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1家支付公司被重罰,支付寶、盛付通、智付均被罰過!

7月25日,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罰款215.05萬元。

又1家支付公司被重罰,支付寶、盛付通、智付均被罰過!

今年2月份,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相關法律制度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6萬元罰款。

又1家支付公司被重罰,支付寶、盛付通、智付均被罰過!

國家外匯局官網24日通報了一部分違規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多家銀行,同時也包括財付通、支付寶等多家支付公司在列。

支付寶、財付通均上榜

據其公告,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超出核准範圍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且國際收支申報錯誤。外匯局稱,上述行為違反《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第六條、《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第七條。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處以罰款60萬元人民幣。

此外,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經備案程序為非居民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且未按規定報送異常風險報告等資料。

公告指出,上述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處以罰款60萬元人民幣。

又1家支付公司被重罰,支付寶、盛付通、智付均被罰過!

兩家支付公司涉逃匯

據悉,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憑虛假物流信息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金額合計1558.8萬美元。公告認為,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構成逃匯行為,嚴重擾亂外匯市場秩序,性質惡劣。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1530.8萬元人民幣。

此外,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過系統自動設置辦理分拆購付匯,金額合計159萬美元。公告稱,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構成逃匯行為,嚴重擾亂外匯市場秩序,性質惡劣。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107.45萬元人民幣。

此外,公告通報,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上海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違規辦理跨境付款業務,且國際收支申報錯誤。上述行為違反《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的通知》第九條、第六條等規定。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八條,處以罰款62.5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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