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十七小一班級向學生收取50元班費,班主任被停職停薪

榆林十七小一班級向學生收取50元班費,班主任被停職停薪

3月4日,開學第一天,有家長舉報榆林市第十七小學四年級一班在收取每人50元的班費,據瞭解,榆陽區是不允許學校收取班費的。

榆林十七小一班級向學生收取50元班費,班主任被停職停薪

3月26日,榆陽區教育局該事件發佈情況說明,稱已責成區規範辦學行為督查室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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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核實,劉丹,女,臨時聘用教師,系榆林市第十七小學四年級一班數學老師兼班主任,因其監管不力,致使家長委員會向學生收取班費,該班共有學生62名,其中57名學生的班費已經收取,每生收取50元,共計人民幣2850元。

榆林十七小一班級向學生收取50元班費,班主任被停職停薪

目前,區教育局研究決定,責令榆林市第十七小學對該教師停職停薪,立即停止收取班費,並將已收取班費造冊簽名退還家長,要求各學校引以為成,進一步加強臨時代教管理。(農業科技報榆林記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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