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扫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公布(三)

高明扫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公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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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扫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公布(三)
高明扫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公布(三)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以来,高明区依靠广大群众,迅速掀起扫黑除恶高潮,成功打掉十余个涉恶犯罪团伙,快速侦破几十宗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抓获一百多名犯罪嫌疑人,三十余名涉恶涉乱人员主动“投案”,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生产生活秩序。

高明扫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公布(三)

部分典型涉黑恶乱案例

离任村民小组长扰乱村秩序

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梁某借担任某村村民小组长、经济社社长时,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借“土地管理费”名义,向多名租户收取好处费共计3万多元。2018年1月其任期届满后,因未能连任,便以各种理由绝交公章。期间,梁某还煽动村中部分村民拦截工程车,以维护村民小组利益为由,要求收取每车500元的“通路费”,并以工程队损坏其种植的桉树为由,以拦路阻挠等手段,索要赔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村霸横行乡里

群众举报,我区某村经济合作社有李氏两兄弟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有长期拖欠土地租金、非法占地经营和滋扰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等涉恶违法行为。

经查,2007年至今,该兄弟长期拖欠集体鱼塘租金,并在租期届满后继续强占水塘经营,在这期间还以开发荒地为名非法占用村周边集体土地2.46亩,并私建猪舍、蛇场及围蔽土地自建楼房,强行侵占集体经济利益。

2014至2016年间,该兄弟多次以土地划界争议为借口寻衅滋事,聚集个别村民用钩机挖、大铁锤等工具对相邻村的工厂实施破坏行为。

2016年底至2017年初,该兄弟还以周边猪场有污水排到其鱼塘导致鱼塘的鱼死为由向猪场主索要5万元赔偿,涉嫌敲诈勒索。目前,该两兄弟及相关作案人员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盗挖矿产资源

2012年至2015年期间,杜某、郭某、潘某、黎某、杜某等人为追求利益,不顾政府明确提出的“施工期间产生的石料只能供应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销售”的规定,私下以整治复绿的名义对某石场肆意开采,涉案价值约1200万元。期间,有关部门多次要求其整改,杜某等人均不予理会。2018年1月,公安部门对该线索进行立案侦查,并于4月3日对该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大批涉乱人员主动“投案”

区、镇两级扫黑部门重点对基层一定程度存在的社会危害不大但是基层群众非常不满意的五类基层乱象(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霸占集体资产、离任村干部不交公章或财务账单、承包者恶意拒交集体承包款、侵占霸占集体财产获取利益等)进行全面依法治理。

在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下,截止8月份,全区共有30余名涉恶涉乱当事人主动自首或退还挪用、侵占村集体财产,共退回集体鱼塘、田地等土地12万余平方米,退回拖欠承包款、挪用资金等52万余元,另外16万余元承诺近期退还。各镇(街道)部分成功案例如下:

荷城街道

1.2018年5月18日,某村报账员区某主动归还集体资金的44220.24元。

2.2018年6月7日,某村村民李某主动就持刀伤人违法行为到西江新城派出所自首。

3.2018年6月19日,某村村民关某将侵占的约1300平方米集体土地退回给村集体。

4.2018年6月25日,某村村民陈某主动交回长期拖欠租金11800.6元。

5.2018年7月18日,某村村民黎某主动将挪用资产61449.17元全数退还村民小组账号。

6.2018年7月31日,某村村民金某主动退还侵占的河涌100亩。

7.2018年7月31日,某村村民小组把拖欠的5000元押金退还承租人。

杨和镇

1.2018年4月初,某村2名李姓村民分别主动清退鱼塘4亩、3亩。

2.2018年5月11日,某村2名李姓村民分别主动清退村集体土地147.07平方米、150.95平方米。

3.2018年5月15日,某村前任村长严某交出私自占据的公章,并移交了村中账务。

4.2018年7月初,某村前任村长主动将挪用资产2140元全数退还至农村财务站。

5.2018年7月份,某村村民罗某主动交还土地租赁款37485元。

6.2018年7月份,某村村民张某主动交还集体土地租赁款17000元,剩余的35562.25元已与经济合作社签订还款协议,从2019年租金全额扣减至退还完毕。

明城镇

1.2018年3月5日,某村前任村长梁某退还公章和财务账单。

2.2018年6月11日,某村村民叶某主动交回多年未交的承包款44000元。

3.2018年6月11日,某村村民叶某主动交回多年未交的鱼塘承包款45000元。

更合镇

1.2018年3月29日,某村村民罗某将2015年拖欠的鱼塘承包款7840元归还村集体。

2.2018年4月16日,某村经济社邹某已与经济社签订还款协议,分期归还拖欠的68622元承包款,目前,已归还25000元。

3.2018年5月31日,某村村民黄某就其2006年10月挪用的10多万元与经济社达成协议,于5月31日归还经济社2万元,并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剩余的8.7万元。

4.2018年5月31日,某村村民刘某主动退还拖欠承包款60296元。

5.2018年7月,某村经济社多名村民主动退还拖欠租金及山地提成金,共计14万元。

6.2018年7月,某村村民麦某因乱伐林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高明扫黑除恶治乱典型案例公布(三)

,,下一步,我区将通过对黑恶乱犯罪的猛打深挖,继续不断加大斗争力度,坚决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维护全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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