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怒斥外國記者會:搞亂香港才有新聞題材?

2018-08-17 19:47 | 海外網

梁振英怒斥外国记者会:搞乱香港才有新闻题材?

香港市民團體在FCC外請願,要求終止其租約。

“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早前在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午餐會上發表演說,引起香港各界強烈不滿。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區前特首梁振英連日多次發文批評FCC及陳浩天,他今日(17日)再發文,批評外國記者會“香港亂了,對他們只是新聞題材”,同時,梁振英提醒港人涉及國家統一和安全的事,都不是等閒事,是特別的紅線。

梁振英:國家安全是特別紅線

梁振英在文中批評,“外國記者會袞袞諸公,今天在香港工作,明天不知道會被派到哪裡。香港亂了,對他們來說,只是professional interest(職業興趣),是新聞題材,不痛不癢,完全沒有利害關係。”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關於國家統一或安全的條文不僅是第23條,《基本法》第18條有以下一段:“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和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梁振英表示:“因此如果在旺角暴亂期間陳浩天和‘民族黨’到場,舉起‘香港獨立’標語,後果怎樣?大家可以冷靜想想。”他續指,在任何社會,任何涉及國家統一和安全的事,都不是等閒事,是特別的紅線。

陳浩天“播獨”反對派為其詭辯遭批駁

儘管遭到香港各方連日批評,陳浩天14日仍獲邀於FCC演講。演講中,陳浩天再次傳播“港獨”謬論,他稱香港“有自己的歷史和文化”,應該能討論“主權是否獨立”。不僅如此,陳浩天還公開向西方政府“求救”。他妄言,英國政府對香港“有不可逃避的責任”,甚至還要求美國根據所謂的“香港政策法”介入香港事務。

同時,疑為事件幕後推手的“香港本土”毛孟靜,近日同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許智峰等人向民間作秀,一些反對派評論員也伺機而動,口中雖說不支持不贊成“港獨”,但表示要“維護陳浩天的言論自由”,妄圖為“FCC事件”轉移視線。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則狠批反對派為“港獨”護航,他警告大眾“對此萬萬不能麻痺大意”。亦有香港法律界及政界人士強調,“港獨”早已超出“言論自由”範疇,應以法律禁止。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香港媒體採訪時嚴詞指出,根據《國際人權公約》,言論自由至少有四大限制,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及道德;另外,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亦應以法律加以禁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撰文稱,“言論自由”向來是破壞派砌詞狡辯的“百合匙”,但必須重申陳浩天過往多番在網上及公開場合鼓吹“港獨”,除到學校派傳單、到國外勾結分離組織外,甚至揚言不惜以流血犧牲的方式“推翻”政權,所作所為是威脅國家安全。

林鄭月娥:“港獨”逾越底線 政府絕不容忍

早前,在北京有行程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批評,明顯鼓吹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在外國記者會(FCC)演講,言論超過道德及責任底線。

林鄭月娥指出,特區政府尊重香港法治,會依法辦事,但任何文明社會都有道德及責任底線。新聞媒體機構本身擁有權力,有責任不去提供平臺去發放煽動性言論,FCC安排的演講逾越了道德及責任底線,宣揚“港獨”,傷害中國人民及香港市民的感情。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對於“港獨”言論不會妥協,絕不容忍。

對於《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方面的立法,林鄭月娥強調,雖然社會在新一屆政府上任後較平和,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去立法,維護一國兩制,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但不能不考慮社會上有人挑起矛盾造成社會分裂,撕裂及兩極化。

(原標題《梁振英怒斥外國記者會:搞亂香港才有新聞題材?!》。編輯計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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