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還有一個月就退休了,結果因受賄罪被判刑六年,出獄後能否領退休工資?

布魯斯75291039


題目中有兩個重要信息:一是此人是因為受賄罪被判刑罰的,說明他是國家公職人員;二是他還有一個月就退休了,說明他是養老金並軌制改革中的“老人”。養老金並軌制從2014年才開始陸續施行,並且確定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改革方案。因此,題目中即將退休的公職人員的養老待遇仍然由其原所在單位具體落實的。

此人也可以說是咎由自取,在離退休還有一個月的時間裡因受賄而被判刑。離退休還有一個月也就是說仍是在職的公務員,在職公務員構成犯罪被判刑罰的,一般會給予開除公職處分。而一旦被開除公職,則原本由國家財政負擔的養老金賬戶會被直接取消掉。因此,就算他刑滿釋放以後也不能享受相應的養老待遇了。

另外,根據人社部對《關於對離退休的國家公務員所犯錯誤如何追究其政紀責任的函》的覆函(人函[2001]27號)中的規定,國家公職人員在職期間構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會被直接取消掉養老待遇,服刑期滿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費

《關於對離退休的國家公務員所犯錯誤如何追究其政紀責任的函》的覆函(人函[2001]27號):退休的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

如果他是退休後才違法犯罪的,就不至於這麼老無所依了,因為根據最新的文件規定,退休後的國家公職人員構成犯罪被判刑罰的,不會取消養老待遇,而只會降低待遇標準。

當然,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並不值得同情,貪汙受賄就該付出慘痛代價。

當然,全面實行養老金並軌制的公務員中的“新人”,是和普通企業員工一樣繳納社保費用的。因此,只要繳費年限到了十五年,即使違法犯罪被判刑罰,退休後也能領取相應的養老金。


冰焰


問題:某人還有一個月就退休了。結果因受賄罪被判刑六年,出獄後能否領退休工資?

題主說的案例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未退休或準退休人員被判刑(包括拘役,勞教)後,養老金待遇受什麼影響的問題。我來談談自己的認識吧。其實,像這種即將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奔六的人,踩著門檻進去的情況比較少見。但做了錯事,終歸是要付出代價的。入獄期間,就別想領養老金了。至於出獄後能否領退休後的養老金,我的判斷是關鍵要看他出獄後是否可以屬於已經或可以退休的人員。是,可以領;不是,不可以領。也就是說,出獄後什麼時候屬於退休人員,什麼時候領。出獄後,養老金的領取資格和退休身份是呼應的。

具體分以下兩種情況:

1、入獄前,還沒有辦理退休手續的

如果他入獄前,還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就屬於未退休人員。如果不被判刑,一個月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是符合退休條件,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話,那麼出獄後不一定符合退休規定。因為被判過刑的人,在我國大多數地區是要剝奪視同繳費年限,只保留實際繳費年限權利的,但不絕對,個別地區不是。

(1)如果入獄前有至少15年的實際繳費年限,出獄後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之前有單位的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由個人辦理。但入獄的六年中是沒有任何相關待遇的,也不允許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哪天出獄,去辦理了退休手續,那麼次月就可以正式領取養老金了,才真正屬於退休人員。

(2)如果入獄前是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合計滿15年,但實際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話,就比較麻煩了。大多數地區視同繳費年限就作廢了,單算實際繳費年限不夠規定,出獄後不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必須補繳或續繳(看當地政策)至15年,然後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才能邁入退休人員行列。

2、入獄前,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

如果他入獄前,已經辦理並通過了退休手續的審批,因為有些地方是提前一、兩個月甚至更長時間辦理退休手續的,那麼他屬於暫停發放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入獄期間不能享受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等待遇,不發養老金,只發基本生活費。入獄的六年中,停發的養老金不會補發,期間也無權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什麼時候出獄了,才可以再談重啟退休待遇的問題,要先到有關部門辦理退休待遇激活手續。之前有單位的單位辦理,沒有單位的由個人辦理。然後,按入獄前退休審核的標準,而不是按出獄那年的標準領取養老金。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關於社保及退休的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題主所說的這個人是不能夠領取退休工資的。

1. 題主說這個人所觸犯的罪名是受賄罪,那麼這個人應該是一個公務員。而且,退休前一個月被判刑,那麼開始受到刑事追究起碼也是一年前,即,他是在公務員任上被判處刑事處罰的。

2. 根據人社部《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四)的規定,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3. 我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根據上述兩項法律規定,公務員一旦被判處刑罰,則會被處以開除的處分。所以說,公務員尚未退休前,觸犯刑事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應當被開除。既然是被開除的人員,自然無法享受退休待遇。

綜合來說,這個人是無法領取公務員退休工資的。但是,當其出獄時,如果生活陷入困難,還是可以申請社會援助的。


劉輝律師


對於這個問題,法律已經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某人繳滿了15年養老保險,出獄後是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的,但是在服刑期間不可以領取。

法律依據: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勞社廳函〔2001〕44號)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勞社廳函[2001]44號補充說明的函》的通知

首先,根據第2個規定《關於對勞社廳函[2001]44號補充說明的函》

對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被判處拘役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注意:勞動教養已經被廢除】,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因此,某人還有一個月退休,卻因為受賄罪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屬於上述規定情形,就是在服刑期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這個時候應當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期間屆滿、出獄後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其次,根據第1個規定【勞社廳函〔2001〕44號)】

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不可以繼續領取基本養老金,但是在出獄後可以按照服刑前的標準繼續領取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因此,某人只有在出獄後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才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在服刑期間因為暫緩辦理退休,所以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


李欽宇


某人還有一個月就退休了,結果因為受賄罪被判六年,出獄後能否領退休工資嗎?

根據描述,他的年限是交足了15年的,而且馬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將辦理退休,只提到判刑六年,也沒有明確說明是否有緩刑,如果是在重慶市參加職工養老,現將可能存在的兩種情況做以下分析:


(1)假設他是退休前個月就被判有緩刑2年,政治權利沒有被剝奪,人留在原工作崗位的,達到退休年齡當月是在緩刑期間內的,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退休工資直到緩刑結束,判刑6年期間退休工資會被暫停發,等到出獄後繼續領退休工資,是按照判刑前最後一次領取的養老金來發放。


(2)如果他是沒得緩刑的,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那個月就判刑了,需要等到6年後出獄後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按照當時達到退休年齡時候的條件來計算退休工資,如果這6年間遇到調待不能隨之調整,出獄後的次月按照規定享受退休待遇。

以上政策,僅供重慶地區人員參考,外省建議具體諮詢。


嘮嗑職場


1.2014年前,公務員實際未買養老保險;2014年後,公務員開始買養老保險。2014年10月1日前,即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政策實施以前,公務員是沒有購買養老保險的,只是因為政策規定為“視同繳費”,也就是相當於購買了養老保險,實際產生的費用由政府承擔,《社會保險法》第13條有類似的規定。而且,公務員退休後,領的是退休金,而不是養老金。2014年後,國家強制要求公務員購買養老保險,公務員退休以後,領的是養老金,而不是退休工資了。這是國家政策的規定。


2.公務員被判處刑罰,都會被開除公職,視同繳費的年份被取消,實際繳費的年限不用取消。《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被開除公職後,公務員2014年以前“被視同繳費”的年份(實際上沒繳費)也就被取消了,但2014年後實際繳費的年限不能取消。同時《社會保險法》規定,退休時繳滿15年養老保險費用的,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未繳滿15年的,可以繼續繳滿至15年後,方可領取養老保險金。


3.公務員因受賄被判刑,出獄後肯定不能立刻領取養老保險金,因為繳費未滿15年。根據社《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公務員退休前一個月被判處刑罰的,出獄後是肯定不能立刻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因為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不足15年。只有出獄後,繼續繳費,累計滿15年的,才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4.事業單位人員和參公人員的情況,和公務員是一樣的。


鮮氧100


正好處理過相關的事情,也查閱過一些文件。把所瞭解的跟大家彙報一下,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回答提出的問題要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像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這種沒有交過養老保險的。像我們單位目前還沒有改制,所以其實從我工作至今還沒有交過養老保險,這種情況被稱作視同繳費。如果一直這樣下去,我以後在退休的時候,養老保險就不是社保支付給我了,而是部分由國家撥款部分由單位支付。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因為受賄罪進去了,而放出來的時候,已經過了60歲退休年齡,那麼他的視同繳費年限就不再被承認。他也就沒有辦法領養老保險了。



我們單位之前有一位領導就是這種情況,因為受賄罪進去了,進去以後妻離子散。等出來的時候,由於已經過了法定退休年齡,無法補繳,所以沒有任何的養老保險和收入,生活十分困難。單位考慮照顧他,按照北京市最低保障工資的標準,給他發放生活費。但現在時間長了以後,他對這個數額非常不滿,經常來單位鬧事。

第二種情況是在社保中心交養老保險的人。發放養老保險與否和金額,取決於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這就跟進不進去,沒有多大的關係了。從法定退休年齡開始可以依法享有養老金。

當然像第一種情況,如果出來的時候還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是可以去社保中心補交至少15年的養老保險的,這樣起碼可以保障在退休後有基本的生活收入。



以上是我的答案。


HR看高校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繳費年限的認定,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視同繳費年限,二是實際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本身是國家針對在特定時期,為國家工作作出了貢獻的人,國家視同你繳費。

一旦你損害了國家的道德、法律或者利益,尤其是追究你刑事責任之後。那麼你的工齡會被取消掉,重新開始計算。

我們繳費年限的規定是,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才視同繳費。

國家把你的工齡取消掉後,自然就沒有之前的視同繳費一說了。

實際繳費年限卻是實打實的。不會因為國家判刑追究責任,給你取消掉。它雖然屬於個人財產,更屬於社會福利範疇,有上限,最多按照社平工資的300%繳費。 即使是沒收所有財產,也不會將交納養老金沒收的。 另外,就是我們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是不用交稅的。

因此,被追究刑事責任後,能不能享受養老待遇,還是要看社保的實際繳費年限的。

如果說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起時交納養老保險的話。那麼2014年10月之前的所有視同繳費年限都會被取消的。不過如果開始了試點的地區,就可以保留一部分了。



暖心人社


這要看他之前的身份是什麼,之前的社保繳費年限有多少。

1、為什麼要看身份呢。

如果你屬於國家機關或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由於我國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繳費是自2014年10月份開始的,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之前是沒有自己繳納過社保費用的,是被“視同繳費”,換句話說,就是你之前沒有交過社保錢,但認為你已經交過錢了,並且歷年的繳費係數,相當認為相當於社平工資。

如果你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於被犯罪入刑了,肯定被開除公職甚至被剝奪了政治權利,之前視同繳費的全都沒有了。從2014年10月開始自己繳費到現在不足三年半,達不到享受養老金法定最低15年的繳費要求。而6年後出獄,已經超過了退休年限,且你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不足十年,那麼補繳的機會也沒有。所以就無法享受養老金了。

2、在企業工作人員也可能會犯受賄罪。但如果在企業工作期間,一直在繳納著社會保險,假設您是從1996年開始繳費的,那麼到現在為止,已經超過了15年,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也就是出獄之後是可以辦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的。


老王觀職場


你在被判刑坐牢期間,那麼是沒有領取這個退休金的權利的。不過你出去以後可以正常領取你的退休工資。

但前提是必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辦理正常的退休手續才可以領取。具體就是你要達到這個繳費年限滿15年的要求,還有一個你的退休年齡要達到法定的年限。

這兩個條件,如果說能滿足的話,那麼在你出獄之後領取養老金,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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