作崗位、工作職務等,乙方願意服從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安排,並相應調整工資待遇。

三、乙方應按甲方或用工單位合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規範、崗位職責、操作流程、工時制度等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甲方與用工單位約定的派遣期限到期不再延長或因特殊原因提前結束派遣,乙方在合同期內的,由甲方負責另行派遣乙方到其它用工單位工作,乙方可以作接受甲方的安排或申請離職的選擇。乙方接受新派遣後,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如再次派遣期限到期後仍在合同期內的,同前方式處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休息時間、加班加點、法定節假日、休假按用工單位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負責協調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工資實行小時工制,標準為按 /小時計算,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發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或休息日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甲方因自然災害、重大流行疾病及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按時發放工資,不屬於拖欠工資;甲方確因經濟週轉困難不能按時支付工資,經提前3天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發放工資日後10內發放工資的,不屬於拖欠工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以及重慶市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的可能,甲方與被用工單位協調,由用工單位提供相應防護措施。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規範和勞動紀律,愛護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財產,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採用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工作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工作條件的;

2、以提供虛假學歷、資歷及其他虛假信息欺詐訂立/變更本合同或者以脅迫手段訂立/變更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擅自兼職影響本職工作的,或兼職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公安機關依法勞動教養、收容教育的。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

五、乙方未按前款約定在解除合同時提前通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前述7天通知期內乙方擅自離職的,按曠工處理,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法規及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六、乙方因違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以及其他過錯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或用工單位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從應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或其他款項中扣除應由乙方賠償的有關損失。

七、無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在完成業務和工作交接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相關債權債務後方能離職,甲方或用工單位根據合乎要求的交接、清理手續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及相關費用。

第七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人事部門提出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雙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應以中文寫成,可經專人送達、掛號或特快專遞郵遞、電傳、傳真或電子郵件遞送,使用本合同雙方填寫確認的實際居住地址。如乙方變更實際居住地址,應當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報告。

一、通知在下列日期應被視為已交付:

1、由專人送達,則送達日即為交付日;

2、經掛號或快遞郵件郵遞送達,則付蓋上郵戳後後三日即為交付日。如有拒收、查無此人或其他被送達方未能親自收件的情形,相關責任由被送達方承擔,仍視為通知已經送達;

在本合同期限內,每一方均有權在任何時候更改其收通知的地址,但應根據本條將該更改書面通知另一方。

二、乙方在甲方或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附件如下:

1、乙方基本情況表

2、乙方近期常規體檢表、職業病體檢表

3、乙方簽字確認的、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複印件及戶口複印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並手印):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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