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二)

实务中劳动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为双方协商解除;其二为单方解除。双方协商解除的情形具体又分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和劳动者提出解除。单方解除的情形具体分为用人单位提出单方解除和劳动者提出单方解除。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用人单位而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小,可能引发劳动争议的风险也很低。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缺点是必须要事先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分为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其中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当然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中用人单位针对劳动者的过失行为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的原因主要有企业破产、经营困难、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困难、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企业经济性裁员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同时还需要向被裁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种情形中,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用人单位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b)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c)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利益;(e)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承认之危订立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规违章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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